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四川失联姐弟已遇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四川失联姐弟已遇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松原七旬老人患病被送敬老院,儿子女儿交一月费用后全失联,你怎么看?
人生可以是一面镜子,当看到别人对你怎样,其实是你对人怎样。换一个说法,是心换心。看问题,认识一个人,都不应该只强调一面,要这一面对那一面如何如何是不正确的,因此你的愿望也不可能达到。有的人特别是有的老人,认识事物观点陈旧,片面,不合情理,不得人心,以致讨人嫌弃也是有可能的。儿女的不孝,很大部分原因是受了老的影响,潜移默化所致。这就是种的录豆只能收录豆
家家有老人,人人有老时;尔今不敬老,尔老谁敬尔?
社会在进步,物质生活越来丰富,可有些传统美德却正在缺失。不知道是人们太注重物质追求,还是太忽略道德教育了?
之前就有空巢老人在中秋之夜留下遗书,死在家中很久,遗体腐烂才被邻居发现。
昨天我回答了一个问题,内容是:七个子女生活滋润却不赡养老人,反而让老人冻死家中,遗体在一个多月之后才被发现,最后三个儿子抓阄葬母。
如今又有一则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新闻出现了。
72岁老人陈发家住松原市长岭县新安镇八方地村,去年7月得了脑血栓,行动不便。去年8月24日他被儿子送到吉林市船营区的阳光敬老院,并缴纳了1个月的费用。从那以后,老人的儿子再也联系不上,老人共有1个儿子3个女儿,如今全都联系不上。
我真的想不通,真的不理解,为什么有人会越活越退化,渐渐的褪去人性,没了良心呢?
老人心里的苦更甚于身体,虽然在敬老院生活不成问题,可他是被亲生子女抛弃的啊。
这么多子女养不了一个老人?
这四个不孝子女,扪心自问一下,你们对得起良心吗?(尤其老人的那个儿子,你作为男人连父亲都不养,真的可恶至极)
建议:
- 既然记得老人子女的住址、姓名,敬老院方面可以帮助老人起诉那四个子女,强制其补交费用。另外,这四人已经触犯了遗弃罪,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 建议把此类不赡养老人的不孝子纳入征信黑名单,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养活,还有什么诚信可言?
- 最好把那些屡教不改的不孝子的个人信息公之于众,让他们无处藏身,让他们遭受大众的唾弃。
羔羊跪乳,乌鸦反哺。禽兽尚且懂得爱老养老,为什么有些人却不如禽兽呢?
你们也有儿女,你们想过没有,老父亲的今天或许就是你们的明天啊!
要问子女什么原因不管老爸,我妈刚去世现在我有个老爸,需要我们子女管但是我和爸谈了一下养老问题,然后他对我说你是嫁出去得人,泼出水你从家里滚出去,怕我做想财产因要留给儿子他才这么说我,从今以后他的是一概不管。
心理平静了一些,忍着恶心的冲动,憋着愤怒的情绪,来说一说这些有娘生不养爹的玩意。
2017年7月,陈老得了老血栓,半身不便,口齿不清。8月24日,被儿子送到敬老院,儿子交了一个月的钱后,跟陈老汉的三个女儿一起玩起了失踪。
难怪现在很多人说:养孩子干什么!只不过是养一些白眼狼!一把屎一把尿的拉扯大(本来想写拉扯成人),供你们读书,做主给你们结婚生子,然后老了,生病了,可以抛弃了,交一个月的钱,丢给敬老院去玩,是死是活不管。
是不是哪一天陈老汉在敬老院病情有反复,这些白眼狼反而过来搞事,冤枉敬老院没有照看好老人,要求巨额赔偿呢?
建议如下:
第一,敬老院以“赖账”上诉,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按照违约条款索取“滞纳金”。
第二,敬老院以“遗弃罪”报警,让这些不肖子孙过来求你们撤案。
第三,陈老汉即刻立下遗嘱,在自己名下的土地、房产、以及各种财产全部作价,该出售就出售,该捐赠就捐赠。你有这样的儿女,留下来没希望的。
老龚说势,不违心说假话。
无论处于何种原因,抛弃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于情于理于法,都难推其责。此类行为,应该受到情、理、法的制裁。
三女一儿玩失踪,耍无赖,已经不是养不起,不想养那么简单了,此类做法严重给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如果不严惩,更多的不孝之人会效仿。
对待此类人,无需再讲礼义廉耻,直接用法律来解决,以正视听,以儆效尤。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遗弃罪:
遗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一经定罪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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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父母去世后,兄弟姊妹关系就不复以前,而是逐渐疏远了?
父母去世之后,兄弟姊妹关系逐渐疏远,有些甚至不愿再回老家。这是为什么?我也面临这个问题,思索良久,认为其原因大致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父母的离世,意味着大家庭不复存在,各自将精力全部转移到小家庭中。
俗话说“父母在,家就在”。父母去世了,以前那个父慈子孝其乐融融的大家庭也不复存在。兄弟姊妹没有了大家庭中最后的牵挂,都会把全部的精力集中在自己的小家庭中。
时间长了,兄妹之间的嘘寒问暖也会日益程式化。没有什么重大的事情,相互之间的来往也会慢慢减少。这是十分正常的现象。父母在,家就在,父母不在,兄弟姊妹就是名符其实的亲戚。
二、兄弟姊妹分散各地,相聚不易。
以我们家为例。兄妹五人,大哥随儿远居湖南,二哥常年在广东,我在成都上班,只有两个姐姐挨着父母住。
虽然现在交通方便,但也不是说聚就能聚的。有的年龄大了,有的要带孙儿,有的上班也很忙碌。就是相聚人也不一定到齐。
三、财产分配造成手足之间矛盾激化
随着父母的离世,多少会牵扯到遗产的分配问题。这也是十分现实的问题。怎么分配,如何分配大家都不想吃亏,心里都有一本帐来算。
如果父母在世时就留有财产分配的遗嘱,或曾经正式召开过家庭会议商讨过,此类问题还好解决。如果什么都没有,手足之间往往会因此闹得乌烟瘴气。
涵养不好的会大打出手甚至闹上公堂,涵养好点的大多会忍气吞声至减少来往。这样的例子不少见!
四、原有的家庭矛盾会随着父母的离世公开化。
大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其实也是很微妙的,尤其子女多的家庭人际关系往往很复杂。这与从小生长的环境、物质条件、家庭待遇等都有关系。
父母在的时候,他们会帮着调节、解决,当事人也会看在父母的面子上表现得一团和气。父母不在了,家庭的凝聚力没有了,彼此之间潜伏的矛盾也会逐渐公开化而影响往来。
五、经济条件的不均等也会影响手足之间的关系。
关系越近,越会暗地里进行攀比,就算亲如手足也不例外。条件差点的往往会自惭形秽,不愿意与条件好的主动往来;经济条件好点的有的眼高于顶,有的则是体会不到他人的难处。这些微妙的关系都会影响手足之间的关系。
不管怎样,手足之间这种血亲关系是斩不断的,是前世修来的缘分。父母不在了,不妨以兄弟姊妹中的老大为中心,建立起一个新的家庭秩序。搁置争议,把矛盾交给时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彼此珍惜,岂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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