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亲妈殴打孩子获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亲妈殴打孩子获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杭州一名母亲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不被狗狗骚扰,大骂狗主人后被殴打,对此你怎么看?
- 嫌楼上娃玩球吵入室暴打别人全家,男主人还手被拘留,你怎么看?
- 济南三孩母亲遭情夫殴打后反杀,二审获刑4年:与情夫生育一子,案发时幼子6个月大;邻居称他们经常吵架。你怎么看?
杭州一名母亲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不被狗狗骚扰,大骂狗主人后被殴打,对此你怎么看?
提问者你好歹毒,你是想把社会关注的视线引导到受害者是打骂狗爹才遭殴打,你这样的做法是违背人心善良的,你以为别出心裁就能网红,你这样做太缺德了,你还有人心吗?我们期待着你的家人被恶狗撕咬,而你又被恶人毒打致头破血流,四肢粉碎。到时我也来讨论你该不该遭打。
嫌楼上娃玩球吵入室暴打别人全家,男主人还手被拘留,你怎么看?
楼上孩子玩球吵闹,楼下阿姨带着自己两儿子敲楼上住户门,开门就是一拳,楼上男主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被动出手,身上都是阿姨高跟鞋印,都是淤青,打得有点狠!邻居本来抬头不见低头见,两家闹成这样,以后见面都会难堪。
楼上男主人一家,60多岁的奶奶,8岁的女儿,3岁的女儿,楼下两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加一个有战斗力的阿姨,想想都知道场面多混乱。
3岁的小女孩被吓出癫痫,8岁的女孩目睹全过程,有一个小时左右,这样对孩子的成长是不可逆转!不仅仅是打人这么简单。
楼上住户为了减轻噪音,已经为小孩子买了爬爬垫,这说明人家已经在努力解决问题。
楼下住户听到洗澡的流水声,冲马桶的声音都会找上门。
为了报复楼上的噪音,楼下也买了震楼器还击。
说来说去就是积怨已久,正好小孩玩球,成为了导火索。
处理结果有点让人汗颜,上门打人的被拘留15天,保护家人的被拘留10天,听了让人有点气愤,用女主人的话来说,难道面对一家老小被入室殴打,我们不能还手?
男主人属于自卫反击,逼不得已出手,这个事件类似于法向不法让步。
我虽然不懂法律,但我明事理,别人跑我家打我,我自卫反击没错,我总不能被动挨打吧!
自古常言,远亲不如近邻,这下可好,楼上楼下成了仇人,以后当如何相处呢?一时不忍终成祸,带来了应有的惩罚。
看到这则新闻的第一反应就是,愤恨,对楼下的野蛮行为恼狠不已,本是一件不起眼的琐事,上楼沟通一下就行了。就算是积怨已久,在理论时成年人之间发生肢体冲突也在所难免,为何还迁怒于老人与孩子呢,大孩子被打伤,小孩子被吓得癫痫,这在她们幼小的心灵里将埋下怎样的祸根呢?在孩子面前传播负能量真是恶极,不是吗?
邻里相处,哪有锅铲不碰锅沿的,发生矛盾纠纷是常有的事,也许一个歉意的微笑,一声“对不起”,就能让问题消弭于无形,不致于把矛盾闹到不可调和的程度。
可是,当下许多人不知为何却养成了骄横的性格,动不动就暴躁如雷,不分青红皂白,不思已过,张嘴就称打几万块钱的。把公权利、把法律视为儿戏,只想凭借自己的拳头去解决问题,说明了什么问题呢?是对公权利的不信任或是为了那所谓的面子,亦或兼而有之。
该给暴躁的心降降温了,要学会用礼让的态度对待他人,要学会用法律的途径去解决问题,要让心回归应有的理性轨道上来。当然,执法部门也应当树立为民维权意识,面对纠纷从根源上去解决问题,盯死盯牢,将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营造各谐的社会环境。
楼上楼下矛盾在我们身边屡见不鲜。互相对骂的,言语不堪入耳。安装震楼器彼此不依不饶。上楼入室打人这还是头一次听说,行为太过恶劣。
楼上的孩子在家玩球有些欠妥,孩子虽小不好约束,但大人可以带孩子去院子或附近的公园玩球,在家的话还是尽量不要玩,楼下听起来声音确实很大很吵。
楼下可以上楼沟通,直接打人甚至对孩子下手,这种暴力行为是人们所不容的。男主人还手属于自我防卫,总不能两小伙打自己的父母和孩子自己还无动于衷吧。那种情况下拉架更是不可能啊。
男主人被拘留10日个人觉得不妥,应该是语言教育。法律严惩恶人,对参与打架但属于受害者应当进行言语教育即可。惩罚是因为做了不该做的事,让他改正认识错误,那被伤害被动参与不是滋事有意不应该拘留。拘留证明他错了,那你告诉他他当时应该怎么做?站着看?不管?拉架?只被打?
法律应该适当的视情节具体事件而言,男主虽承认打人但属被动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被拘留。
分析:
1.事出必有因。一个巴掌拍不响,有矛就有盾,具体案情具体分析。
2.楼上放任小孩子玩球,不知道楼下有多难受吗?其噪音之大,如捣鼓。这就是矛盾的开始。孩子不懂事,难道监护人不懂事不懂法吗?
3.估计楼下多次提出意见,楼上的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无视楼下的存在。这就失了公德,激化了矛盾。
4.公德败坏的人就该被教训,只是教训的方式不妥,教训的地方更不妥。
5.从法制层面上看该案处理结果有点不妥,毕竟是打上门,有入室之嫌。从道德层面上看,恶邻也算有报应。
6.可以改治安拘留为治安警告,如果继续噪音扰民,故意挑起邻里矛盾,依然可依法治安拘留。
总结:
为什么现在邻里矛盾这么尖锐,这就是很多人从宅基地搬到了楼上,忘了一墙之隔、一板之隔还有四方邻居。在自家一亩三分地里我行我素的行为,应该收敛了。不是关上门就是自己的小天地了。你家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会有意无意的传到四方邻居的耳里。幸,你有听而不闻的好邻居。不幸,一墙之隔皆盗匪。
所以现在买高楼房的最头大的就是担心隔音效果不好,楼上楼下很容易发生矛盾!如果再碰到像现在楼下这一家暴脾气的家人一样,直接敲门入室给楼上这一家人暴揍一顿,男女老幼统统不放过,那真的是悲哀至极!
首先既然是买房的那必定是要住一辈子的,虽然外面买房的人多数都是五湖四海来自各地的人,你不是亲人也不是熟人。但长期住一栋楼里在电梯也经常能碰到,这次一家人能这么冲动入室打人,估计也是诉苦多时未得到解决,偏偏这次楼上小女儿年纪小喜欢玩皮球,声音又吵到楼下住户了,这次激发许久积攒的怒火。
而楼上的之前肯定也被投诉几次了,也做了相应的补救措施了,地毯不仅加厚了,连拖鞋也换成软拖,这已经是很不错了。对小孩肯定也教育过,从楼上这一家人的补救措施来看,他们一家人算是很讲道理、很开明的了。但谁能保证这么小的小孩就时时刻刻能记得不弄出点声响,小孩天性就是爱玩的,大人也不可能时时刻刻盯着孩子的一举一动吧!再说都要生活、要工作,是由老人在家看着的。
难道楼下的住户就没有小孩嘛!就算他们的孩子已经长大了,现在没给别人造成困扰,那在小时候就能保证也没给楼下的用户制造过声响噪音嘛!出门在外这种事本来就是避免不了的,只能说都相互退让一下、理解包容一下。不然打了人也是自己损失,轻微的既要被刑事拘留,还要赔偿别人医药费,两家结了仇不说,事情也依然得不到解决,人进局了,钱也赔了,好比“竹篮打水一场空”,得不偿失不是。
这次楼上男主发现家人被打还了手,也有把楼下的人打伤,被一起拘留了,虽说楼下的先入室动手打人,但毕竟是用拳头应该没用危险的刀具之类的。男主看到家人挨打肯定是要还手打回去的,在警察办案看来,只要动了手的都得先抓起来再说。
所以后续如果有问题自己是可以法院起诉的。
济南三孩母亲遭情夫殴打后反杀,二审获刑4年:与情夫生育一子,案发时幼子6个月大;邻居称他们经常吵架。你怎么看?
情有缘,债有主,一段孽缘。
第一,当事者在双方家庭背景下,敢爱七年,情深意切。各有家庭,背叛原配、抚养原生家庭孩子三个,顾着保姆。在此情形下,真是男当事者累并维持着。可见爱之深,情之切。
第二,自古奸情出人命,丧命终因婚外情。爱恨不分家。单一的爱,毋庸置疑。但畸形的爱,自有恶果。双方在各有家庭情形下,各有孩子的情形下,继续交往并产生结果,实际就衍生了恨。女恨男不留宿,女恨男不缠绵。
第三,女属于防卫过当。从描述看,男先取菜刀,动机是否杀人,但行为具备了杀人事实。之后,女防止受害,暗藏水果刀。后来送医院,应属于被动防卫,没有害人动机。判女故意伤害罪不太妥当。
有句话叫做人作孽不可活,这个三孩的母亲凭着好好的贤妻良母不做,出去找什么情夫,还为情夫生了孩子,最后还遭殴打杀人,出现这样的后果,纯粹属于咎由自取。
身为女人,本应该以善良为根本,以专一为基础,踏踏实实相夫教子,这才是立家立人之道。像这样的女人不顾廉耻,不守操规,出去和别的男人风花雪月,不出事才怪呢!
纵观古今社会,有多少人命血案都是因为男女不正当关系惹出的事端,古代出了一个潘金莲与西门庆,现代人出了济南的三孩母亲。
潘金莲好歹没有孩子,老公武大郎也长得其貌不扬,这也算是为红杏出墙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你这一个三孩母亲,有什么理由再出去寻花问柳呢?实在是让人不理解。也许是,大白馒头吃烦了,想找个棒子面饼子尝尝吧。
这女人看来不但淫荡无比,胆子也是够大的,虽然遭到家暴,但是敢杀情夫,这就应验兔子逼急了还咬人那句话。
《无量寿经》里说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古话没有说错。种什么瓜,结什么果,因果报应早晚会显现的。
假如济南这个女人在家里老老实实做人,不出去花心,就不会惹人命官司上身,也不会有牢狱之灾发生,看来女人还是要自重。
董青岛供稿。
配图来自网络,版权归原创所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亲妈殴打孩子获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亲妈殴打孩子获刑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