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子地铁猥亵被抓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男子地铁猥亵被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供认不讳!西安地铁一号线偷拍女性裙底的男子抓住了,已被行政拘留, 你怎么看?
捋一捋:小伙子手机偷拍女士裙底被别人发现并且拍视频传到网络。这里边的信息很多:(1)什么手机?谁发明了手机?谁发明了手机照相?车厢是否应该具备隐私保护?(2)“偷拍者”为何偷拍?拍视频者为何拍?是谁给了偷拍者拍隐私部位的机会?(3)表象1:男的拿手机“猥琐”偷拍;表象2:偷拍者被“正义者”发现并录制了视屏;表象3:女士是受害者。然而根因是什么?(1)女的为什么穿那么短的裤子,还整那么个姿势?男人毕竟分泌的是雄性荷尔蒙。(2)这个手机为什么不能识别男子的这种行为?行业技术不到,这可能成为未来的技术——真人工智能(3)“正义”的人那里正了?难道你不知道隐私权吗?难道你不知道肖像权吗?综合发现:女的存在穿着暴露;坐姿容易引起雄性荷尔蒙的分泌;男子使用的手机不够智能;拍视频的人侵犯了肖像权,肆意在网络传播,结论:偷拍者其实是受害者,只是被事情的表象蒙蔽了
攀枝花一男子在公交车上因为猥亵女学生被抓,如果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
攀枝花一男子在公交车上猥亵女学生,性质恶劣。郭广吉律师认为,遇到此类事情,一定要及时报警。
事件经过:
前段时间,攀枝花一名网友发帖称,有一中年男子长期在攀枝花34路公交车上,对车上的女学生做出猥亵动作。与此同时,警方也接到了学生报警。
网友还拍下了男子的照片,提醒大家注意。
4月20日,民警开始布控,下午4点多,这名男子出现在西区智学北路攀钢文体楼公交站,民警跟着他上了34路公交车。
男子左顾右盼后,故意挤到一名女生旁边,趁着人多,不时用下身接触女生身体。
当车行至清香坪立交桥公交站附近时,民警迅速将男子制服。
警方依法对杨某处以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说,如果遇到此类骚扰或者猥亵行为,可立即报警。
猥亵行为,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
对未成熟少年的性骚扰,不论男女,即使在行为对象不明了意图和没有违抗乃至顺从的情况下,也属于猥亵。
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了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因此,该行为情节严重的,行为人涉嫌强制猥亵罪或者威胁儿童罪,依法应受刑罚处罚。
2017年7月10日上午,杨某在北京地铁五号线上对一女子实施猥亵,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认为,杨某虽未对被害人实施独立的暴力、胁迫行为,但其在公共场所掏出性器官直接接触被害人的行为已违背被害人的意志,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这种被害人事先不知情的性侵犯,在被告人接触被害人身体时已完成,被害人并不能反抗;被告人的行为,既具有暴力性也具有猥亵性,故构成强制猥亵罪,对杨某以两罪(杨某拘捕,被处以妨害公务罪)处以1年3个月的有期徒刑。
猥亵会给被猥亵人造成很大的影响,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因此,在地铁、公交车等公共场合遇到性骚扰、猥亵的行为,千万不要忍气吞声,而应进行反抗和回击,很多时候女性作出这些行为,色狼都会停止猥亵和骚扰;还可以用手机拍摄视频或者录音,也可以走到有监控的区域,让色狼的行为曝光在监控之下,或者寻求其他乘客作为证人,同时应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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