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通马桶结账超1000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通马桶结账超1000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三个月水费竟达到1000多元,住户该怎么维权?
这个需要看马桶漏水的原因,如果是安装不符合规范导致的应该由物业联系开发商和装修的施工单位过来纠正安装工艺。如果是马桶冲水阀门损坏,那就要看是正常使用时损坏还是不正常操作导致的损坏。如果是不正常操作导致的损坏那就是人为原因导致的,只能自己承担。如果是正常使用时损坏,按照《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卫生洁具保修期不得低于1年,开发商一般也不太可能超过这个期限,具体你可以看看你的《住宅质量保证书》。现在已经9月份了,过了质保期,开发商也没有义务帮你修了,只能你自己承担。毕竟虽然是近3个月水费异常,但你也没有证据证明损坏是发生在质保期满之前。如果没过质保期,那么你是可以要求开发商履行保修义务并承担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的。这种事情很多开发商会采取拖延战术,你去找物业其实是没什么用的,物业不敢得罪开发商的,直接打12345或是当地房管局投诉电话直接得多。
下水道疏通工马桶掏出金项链,要求支付项链一半价值费用,你怎么看?
谢邀!这个问题要看你们当初是怎约定的,你是请下水工来找项链的,还是只是请其为疏通而来的。若本身就是请他来找金项链的那找出项链是他的合同责任,报酬己含在合同价款之内。找到项链是他的职责,怎能再要一半项链价值的打偿?若只是疏通时意外得到金项链。此项链可能是雇主的,也有可能是他人的(如前业主或其他客人落下的),既然疏通前雇主并未提及项链,则可认为找到此项链是意外所得(同一化粪池连通整个单元各户,多户之中你未提及则是他人的概率更大),下水工提出分一半也有一定的道理。
对于这个问题主要是疏通工在人家家里掏的金项链,人家是拿着钱雇佣的,所以也就产生了雇佣关系。当在别人家里掏出了所有东西也就属于本主所有,如果本主对于情意也可多付钱对于疏通工进行奖励也是清理之中的事情。但是这个钱和工钱不是一回事,也就是工钱该怎样就怎样。对于这个问题所以还是两方面互相沟通解决比较好。
这个案例可参考大爷要捡到手机索要2000元酬金一案。
1、同样需要确认你是丢失项链的主人。
2、疏通工捡获属于不当得利,占有该项链不具合法性。而索取酬金,可要求在合理范围内,要求过高,同样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即无法律依据)。
3、项链的价值有大有小,小的项链可能价值不高,一半价值费用也就不高。如项链很贵,一半价值费用很高就不合理了。
4、可协商解决,双方应该相互体谅对方,尊重疏通工的劳动,也不宜漫天要价令丢失者无法接受。解决不了走法律程序。不管怎样,合理的价格(费用)在1000元以下应该是可行的,超过了就不好说了。特别是对于住酒店的,曾有不少报道外国客人丢失结婚戒指之类,掉下水道的也有,掉垃圾站的也有,结果多数都是免费找回。
一千块马桶与两千块马桶的区别?
一千块钱的马桶与两千块钱的马桶区别在于,从整体做工上会有所不同,两千的马桶要比一千的马桶做工要精细一些,要坚固耐用一些。还有马桶所用的陶瓷是不一样的,陶瓷的强度就会有所不同。
其二马桶儿釉面也是有所不同的,两千的马桶釉面要比一千的有光泽,光亮整洁,耐磨,易冲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通马桶结账超1000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通马桶结账超1000元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