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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一下,人到中年(30-45)让你觉得最悲哀的有哪些事?
自古以来,老百姓就流传得有一句话:中年丧父,老年丧子,这是人生中最悲哀的两件事。的确如此。中年丧父,自己年纪轻轻就成了孤儿,在身心上都受到了很大伤害,是悲哀的。同样,老年丧子,白发人送黑发人,成为无依无靠的孤家寡人,也是很悲哀的。
其实,这只是几千年流传下来的传统看法,在现代社会,一个中年悲哀的远远的不止这些。
比如:
一个中年人生病住院,除了国家报销的部分,还要支付几万、几十万的医疗费,自己却手无寸铁,这是令人悲哀的。
一个大中专毕业生,超过三个十岁没有找到工作,甚至处处碰壁,这也是令人悲哀的。
人到中年,因为自然灾害、温疫等,导致老人、丈夫(妻子)、子女不幸遇难,也是让人悲哀的。
… … … …
避免这种悲哀影响的办法,唯有树立良好心态,正常生活,否则,将会导致永远一蹶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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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时候读书少,很多人生的道理等吃了亏才明白。
年轻时候总以为自己不是池中物,可以闯出一片天地,到了35岁还一事无成,终于开始意识到自己是个普通人,几次能成功的机遇也因为自己的平凡而错过,也知道这种机会以后自己可能都不会再抓住。
年轻时候想远离父母,等漂泊在外,才发现一份稳定的工作,在父母的身边生活才是自己应该有的归宿。然而已经因为自己错误的选择,再去回头,发现比同龄人以落后的太多,再重新开始已经没有机会,自己选的路,只能跪着走完。
最悲哀的是老年丧子,中年(30一45)丧妻或丧夫,幼年丧父或丧母的家庭。
幼年时失去了父亲或母亲,家中无经济来源,生活无着,无精神支柱,家就散了。
中年丧妻,或丧夫,家中失去了一个顶梁柱.,上有老人需要膳养,下有孩子需要扶养,这两件事压到一个中年人身上,常常被压垮。这是人生压力最大的一段路,需极大的勇气和力气来支持。
老丧子也不好受,老了需要人,可需要的人不在了,谁来支撑这个家呀!
现在好了,有党,有政府,还有社会上的好心人,会帮助这些有困难的家庭,度过难关。
最悲哀就是本来一路想着先成家后立业,结果到头来家没成,事业也没有。很多说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压力非常大。熟不知那些中年了,什么都没有的人更是迷茫和压力大。每个人都不容易,认清当下,规划未来才是我们当下要做的。不要去羡慕别人的好,有的时候我们应该欣赏一下我们自己,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看到别人的表面。我们应该多一些去想想自己拥有什么,然后鼓起勇气去努力拼搏。不管到了中年时候自己变成什么样,都不要迷失了自己,给自己希望,给自己危机,给自己未来。相信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过上自己的理想生活。
人到30—45岁时,正值中年,要么事业有成,要么事业正在劲上。此时最悲痛的事,莫过于“中年丧父母”。父母从小把儿女拉扯大,省吃俭用,含辛茹苦,等儿女大学毕业、成家立业、孙子绕膝,才开始享受天伦之乐时,父母却撒手人寰。是儿女悲痛欲绝,最想不过的。原计划自己达到什么水平、如何程度,如何孝敬父母的美好愿景被打得粉碎。留下的是后悔、遗憾、悲切。这一块心结是很难化解的,每一年的清明节来临,给了儿女们一个凭吊、缅怀、倾诉衷肠的机会,使劲烧纸钱以表达对父母的思念与孝心。
你相信保险吗?
不是信不信的问题,是应该全民都去了解一下保险,比如重大疾病,什么是重大疾病?恶性肿瘤,癌症都应该认可,也是赔付比例最高的。但是其他方面说法就多了,普通人觉得住个院,开个刀,支个架就觉得是重大疾病了,实际呢按合同来说未必是。比如北方最高发的脑中风,包括脑出血,脑血栓,脑梗塞,普通人一听哎呀重大疾病,但在保险合同里,重疾中的脑中风方面写的是脑中风后遗症,是后遗症,而不是脑中风。这就是两个概念了,而且这个还真不是保险公司定的,是保监会。
保监会规定的重大疾病有25种,也就是所有保险公司的重疾都必须有的,剩下的全是各个公司自己加的,而且每种病赔付的标准也是保监会审核通过的,不是随意写的。
继续拿脑中风举例子,有经过治疗康复的也不少,有经过治疗留下神经性障碍的,比如偏瘫,但自己还能走,还能说话,也就是平时再公园里总能看见的那些,都不属于脑中风后遗症范围,连轻症都未必算,但人都会觉得那挺重了,我个人也觉得很重,但没办法,合同又不是个人说的算,所以就会造成人们认为我们都得那么重的病还不能理赔,保险公司骗人之类的话语。
保险不是万能的,所以才会建议买重疾加医疗报销,因为就算没达标重疾标准或者没在保障范围,医疗报销也能全管,也就是要买尽量买全险,不要买半险。
十分认同!
亲身事例!
我女儿在早些年肺部感染衣原体,两三天后才住院检查发现,当时主要是阿奇霉素治疗,每天加上辅助治疗+床位护理这些,一天400-600不定,14天后出院,共花费6800多。
结账时,学生医疗保险报了主要的医保药物85%,然后剩下的交了。回到家,想起前几个月一朋友推荐买的少儿重疾险,在抽屉找出那张80块的保单。。。电话过去。。。剩下的。。。居然大部分全包了。。。
后来算了下,自己支出的只有400多块。。。
第二年一直到现在,每年那重疾险,一直买!
胡适说过一段话——“保险的意义,只是今日做明日的准备,生时做死时的准备,父母做儿女的准备,儿女幼小时做儿女长大时准备,如此而已。今天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时,这是真旷达;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不能做到这三步,不能算做现代人!”
看到有人说不信保险或保险是骗人的,我觉得没问题,毕竟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但我认为他们不是“现代人”,这不是贬义,中性词。之所以这么说,一是保险不是唯一选择,风险可以自留,遇到疾病需要大额资金时,社保能报的报,不能报的自己承担就好,再不行就“砸锅卖铁”亲朋好友或各种“筹”来筹钱。保险只是科学的制度,不是唯一选择。二是也许他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了保险“不赔”的情况,这个不是保险“骗人”,而是代理人没有讲解清楚或“骗人”了,还有就是自己在买保险的时候没有了解清楚保障责任或没有及时升级保险保障。
我不能说存在就是合理的,但合理配置保险的人在他们需要时保险可以帮上忙。
个人意见,不喜勿喷。
首先毋庸置疑的是保险一定是有作用的。
- 保险之所以出现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面临着很多无法预知的风险,个体无法抵御风险的时候,保险就应运而生。
- 本质上保险是一种团体互助方式,因为传统的乡村或者团体互助的方式(凑份子钱)存在一定的弊端:
- 第一,无法强制大规模数量的人来进行捐助,导致资金筹集量不够;
- 第二,上次的得到资助的人在别人出现问题的时候,因为自己的原因(例如贫穷)不一定能够帮助到别人,导致互助的连续性出现问题;
- 第三,张罗乡村或者团体互助的人往往是一个地方有威望的人,这些人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做了这些事情,但是因为这些事情多是义务帮助,所以没有薪酬,但是在一定的程度上又要承担风险(筹集的资金在送到需要帮助的人受伤之前的资金安全性)、并且自己张罗事情导致工作时常减少,自己收入减少等问题;
- 第四,发生相对小的问题可能无法得到团体互助的帮助,同时又存在大的问题急需资金的时候筹集时间太长的问题。
因为现在保险保险是投保人(出钱的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 保险通常被用来集中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或对个人因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
- 在这个过程中有几个方面可以得到保障:
- 其一、双方是有合同约束的,客户按照合同进行交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来进行保险的补偿。双方在事故发生后,根据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进行保险的理赔,保证客户权益;
- 其二、对于客户来讲,因为保险合同的强制性的存在,所以不必要太过于担心赔偿的问题,在需要钱治病救助的时候也可以放心的花钱,哪怕是借钱,因为有保险作为兜底,所以可以更好的进行生活工作等;
- 其三、因为保险公司在收到保费后,会给予业务员以佣金收入,所以业务员会积极开拓客户,创造一大笔的资金池,给客户提供了大量保障资金,以保证每一个客户的保险权益。
不过保险也是毁誉参半
商业保险,由其是人身保险产品(比如健康保险:重疾保险、医疗保险、住院津贴保险;寿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储蓄型保险:年金保险、教育金保险等),在大陆的真正发展时间并不长,也就30年的时间。在过去就是有保险也基本是意外险为主。所以大家对保险的概念并不深刻。
商业保险在大陆的发展,和整个中国社会的经济发展很类似,非常粗放,追求规模和利益。所以,不可避免的会出现,销售误导和返佣的现象。
因为业务员的销售误导(多是过分夸大保险责任)的原因,所以在客户发生各类事故需要保险帮助的时候,发现保险公司并不能对自己进行理赔;或者出现因为业务员夸大保险收益,导致到一定期限的时候没有办法进行保险利益兑现的问题。最终导致大家对保险的误解。
每一个消费者在买保险的时候只要注意一个就是,每一种保险就好似每一种衣服,内衣不能当外套,羽绒服不能做T恤,保险也一样,没有任何一个保险是可以保罗万象的。购买保险的时候也要注意保险责任的问题,为自己的利益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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