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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挪用”5.8万压岁钱被孩子起诉,压岁钱理应归谁所有?
压岁钱所有权归孩子,使用权归父母,这是一般家庭的惯例,在没有矛盾纠纷的家庭里不存在任何问题,一但家庭中出现了裂痕,孩子的归属都得由法院判决,更别说孩子的压岁钱了,不闹到法院才怪哪。
我非常讨厌什么事都毫无节制地拿法说话,尤其是这个压岁钱!
如果这个压岁钱必须用法来说话,强调赠予关系,所有权属于孩子的话,那这个人间就没有了父母和子女的亲情关系了,更没有养育之情了,完全就是以钱做纽带连成的没了灵魂的躯壳关系。下面我就以压岁钱依法属于孩子谈出我的几点看法一一
一、压岁钱一般情况下绝对都是父母给的。我的两个外孙是广州人,近几年每年过年拜年得的红包各4000左右,可他们的爸妈发出去的却总计上10000,算来亏2000。如果他们的爸妈不给出去,又有谁会给他们压岁钱,又怎么好意思去收别人给的压岁钱。压岁钱是面子钱,情义钱,不是捐款。
二、如果你从生下来所得到的就都依法是你个人的,那么,你的生活,你所需要的一切开支,谁来给你?你生病了,住院了,找谁要钱?你未成年在外面惹事生非造成的民事赔偿又由谁来负担?
三、假如法律规定什么时候赠予也好,补偿也罢是你的都要给你,什么时候你都有讨回的权利。那么,假如你因意外事故受伤住院了,是不是保险费,赔偿费都要给你,其他治疗费等都该由父母支付?否则,你长大后随时可以依法起诉父母追回?
四、既然法律都认为一个尚不会花钱的小孩所得赠款都只能给孩子所有,父母没有支配的权力。那么,孩子长大后自己辛苦赚来的钱,父母就更加没资格,更没理由去花儿女的钱了。
五,如果真是这样的话,父母子女之间还存在骨肉亲情吗?人世间还有生儿育女的必要吗?
题中的父母由于离异,或许日子过的不好,或许其它方面的矛盾,对这个考上大学的女儿没有承担起一个离异抚养方父母的责任,确实存在主观和客观的双重过错责任。但是作为已经上大学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女儿,不但不理解父母的辛酸,不铭记单亲母亲抚养她成人的恩情,反而向父母讨要之前的压岁钱,并把母亲一同告上法庭。我不知道你还有没有良心,有没有人性。你这十八年来又是花着谁的钱,吃着谁的饭长大。就算是奶奶供养,难道爸妈就不是你的亲人吗?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起诉要压岁钱不是你自己的主意,而是奶奶看到你有抚养权的妈妈或已另嫁,不管你才被别人出的馊主意要你这样做的。就算你具有抚养权的母亲离婚后很快就嫁人沒有管你,那也只能说明她不是一个称职的母亲,同时也可能有她的难处。但无论怎样,都不应该在上大学后去讨要压岁钱。好在法官是人性的,明智的,通过调解让你的父母承担起了供你上大学的责任。否则,你就算拿到了压岁钱,读完了大学,这辈子也成了孤儿。
过个年节有孩子的家庭,孩子总能收到一些来自亲亲朋友,给的一些压岁钱,不管多大孩子。但是你没想到,一般情况下给压岁钱,都是看着孩子父母面子给的,所以压岁钱应由孩子的父母保管,但是挪用乱花是不应该的,给孩子留着以后上学的教育费用,买一些孩子学习需要的书籍,都可以。
没必要为了压岁钱争个脸红,压岁钱给孩子的不假,但是孩子小没有正当的支配能力,还是由父母来保管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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