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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南宁职院一女生疑似宿舍生子后藏储物柜致婴儿死亡?
谈案说法,哈哈回答。
别让“性无知”毁了大学生!
从法律角度来看,
如果这名女生生产后,孩子还是活体,那么,明知将刚出生的婴儿放置于储物柜中,将会导致孩子死亡,其或难以面对未婚生子,或为掩饰自己某种窘迫,仍然追求孩子死亡这一结果的发生,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民法典》规定,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孩子出生的那一刻,即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即使是父母,也没有权利擅自终止孩子的生命。
青春洋溢的学子们憧憬着无限美好的未来,多多少少都对谈恋爱充满着期待。但是,当纯洁美好的校园爱情来临时,“性教育”的缺失却为悲剧埋下了隐患。
全新的环境里没有家长的约束,缺少老师的监管,面对婚恋问题,大多数男女生并没有形成正确的认知。
说白了,不知道应该如何谈恋爱。
出现意外以后如何正确处理,更是无从谈起。
无论男生还是女生都应该树立正确的恋爱观,
这不仅需要自己以身作则,
也需要外界为大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作为成年人,一定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你的决定必须经过深思熟虑,
而不是屈从于他人的影响或压力,
要明白性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和应负的责任。
女生结婚的法定年龄是20,男方则为22岁。
结婚生子是一辈子的大事,
一定不能草率处理。
虽然法律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但不正常的成长环境,
对孩子的心理一定会有负面影响。
无论男生还是女生都应该树立正确的恋爱观,
恋爱不是校园生活的全部,
在恋爱中应该保持理性,懂得分寸和尺度,尤其是女孩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导致这名女生出现该种行为的原因,更多的是在于该女子无法面对这种未婚生子的窘境,社会危害性不大,故这种情况被法院认定为情节较轻的可能性较大。
如果实际情况与目前媒体报道一致的话,这名女生被判刑期应该不会太长,大概在四年左右,甚至有判缓刑的可能。
只是,这名女生的人生,
因为此次事件,
擦去了大半色彩!
与此同时带来的,
还是两个家庭的灾难。
相信法的力量,欢迎关注@哈哈大状
12月31日,网传广西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宿舍内一女生半夜偷偷生娃后,将婴儿捂死并藏于宿舍储物箱里。婴儿被发现时,已发臭。另有传言称,生孩子的这名女生及男友先后自杀。网传部分消息属实,因宿舍有异味被发现,“南职院近期确也有学生坠楼,但和此次在校内生娃的涉案女生无关,是另一码事。”
结合相关信息,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
视频加载中...涉事女生涉嫌故意杀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说明: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涉事女生将自己的亲身骨肉捂死之后藏匿于宿舍储物柜中的行为显然已经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过考虑到当事人从某种程度上说本身也是一名受害者,而且此案相对其他杀人案件其社会危害性较小,我认为当事人最终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的可能性不大。
十月怀胎为何无人知道?
令人多少有些意外的是,女生十月怀胎居然无人知晓。不仅她的父母不知道,她的同学朋友不知道,她的男朋友不知道,她的学校和老师竟然也都不知道,这些日常和她生活在一起的人,为什么对此一概不知呢?究竟女生是在哪里产下的孩子,又是谁帮其生产?
婚前性行为应该谨慎再谨慎。
这一事件也反映了过早进行无保护婚前性行为的危害。最后自己因为无力抚养子女,直接引发了这场惨剧。其实所有矛盾的起点就在于那次无保护的婚前性行为,如果能够做好防护工作,或者在进行行为之前谨慎谨慎再谨慎,很多事情都是可以避免的。
这所学校应该好好反思了。
根据新闻中的相关信息,这所学校在短时间内在学生中发生了两起重大事件。先是一女生未婚生子后捂死孩子,后是另一女生跳楼自杀身亡,学校学生的心里心理教育和辅导工作显然是出了大问题。
该女生十月份才进入职校,在高中与男友没有注意安全措施,才导致怀孕。 从这点可以得知,现在孩子已经呈现极端分化, 中考将孩子分为高中和职中。待在职中的坏孩子是非常多的,像是前段时间咸阳职中杀人埋尸的那些恶魔少年们,为何这么有恃无恐,是因为坏孩子的基数格外大,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身在环境里,心智不成熟的青少年,恶劣者和恶毒者走得近,甚至是毫无人性的会走在一起玩。
而高中,又将孩子分为大学和职院,在职院的学生,大多学习差,玩手机,打游戏。虽然大学里也有,但是论基数占比,职院的学生整体都不行。这些被高考筛选下去的人,要么是不够自律,性格懒散,要么就是只知道玩。有个亲戚的孩子才考不到三百分,职院直接发来橄榄枝。
在这个一些专业,在一些省份高考四百来分就能上大学的年代里,考个二三百的考生们,高中大多都是混出来的。这名女生既然上这样的学校,可见在高中也是懒散异常。可以用三无少年来形容,无理想,无规划,无廉耻。最重要的一条当然要放到后面,这样的女人就是连廉耻都不知道怎么写的。
连怀孕都不知道上网查,这是对自己,甚至对家人有多么不负责。像是这些的孩子,从小就应该严厉教育。尤其是女孩,更要对她进行好的教育。如果放任不管,后果就是不堪设想。同时父母也要占很大原因,因为父母一旦放弃,管不了,那么女生就会像被放手的风筝样,越飞越远。等到回过头想要抓住,就再也抓不到。
中考淘汰一帮人,高考亦是如此,如果父母都放弃这些孩子,那么对社会来说,也是一种负担。在《瑞克和莫蒂》中有一集就是科学家爷爷,将人分为科学家,数学家,社会学家等,还有一类人被分为无用人群,被淘汰。说到底这些被淘汰的人,如果不知道是“垃圾”的耻,而不后勇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在这个格局化越来越明显的年代里,他们大多只能成为底层的螺丝钉。亲戚让我劝他那个在职院天天玩游戏,也不好好学习的孩子警醒。但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就让他继续装睡,那些还在清醒的早就去升本,读研,找个稳定工作去过平淡的人生。而他们,还在:“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同时,青少年的性教育也是刻不容缓,还有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就像这名女人,在宿舍里生子,还把孩子活生生弄死,尸体也散发出腐臭的味道,这已经涉嫌到故意杀人,会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知法才敬法,同时也要普及相关的性教育。青少年只有普及性教育,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不然连怀孕都不知道,甚至连避孕措施也不清楚的青少年,一旦孩子降落,就再也无法回去。
在这些的范畴之上,还是父母的教育最重要。父母作为陪伴孩从幼年到成年的关键性人物。可以说父母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孩子能够成长为什么样的人。每个坏孩子的背后,多是些出去打工放任不管,甚至是夫妻离异,亦或者进入监狱等等。
女生一定要学会自尊自爱,如果学不会,就会自食其果。这四个字,说起来容易,但有些女生做起来,却很难,很难。
职业学院,又是职业学院,就在早两天,四川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内刚刚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一名19岁的大一女生,被另一个20岁的男性翻墙进入校内,在校园内把该女生活生生用手勒颈窒息而死。
然后就是这件事,近日网络曝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某女生宿舍内因为异味被发现一名死婴。
入学前已经怀孕
这名产子女生也是大一新生,根据分娩时间推算,她在进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之前已经怀疑,这一点毋庸置疑。
而根据可靠消息源得知,孩子的生父是该女生的高中男同学。
坦白讲,个人对于职业技术学院的看法并不好,国内大部分的职业技术学院都是管理松散,而生源多为那些高考甚至中考不理想的学生。
作为家长,一方面不想孩子过早进入社会,另一方面也是出于想让孩子学习一门手艺或者技能,可以在社会立足。
然而,像这个事件中的女生,高中时候恋爱,甚至于和同学发生性关系,怀孕。有这样行为的高中生,成绩不好基本是一定的。然后就是高考不理想,进入职业学校,一切都是因果关系。
可能涉嫌违法
目前这个事情的信息并不多,而网络上盛传的一名女生跳楼事件,很多人说就是这个女生,实际上是两码事。
我们无法具体情况,但是可以分情况讨论。第一就是如果这个孩子一出生就夭折了,那么该女生的行为理论上不违法。
第二就是网传的另一种情况,孩子出生后是正常的,是被该女生捂死后藏在储物柜内。
如果是这样的情况,则该女生涉嫌故意杀人罪,即使她是孩子生母,她也没有权利剥夺孩子的生命。
任何一个人,出生之后,生命权就受法律保护,并且是法律保护中最重要的权利。
其他需要关注的信息
我和很多人都有一样的疑问,一个女孩,一个在校学生,怀孕这样的事情,自己会不知道?室友完全没有察觉?
实际上也并非完全不可能,有部分女性由于身材本身比较胖,怀孕之后跟怀孕之前身材差距不大,外人没看出来也有可能。
可是这名女生自己不知道就显得有点荒唐了,除非她自己压根不爱惜自己,或者对于这方面压根一点不懂。
如果这样的情况,足可以证明相关教育比较缺失,同时也可以说明她的同性亲人没有与她有过这方面的沟通。
这是普遍现象,源于很多家长的教育理念,关于“性”的话题,羞于开口。好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家长已经意识到这样的问题,开始转变教育观念。
另外,女生如果真的是在宿舍产子,同样可以证明学校管理松散到让人吃惊的地步。
虽然大学相对自由,谈恋爱甚至在校学生结婚的事情也有发生,可我依然认为学校是学习的地方,不应该出现过多其他事情。
这也是家长们需要思考的事情,自己的孩子是否仅仅为了混几年时间送到一所并不适合他的学校内。
如果出现上了几年学,钱没少花,还变得懒散,不自律,岂不是得不偿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3硕士被聘为宿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3硕士被聘为宿管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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