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内蒙古发生重大刑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内蒙古发生重大刑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呼和浩特一男子因车辆剐蹭协商未果,强行驾车离开,结果撞死一名孕妇,你怎么看?
在晨报全媒体看到了这起事件的报道,先来还原下事发过程。
据呼市土左旗公安局介绍,2月19日22时许,36岁的郭某某在一家KTV喝酒、唱歌,之后在KTV的后院欲驾车离开,不慎将王某某的轿车剐蹭,双方协商私了。当时因赔偿金额协商未果,郭某某蛮横驾车离开,将已怀有两个月身孕的王某某撞倒,郭某某驾车逃离肇事现场,后驾车行驶至呼市市区一地下停车场,将肇事车辆隐匿,意欲逃避责任。期间,王某某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
看了这起事件的始末,真的是让人愤慨,一起小刮蹭却引发了两条人命。这恐怕是谁都不会想到的结果!这该理解为酒精惹得祸?还是主观上的恶意与嚣张?据悉,犯罪嫌疑人郭某某,36岁,呼市土左旗人,曾因盗窃和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2016年4月29日减刑7年2个月刑满释放。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这其实和郭某某的成长经历多少有点关系,多年的牢狱生涯并未让其改变多少,平时也绝非善类,再加上借助于酒精的刺激做了这等恶事。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在这里也提醒所有人,饮酒须适度,酒后莫逞强,否则最终买单的必将是你自己。希望此事引起更多人的惊醒。
这就是酒驾的不理智惹的连环事故,是人为的惨剧,是酒驾酿成的车祸猛于虎的事例,一尸两命,告诫那些饮酒的司机,莫冲动,冲动住往是杀人不见血的刀,使你倍受伤害。其实这件事本来是一件刮擦的小事,但没有把心态放正,与人妥善的商量处理事宜,而是抱着侥幸的心理一走了之,这样才会撞到孕妇,然后肇事逃逸,使事态演变成了刑事案件,这就是做人做事要有良心和善心,别总心存侥幸,要有挡当有责任感,无论生活中遇到再大的波折,你都要勇敢的面对,别妥协别惧怕,要遇风挡风遇雨挡雨,要有一颗平常心,是你的责任你就要承担,这才是做为人该有的品行和素养。有些事并非你所想象得那么难办,这样一错再错的事例别再上演了,用你的方向盘毁灭的是两个家庭的幸福,别在自做孽了,这是人为的悲剧,是不该发生的恶性循环,是丧失理智的做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决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2月19日晚,郭某某喝酒后在KTV唱歌,准备开车离开时,因酒后操作不当,与王某某的小车发生剐蹭。双方协商有意私了,但因价格分歧没有谈拢。郭某某便开始耍蛮使横,准备强行开车离开。在这个过程中郭某某不顾王某某的阻拦,强行开车,慌乱中将怀孕船王某某撞倒。而此时的郭某某明知撞到了王某某,仍然驾车逃离。王某某虽经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死亡。我们分析此案不难发现,它与一般交通肇事的区别。
一,郭某某是酒后开车,按描述当时的状况,应当构成醉酒开车。
二,当协议不成时,郭某某强行开车离开,且不顾王某某的阻拦态度野蛮,在这过程中将王某某撞倒后,不顾王某某的死活,逃离现场藏匿。
综上所述,郭某某已涉嫌酒醉开车,重大交通肇事,过失杀人等罪名。尤其是过失杀人,在明知在王某某阻挡的情况下强行开车,且在撞倒王某某后,明知可能导致王某某死亡,并未来取积极抢救措施,而是逃离现场,放任死亡后果的发生,已经构成过失杀人嫌疑。
警方已介入调查,相信会有个令人满意的结果。
这是一起连续交通事故逃逸并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交通肇事案件。
事情的大致经过是:2月19日22时许,36岁的郭某某在一家KTV喝酒、唱歌后,到KTV的后院欲驾车离开,不慎刮蹭着王某某的轿车,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较小,双方决定协商私了。又因赔偿金额问题方发生争执,协商未果。郭某某拒不赔偿,并蛮横驾车离开。慌乱之中将已怀有两个月身孕的王某某撞倒,致王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郭某某驾车逃离肇事现场,并将肇事车辆隐匿,意欲逃避责任。
一、发生第一起交通事故后,就应当报警。
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若发现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报警。
所以说对于郭某某第一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刮蹭的行为就应当报警,要求公安交警处理。当时双方协商,郭某某拒不赔偿并驾车离去,这也可以视为酒后驾驶并逃逸。
二、发生第二起交通事故后,更应当报警并救助伤员。
郭某某又第二次撞伤人后,就应当立即停车救助伤员 ,并打120和122报警处理。其不该逃逸,如果其能够及时报警或救助,那名孕妇也可能不至于死亡。就是因为他的逃逸,才伤害了两条人命。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应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对于受害者来说,判刑并赔偿又有什么用呢?
所以说:一定不要酒后驾驶,开车要注意安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救助,绝对不允许逃逸。
这是你件因为汽车剐蹭,引起的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
0当男子驾车离开的时候,我们不知道那时候司机心里怎么想的,为什么会把孕妇撞到在地,导致孕妇王某某,送往医院的时候,救治无效死亡。
36岁的郭某某在一家ktv喝酒之后在院子里驾车离开的时候,不幸和别的车辆发生碰撞,当在没有得到解决的时候,郭某某强行驾车离开。 将怀孕两个月的孕妇撞到在地,随后逃离现场,孕妇在送往医院的时候救治无效死亡。
多么庞让人痛心的画面,就是因为一点小事情没有得到解决,而发生的意外,造成了一尸两命的后果,希望大家千万不要饮酒开车,那是不对他人的生命负责。
如何看待内蒙一男子被侄儿酒后用砖头打死?
2020年11月12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张某安先驾车冲进自己堂兄弟张某东所开超市内,后跟自己的叔叔(伯伯)张某发生肢体冲突。
张某安在冲突中用砖头残忍将张某打死。逃离现场之后,张某安在家中正准备收拾东西准备外逃,被警方抓获。
双方的行为轨迹带来的推测
犯罪嫌疑人张某安在案发前喝了酒,许多人认为是因为醉酒导致的冲突,这样理解只能说看到了事情的表面。
确切的说,喝酒只是促使张某安行凶的一个“由头”而已,可以说是酒后壮胆,也可以把饮酒当成一个引线。
实际上在案发当天下午16时36分,死者张某就曾报警,称有人开车冲进他儿子(张某东)家超市内。
然而当民警赶到之时,张某已经躺在院内,没有了生命体征。
由此可见,张某预见到张某安是来者不善,所以才提前报警,可惜还是没有幸免于难。
综合上边的信息,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他们之间的矛盾并非一朝一夕,可能已经存在很久。
张某安可能很早就想“收拾”自己的叔叔(伯伯),案发当天借着喝酒,就实施了自己埋藏很久的“想法”。
越是近亲属,钱财方面越要分清
亲兄弟,明算账,这话算是老话,但是绝不过时。
虽然我们不知道死者和犯罪嫌疑人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可侄儿杀死自己的亲叔叔(伯伯),更多可能源于家族之间的那些事。
因为钱财,亲兄弟甚至是亲父子反目成仇的不在少数,这样看来,亲叔侄如果因为钱财翻脸,就不会让人奇怪了。
反正我认为近亲属之间,如果涉及经济方面,最好就是算清楚,不要不明不白,不清不楚。往往近亲属之间的矛盾产生,就是因为一笔笔糊涂账。
不同于那些半生不熟的外人,大不了撕破脸皮。亲人毕竟是亲人,很多时候因为亲情的牵绊,不好撕破脸皮。
可是如果一方以亲人为由,置另一方的利益与不顾,一旦另一方爆发,基本上都难以收场。
酒必须也要背一口锅
在爱喝酒的人眼中,酒是个好东西,可是因为喝酒而引发的社会问题,数不胜数。
且不说什么酒驾,酒后闹事这些常见的问题,单就本案中张某安的犯罪行为,酒也要背一口锅。
有些人是这样的,平时想要做什么事(一般指违法的事),没有胆子。可是如果几杯酒下肚,就仿佛给了自己勇气,开始变得无畏。
如果说压抑的情绪,积累的仇恨,爆裂的脾气,极强的报复欲这些东西是炸弹的话,酒完全称得上是这些炸弹的导火索。
所以奉劝那些心中有事的人,切勿在情绪不好或者情绪低落之时饮酒,因为饮酒之后,可能会发生自己意想不到的事。
借酒消愁愁更愁,借酒消恨恨加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内蒙古发生重大刑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内蒙古发生重大刑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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