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执法车被免收停车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执法车被免收停车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车被拖到停车场收费吗?
交通事故停车费由行政机关承担,个人不需要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车子出了事故,被交警拖走。到停车场提车用交停车费吗?
我前两天摩托车被青岛市南交警扣了,取车在市南区盐城路和香港中路交界口那里旁边的停车场,当我提车的时候油箱一滴都没剩全放干净了!坐垫底下储存的一桶5.8升的汽油也没了,加一起那可是十几升油啊,螺丝刀,套筒,加油的漏斗全没了,前边摩托车挡风也没了,交警肯定不会干这么缺德的事,肯定是被偷了,听去停车场拿车的说,从里面出来的摩托车基本上没几个有油的,大多数都空空的,是不是停车场大爷出去吃饭有人进来偷的呢
交警能否收取拖车费?
违章停车了,交警拖车不需要拖车费用,具体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的。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交警处理完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交给车主,法律没有规定车主还要付费,让车主交停车费于法无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交警委托社会停车场暂时代管车辆,这种委托行为是交警与停车场之间的事情,与车主无关,即使要交费,也是交警来负担,不应该由车主来交停车费。按照《合同法》来说交警委托第三方保管你的车,是交警与第三方有合同关系,你与第三方并无合同关系。所以无论是交警提供的拖车或者停车场还是第三方提供的,车主都不该承担这个费用。
在福州车子被城管扣了一天交了500元的停车费合理吗?
如果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城管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城管的委托行为付费。城管处理完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交给车主,法律没有规定车主还要付费,让车主交停车费于法无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城管委托社会停车场暂时代管车辆,这种委托行为是城管与停车场之间的事情,与车主无关,即使要交费,也是城管来负担,不应该由车主来交停车费。按照《合同法》来说城管委托第三方保管你的车,是城管与第三方有合同关系,你与第三方并无合同关系。所以无论是城管提供的拖车或者停车场还是第三方提供的,车主都不该承担这个费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执法车被免收停车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执法车被免收停车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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