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拒10公里跑步被辞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拒10公里跑步被辞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青岛240斤小伙花6600元去扬州减肥,却因一根火腿肠被开除, 你怎么看?
首先我感谢对三叔的邀请哦!
看到这个我觉得花钱去减肥这个小伙应该是自控力比较差的一吃货。减肥真的是要自己从自身去改变意志要坚定自控力要强坚持每天早上去跑步5-8公里。坚持下去少吃油腻的食品管住自己的嘴慢慢的就瘦下来了用不着去专门的减肥中心去那里就是拿钱买罪受那6600去减肥被开除应该是减肥中心觉得小伙自控力太差减不下来才开除的吧!无论是什么原因我是觉得减肥中心是不对的偷吃火腿肠可以批评教育老话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最起码的道理都不守这个减肥中心离倒闭也不远了
我认为减肥机构没有错。
标题不完整,并非仅仅因为火腿肠,还因为没忍住出去透透气。所以这个标题有明显的误导嫌疑。新闻说的非常清楚,偷吃火腿肠,只是加罚练习而已。但是,小伙子并未因为这次加罚而吸取教训,反而又偷偷溜出去。所以才被开除了。
首先,从小伙子的角度来看,真的很可惜,就两次错误,而失去了后面的机会。但是并不委屈,毕竟是自己违反规定在前,有白纸黑字的合同为证。特别是买火腿肠,自己吃也就罢了,还分给室友,是显示自己的大度吗?这明显是拖室友下水的节奏啊。算了,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就当人生道路上一个教训,遵守规则真的很重要。
其次,从减肥机构的角度来看,做的很好,正是由于你们这样的坚持原则,才能取得良好的减肥效果,这才是真正的对客户负责。如果客户一再犯错,你们都容忍的话,那绝对就不称职了。同时,你们在处理过程中,并没有因一个火腿肠而开除,而是采取了加练的方式惩罚,这样也比较人性化。所以,为你们点赞。
最后,也给减肥机构提个建议。做减肥,严格一点当然好。但是,毕竟有一些减肥的朋友自控力比较差,否则也不会这么胖啦!所以呢,可以采取一些严监管的措施,不给他们犯错的机会,这样也就减少了很多矛盾。
我觉得合情合理,你既然交钱了,我们就有责任让你瘦下来,减肥机构只能保证你的日常训练,但是无法做到24小时控制你的饮食,如果你还是私自偷吃火腿肠的话,对不起!请你走人。连这点自制力都没有的话,神仙也救不了你,你这辈子,注定是个胖子!
感谢邀请!
减肥营的做法有违合同法,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需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应退还部分学费。
青岛240斤小伙,看到减肥营信息,前往扬州参加减肥营训练,并缴纳6600元,加入减肥营,视为双方减肥训练合同成立,生效,并实际履行。
该合同在履行中,青岛小伙因一根火腿肠被开除,导致双方减肥训练合同解除,属减肥营单方解除合同行为。但小伙的行为没有在合同中事先列明,也不符合法定单方解除合同事由,显失公平,故减肥营开除行为不符合合同法规定。
事件的发展也符合法律预期,训练营如因显失公平的理由解除学员,应退还部分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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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肥是个很看意志力的一件事情,如果自己没法控制去减肥, 只能依靠别人控制你去减肥,这个时候还可以偷吃一根火腿肠,那么在减肥过程中,很有可能多次偷吃,甚至可能造成减肥失败的情况出现,那么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的去减肥还有什么意义呢?
当然,因为一根火腿肠就开除,这个确实有点儿过于严厉了,不妨再给一次机会,再出现偷吃的情况,就完全没有原谅的借口了!
拜耳中国辞退拒绝隔离外出跑步的澳籍华人女子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你怎么看?
什么是自由?
不顾及他人健康安危,只为自己一己之力?
这不是自由,这是你心里的自私心态在作祟,是你作为外籍华人自以为是的优越感在作祟。
虽然你加入了外国国籍,进去了自认为的民主自由资本主义国家,但是却残存着几千年的封建思想,让自己高人一等,把自己凌驾于他人之上。我们中国人已经走在追求平等互利自由民主的道路上,可惜你却身在资本主义心在封建思想中不能自拔。
奉劝一句,不作就不会死,放下姿态,做一个普通中国人挺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拒10公里跑步被辞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拒10公里跑步被辞退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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