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车后摔倒车主判次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车后摔倒车主判次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货车司机下车时摔伤车主有什么赔偿?
根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如果货车司机在下车时因车主的原因摔伤,车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应由双方协商或根据法院判决确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同时,车主还应承担责任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车辆安全,如提供必要的防滑设施、警示标识等。
若车主未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可能会被认定为过失,并需承担更多的赔偿责任。
雇佣司机摔伤车主承担全部责任吗?
雇佣的司机摔伤了,车主是不是要承担全部责任?
这个主要是根据雇佣的签订合约来决定,很多雇佣的司机一般在雇佣期间都是跟车主来形成一种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合约,因为在合约里面都会有明确的注释这些事项,避免以后产生一些劳动纠纷,我个人觉得雇佣的司机摔伤了,只要是因为工作,那么车主是要承担全部责任的。
大客车乘客下车时摔倒车主怎么办?
在下车时摔倒了,那么大客车所有人就有责任,因为乘车的同时就已经和大客车形成了合同关系,那么大客车没有把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就负有一相应的赔偿责任,大客车应该给伤者进行治疗,医药费有大客车承担。
乘客下车摔倒,营运车辆负全责。但是还要乘客是正常的情况按规定下车。乘客一旦买票乘车,便与公交公司形成事实上的承运服务合同关系,作为承运人的公交车要履行将乘客安全、准确运送到目的地的义务。一旦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乘客人身伤害,承运人要对此承担责任。
但伤亡是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73岁老人骑电动车,小车超车右转,老人受到惊吓摔倒如何判责?
我是75岁了,我还骑摩托车,电动车。只要按交规行驶是不会出事的,如果小车转弯是按正常路线行驶那老人摔倒就是自己的责任了,所以要看谁违章违法,不能自己摔倒要机动车负责,这样公平公正吗?
小车司机有责任,在交通法规上这应该叫: 无接触事故责任,因为机动车辆在与其他车辆、行人交汇、超车时必须提前注意采取减速、避让或鸣笛示意等措施,如本题中因为你的机动车辆在未作提示和其他避让的情况下右转而造成骑电动车的老人受到惊吓摔倒,显然机动车辆驾驶员应负全责。
老人摔倒自负全责,与小车无关!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你老,犯罪就免刑。同样,快车道上,不能因你慢,就不让别人正常超车!小车和你没刮蹭,且正常行驶,你自已摔倒,自称受惊,就赖人家,如果你自己摔倒,天上打个雷,你找谁赔偿?
警察判决责任偏颇,社会影响非常恶劣!
请不要把“73岁老人”作为前题条件。
既是交通事故违规判责,应该是谁违规,谁担责,和73岁或37岁没有关系。
如果私家车仗速超车右转,迫使骑行电动车紧急双把急刹,摔倒的概率极大!如果加上道路湿滑,摔倒的概率几乎百分百!和骑车人年龄没有半毛钱关系!
——交警判责正确!
小车负全责
73岁老人骑电动车,看来是直行。小车右转时不得超车,右转必须与后面直行车保持安全距离,車尾打右转灯,以警示后面车。小车超车右转,横在电动车前面,与直行的电动车可能亲密接触。电动车主没有思想准备,被突如其来超车右转的小车,吓的目瞪口呆,来个急煞车,幸亏没撞上小车,仅是几厘米的距离,73岁骑电动车老人吓晕了,摔倒在地。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不得超车的情形(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叚等没有超车条件的。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小车(一)交叉路口,不准超车,他超车了。(二),与电动车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小车属违章,违反交通法规行为。
把73岁老人吓的摔倒,不知是否有伤,伤的轻重。没介绍,只好猜测,腿刮破点皮,叫轻微伤吧。这起事故适用简易处理程序,由1名警察当场就可处理。首先认定责任,小车负全责无疑,电动车无责。因受惊吓摔倒有点伤,问题不大。小车主与骑电动车人可以自行协商赔偿。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电动车主因受惊吓可要求小车主精神损害赔偿,对摔倒受轻微伤的治疗赔偿,合计200元也就可以了。
自行协商不成的,请求交管部门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调解书"上,双方签名。未达成协议的,电动车主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小车主进行赔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车后摔倒车主判次责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车后摔倒车主判次责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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