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拒10公里跑步被辞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拒10公里跑步被辞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爱跑步的前拜耳女总监不顾疫情被辞退你怎么看?
要是我的员工,我也会毫不犹豫的马上辞掉,就是在有能力我也不会用。现在是讲究团队合作的时代,这种人怎么可能把团队带好?团队需要的是正能量,而她确是一个负能量的毒瘤,必须开除。
3月16日,一名澳大利亚籍华人回国后拒绝隔离,不戴口罩坚持跑步的视频引起了热议。在面对社区工作人员和民警劝阻仍然大吵大闹,胡搅蛮缠,竟然说:在我们澳大利亚戴不戴口罩是人权自由,他人无权干涉!
这起事件的曝光立刻引起网友们的强烈关注,并激起了民愤,有很多网友留言说:在中国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法规,如果不遵守,就滚回澳大利亚;还有很多网友评论说:驱逐出境,加入黑名单,不要再踏入中国半步;也有网友进行深挖,确认她是拜耳中国的一名高管。随着视频的不断传播和舆论的不断发酵,拜耳中国经过对视频的核查,确认是该公司员工,随后,拜耳中国就发出声明,辞退该员工,并立即生效。同时,拜耳中国还指出:所有员工,都应该严格遵守各地抗击疫情的各项措施,严格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拜耳将继续与中国政府和民众一道,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为早日取得最后胜利做出贡献。
在此,我们要为拜耳中国快速果断处置大大点个赞!该员工被辞退也是咎由自取。从武汉封城到今天,为了抗击新冠肺炎病毒的蔓延,中国人民付出了巨大牺牲和代价才换来了今天疫情趋于稳定,绝不能因为个别归国人员不遵守国内抗击疫情措施,而毁了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希望中国政府能够对这种无视法律法规,无视人民生命安全的行为严加惩处,在中国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让他们知道,人可以回来,但是你的那份“高傲”请留在国外!
您好。
谢谢邀请。
陈群律师解答这个问题:
爱跑步的前拜耳女总监不顾疫情被辞退你怎么看?
这是跑步姐错有应有应得啊!
电影《中国机长》里有一句话说得好:
敬畏生命、敬畏职责、敬畏规章!
有敬畏之心,是中国机长遇险不慌,历万难而终胜的根本。
因而,人要常怀敬畏之心,无论有什么样的社会地位,无论是哪国公民,无论是在自己国家还是在他国,都一样地守法、守德、守纪、守规。
这是一个人的基本素养,更是一个跨国公司高管必不可少的素质!
跑步姐能够在知名的世界500强企业之一的著名德国制药企业拜耳集团任总监,大概自我感觉良好、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在等级森严的外企,大概这跑步姐手握重权,平时威风惯了。
外企虽然职级等次分明,福利待遇水涨船高,但一旦违法违规,办你没商量!
尤其是,正赶上疫情期间,各个企业开工不足,正想裁员减负愁着找不到理由呢!
这跑步姐倒好,自己送上一个绝佳理由!
估计她给拜耳一年能省个百多万元人民币工薪开支,还让拜耳抓住了一个绝佳的站位机会、广告机会,难怪拜耳当机立断,毫不迟疑。
这是在华企业或者与华有来往企业学习的榜样,拜耳干得漂亮!
拜耳辞退拒绝隔离外出跑步女子上各大网络平台热搜了,拜耳危机公关做得好啊,大得人心。
拜耳这波操作,比国内打一年广告都强。
装逼有风险,作死需谨慎!
友好的中国人民劝阻不了跑步姐,她的外国老板都看不下去了。
她这是作茧自缚了,希望爱跑步的跑步姐今后更加努力地跑步!
爱跑步是爱好但是在特殊期间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没有人可以特殊。
一个企业也有企业的形象,企业的形象是由员工的形象和企业的风格共同形成的。
企业最为一个盈利体的存在,像这样的员工做出有损企业形象的事件导致品牌价值下降。
这样的员工必须辞退
这样也提醒企业,一个员工和优良不只是能力还有一定的职业、社会道德问题。
说明人间自有公道,从做人来讲,前拜尔女总监失去了做人的基本水准和道德,也让拜尔公司形象受损,拜尔公司在华有长期经济利益,这样有损公司形象且德行不好的人如继续留在公司,那会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开除她也是弘扬社会正义
青岛240斤小伙花6600元去扬州减肥,却因一根火腿肠被开除, 你怎么看?
我认为减肥机构没有错。
标题不完整,并非仅仅因为火腿肠,还因为没忍住出去透透气。所以这个标题有明显的误导嫌疑。新闻说的非常清楚,偷吃火腿肠,只是加罚练习而已。但是,小伙子并未因为这次加罚而吸取教训,反而又偷偷溜出去。所以才被开除了。
首先,从小伙子的角度来看,真的很可惜,就两次错误,而失去了后面的机会。但是并不委屈,毕竟是自己违反规定在前,有白纸黑字的合同为证。特别是买火腿肠,自己吃也就罢了,还分给室友,是显示自己的大度吗?这明显是拖室友下水的节奏啊。算了,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就当人生道路上一个教训,遵守规则真的很重要。
其次,从减肥机构的角度来看,做的很好,正是由于你们这样的坚持原则,才能取得良好的减肥效果,这才是真正的对客户负责。如果客户一再犯错,你们都容忍的话,那绝对就不称职了。同时,你们在处理过程中,并没有因一个火腿肠而开除,而是采取了加练的方式惩罚,这样也比较人性化。所以,为你们点赞。
最后,也给减肥机构提个建议。做减肥,严格一点当然好。但是,毕竟有一些减肥的朋友自控力比较差,否则也不会这么胖啦!所以呢,可以采取一些严监管的措施,不给他们犯错的机会,这样也就减少了很多矛盾。
我觉得合情合理,你既然交钱了,我们就有责任让你瘦下来,减肥机构只能保证你的日常训练,但是无法做到24小时控制你的饮食,如果你还是私自偷吃火腿肠的话,对不起!请你走人。连这点自制力都没有的话,神仙也救不了你,你这辈子,注定是个胖子!
感谢邀请!
减肥营的做法有违合同法,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需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应退还部分学费。
青岛240斤小伙,看到减肥营信息,前往扬州参加减肥营训练,并缴纳6600元,加入减肥营,视为双方减肥训练合同成立,生效,并实际履行。
该合同在履行中,青岛小伙因一根火腿肠被开除,导致双方减肥训练合同解除,属减肥营单方解除合同行为。但小伙的行为没有在合同中事先列明,也不符合法定单方解除合同事由,显失公平,故减肥营开除行为不符合合同法规定。
事件的发展也符合法律预期,训练营如因显失公平的理由解除学员,应退还部分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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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在我的观点看来,教练并没有错。虽然看起来是芝麻大小的事情,但是你之所以胖,需要去减肥,就是因为自己不注意芝麻大小的事情。如果你自己自律,也不需要去减肥。那么你既然去教练那里减肥了,约束你这芝麻大小的事情就是教练的义务。他只是在履行自己的义务。
首先我感谢对三叔的邀请哦!
看到这个我觉得花钱去减肥这个小伙应该是自控力比较差的一吃货。减肥真的是要自己从自身去改变意志要坚定自控力要强坚持每天早上去跑步5-8公里。坚持下去少吃油腻的食品管住自己的嘴慢慢的就瘦下来了用不着去专门的减肥中心去那里就是拿钱买罪受那6600去减肥被开除应该是减肥中心觉得小伙自控力太差减不下来才开除的吧!无论是什么原因我是觉得减肥中心是不对的偷吃火腿肠可以批评教育老话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最起码的道理都不守这个减肥中心离倒闭也不远了
澳籍梁某某跑步行为,被公司开除,还给拜耳做了活广告,谁是赢家?
为题目!!!简直就是为那些境外病毒开脱罪责!!!谁是赢家无所谓,老百姓安全是第一。我们不能为了怕拜耳出名,就放松对境外人士的让步,那样是祖国到处有境外病毒好呢?还是老百姓安全好呢?控制疫情,你说谁是赢家。
拜耳公司做了聪明的选择,立即给梁女士做了除名处理,赢得全世界的赞赏,变相的做了一次广告,要不是梁女士事件,我还真不知道拜尔公司是做药的,而且是世界上最大的,最知名的企业
真正的赢家是拜耳公司,拜耳对梁某某做出开除公职的处罚,一方面是在疫情比较严重的特殊时期,平息了国内众多网友的愤怒,另一方面,提高了公司的曝光率和知名度,等于免费做了一个广告,而且效果还非常的好。可以说是一次不错的攻关特效。不过梁某某自己恶劣的表现,不但工作丢了,而且被北京警方限期离境,可以说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也对那些海外的肥婴们,起到了警示作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拒10公里跑步被辞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拒10公里跑步被辞退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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