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韩国夫妻生下5胞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韩国夫妻生下5胞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有的媒体把黑龙江韩某源头疫情,称为【聚集性疫情】是否合适?
笔者认为,将黑龙江韩某是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病毒传染给曹某的,因此,有些人将她称之为聚集性疫情是不合适的,理由很简单,她在回国之后完全遵守了当地的检疫要求,进行了14天的隔离观察,而且,在隔离期间进行的数次检测都没有问题,所以,他才被允许自由活动。
由此可以看出,韩某完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病毒传给了楼下的邻居曹某,现在来看,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曹某携带的新冠病毒非常特殊,也就是说,他身上的病毒潜伏期超长,竟然长到从美国回国感染之后,又经过了14天的隔离期,依然没有被检测出来。
还是直到她把邻居感染之后,再次检测时,他的病毒检测才呈现阳性,因此可以看出,黑龙江韩某的这一情况,完全属于一种个例,而且,韩某并不是明知自己感染,还有意将病毒传染给他人的,所以,不能将韩某携带病毒的这一个个例,称之为聚集性疫情。
从这件事情上,就说明了我们的防疫措施还是存在一些漏洞的,比如,针对这一种潜伏期超长的个例,是不是应该在制度上将隔离期14天再延长一些呢,如果此前的隔离期能够延长到20天或者28天,或许韩某在隔离期间就已经被检测出来,也不至于造成几十人被间接感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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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是两件事。
第一个,韩某是不是源头是存在疑问的,她回国居家隔离测试过两次,去上海做手术也测试过。有报道说一共是五次。即便一次测试不准确,不可能连续五次都是不准确的。这次被发现也是因为与曹某同楼,做检测,她也只是抗体为阳性,病毒为阴性。需要注意,她是与父母及弟弟一起居住的,如果同楼的曹某都能被传染,那她的亲人呢?结果是全阴,没病。所以,她是不是源头不确定,也有可能是被传染。
第二个,聚集性事件。这事发生有两个关键节点,一个是87岁的老爷子陪儿子吃的那顿饭,让他被传染,另一个节点是老爷子脑卒中,让一个医院被传染。
能不能吃饭呢?他们吃饭的时间,是全市已经几十天没有确诊病人,除了过世的之外所有病人均已出院,哈市正逐步恢复经济。饭店陆续在官方指导下开门营业,这饭实际上是可以吃的。
老年人生病住院这事真是不可抗拒的。但是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了,既然是人员聚集地那应该不应该进行测试呢?应该的,而且应该是必须测试的,但是当时应该没有进行。这个大爷的儿子们还特别孝顺,都去看护老爹了,所以一个没落下,同病房甚至同病区还有护士也都没落下。再以他们为传染发散出去,导致从十几变成几十,目前暂时还没有停下来。
这事也提醒我们,病毒是诡谲的,传染途径也是不可测的,所以我们消停地戴好自己的小口罩,尽量不出门吃饭,回家之后换衣服、洗手,做好持久战的准备!
我真的就不理解了。传染源首先男女不分。没有行动轨迹。后来有了行动轨迹。这个韩某不传他爸也不传他妈也不传他弟。亲戚朋友也不传。去上海转了三天,上海人也没传。那么多邻居。一个都不传。专挑个不认识的邻居曹某传。你说说奇怪不?疑点重重啊!怎么就成聚集的了?不查源头。避重就轻。哈尔滨的水太深。
1传71!截至今天上午,哈尔滨韩某已经直接或者间接导致71人感染新冠,其中哈尔滨46例,辽宁抚顺1例,内蒙古1例,另外哈尔滨无症状感染者23例。随着排查和追踪的继续,此次哈尔滨疫情传播链还将进一步延长,未来几天感染人数估计还会上涨。
认定为“聚集性疫情”是否合适主要要看什么是聚集性疫情,“聚集性疫情”的定义是什么?
关于“聚集性疫情”查遍网络也没有一个具体的定义,但是如下图所示,官媒人民日报曾就“聚集性病例”的含义进行过阐述:“什么是聚集性病例?14天内,一个家庭/工地/单位确诊病例≥2例,且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解除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的可能性。”
把韩某1传71归结为聚集性疫情是否合适?
我们知道,虽然因为韩某从美国落地哈尔滨已经导致1传71,但是实际上韩某并不是直接的传染源,直接传染源来自于韩某楼上的邻居曹某、曹某的妈妈、曹某妈妈的男朋友,正是因为曹某妈妈极其男友多次在外聚餐、带家人就医才大量导致几十人感染。
我们对此次疫情传播不禁有以下疑问:
其一,韩某3月19日回国,为什么不集中隔离?
也许有人会说,按照哈尔滨的隔离制度,3月19日之前从美国落地哈尔滨的外来人员不在集中隔离范围之内,当时的集中隔离仅针对韩国、日本、伊朗等少数几个国家,而从美国归国的人员从3月20日才采取集中隔离制度,事实真的如此吗?
我们找到了黑龙江日报在3月18日的报道,报道中提到,省长王文涛明确表示所有入境黑龙江省的人员必须14天集中隔离,注意是“集中隔离”!而哈尔滨却执行自己的“居家隔离”,这一点难道不与省里的明文规定冲突吗?!
其二,陈某入院时为什么不进行核酸检测?
陈某,87岁,也就是上文我们提到的曹某妈妈男朋友的母亲,其在4月6日出现发热症状之后并未转入发热门诊,而是转入呼吸科就诊,两天后才在发热门诊隔离。正因这两天未隔离,才导致包括其他患者家属、医护人员在内的多人感染。
倘若陈某发热之后能第一时间隔离,是否能避免病人家属、医护人员感染?
结语
综上所述,包括哈尔滨卫健委在内,也包括医院,是否都存在制度和治疗方面的缺陷?
所以也不管是不是属于“聚集性疫情”了,这一点现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把防控真正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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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适,黑龙江的问题在于医院失守,聚集性的只能减少不能杜绝,但是医院的杜绝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这是误差与错误一样的本质差别!如果不能抓住这个本质,就会冤枉一批人,纵容一批人!正气不申,症结不明,何谈引以为戒,何谈知耻后勇!
韩法院再次判检察总长尹锡悦复职,说明什么?
说明文在寅对检察改革已经失去信心。
11月24日,韩国法务部长官秋美爱宣布将检察总长尹锡悦停职,尹锡悦提起行政诉讼,12月1日法院判决尹锡悦胜诉复职;12月16日法务部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以四项惩戒理由,对尹锡悦作出停职2个月的处分决定,并得到文在寅的批准。17日尹锡悦再次提起行政诉讼,24日也再次判决尹锡悦胜诉复职。
文在寅12月25日就检察总长尹锡悦复职一事表示:“尊重法院的决定,作为人事任免责任人,给国民造成不便和混乱,表示歉意。”文在寅还表示,希望检察机关借此机会对公正行使检察权进行反思。法务部和检方应当保持稳定协作,坚持推进检察改革的跟进措施。
文在寅称“尊重法院决定”、“检察机关反思”和“法检协作”,已经透露出了对检察改革的妥协。尽管文在寅表示,坚持推进检察改革的跟进措施,但这只是形式上的原则表态。换言之,做为竞选时对检察改革的承诺,文在寅绝不会公开表明放弃。
韩国总统权力大到完全可以左右法院判决,但文在寅却表示“尊重法院决定”;本来是针对尹锡悦,文在寅却让“检察机关反思”;“法检之争”已经水火不容,文在寅却让“法检协作”。
种种迹象表明,文在寅在做另一种打算。
如果前期改革的阻力来自于保守派,那么现在的改革却来自于检察机关内部。从前期保守派力挺检察机关来看,绝对是有拉拢和利用的意思,做为文在寅提拔的尹锡悦被保守派拉拢过去,文在寅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情况发生。这不是尹锡悦一个人的事情,而是整个检察机关。
事实上,法检之争就是改革之争。反过来讲,硬把尹锡悦停职和再改革下去,检方一定会大乱,进而波及整个韩国政坛。而成立《高级公职者调查处》,文在寅就能全身而退?未必。因为韩国法律已经做出规定,调查处总统不能干预。同时,韩国国家的真正权力掌握在总统手里,也就是说,任何人上台都可以遥控司法。而且,韩国对总统清算的历史根深蒂固,不是改变司法体制就能消除的。唯有改变宪法,但不是文在寅做不到,任何人都做不到。因为保守派和进步派的斗争已经是无法调和。
有一个人,可以改变韩国历史,他就是尹锡悦。尹锡悦不仅是检察总长出身,而且是不属任何党派,他完全可以平衡党派斗争。尹锡悦查办朴槿惠和李明博案件,以及被文在寅提拔却为改革与文在寅力争,进一步说明了尹锡悦在党派斗争中保持中立。
文在寅目前来看,就南北缓和、经济和就业,已经是无力回天,尤其是疫情再次爆发,前期得力表现获得的民意已经耗尽,保守派的支持率已经超过了执政党。这样下去,进步派在下届总统选举中将失去执政党地位。与其让保守派执政,不如让尹锡悦担任总统。从尹锡悦的支持率超过李洛渊来看,说明韩国民众对党派之争已经是心生厌恶,文在寅此举也是顺应了民意。
文在寅利用尹锡悦改变韩国总统清算的历史,也是上策和意义深远的。
秋美爱强势,但文在寅通过秋美爱已经试出来韩国政治和司法体制的弊端,这种弊端已经深入韩国的“骨髓”,根本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循序渐进,慢慢图之。如果尹锡悦担任总统,让他去感受检方无所不能的特权,或许效果能好些。也就是说,由尹锡悦去改革,极有可能是事半功倍。
如此,文在寅就没有去硬性改革的必要。
尹锡悦调查朴槿惠和李明博与保守派结下的“粱子”,以及文在寅提拔尹锡悦和24日“尊重法院决定”,如果文在寅放弃改革,乃至于尹锡悦能够顺利担任总统,那么尹锡悦依然会感激文在寅的。这样文在寅卸任后,就可以全身而退。
另外,究竟什么时候才是后疫情时代,以及后疫情时代是什么样子,现在都无法判断。文在寅不想节外生枝,已经隐隐有了稳妥卸任之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韩国夫妻生下5胞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韩国夫妻生下5胞胎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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