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师举报校长遭报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教师举报校长遭报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校方回应西安中学校长半夜醉酒让女教师代驾为不实举报,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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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这几年很多公共事件发生的情况,传播界有一条大概率事件公理,那就是:凡是经过小道消息传播出来的信息,最后往往被证实为确定的信息;凡是被举报或小道消息传出而官方给予否定的消息,最后往往被证实是确实存在的消息。
大家可以观察近几年发生的重大事件或争议事件,几乎没能逃脱这条公理,比如某市的房地产行业重大变化,往往最先由小道消息传出,最后被证实。事情发展的趋势往往如下:小道消息(举报、公开信)——官方给予否认——被证实确实存在——官方“深刻反思、道歉”、“承认事实”、改正。
根据以上这条公理,那么这件事存在则应该是必定无疑的,否则不可能指名道姓的举报“中铁中学校长李进”,而且举报的这么详细,如果事实不存在,西安中铁中学校长李进,为了维护教书育人的校长形象,必然会极大否认,甚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然而我们感到事情比较微妙,李进的反应是:针对“大会小会都是一言堂、严于律人,宽以律己、个人的事高于一切”等作风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查摆了自身问题。
真是可笑,从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出,当地教育部门、学校完全没有认真检讨的样子,完全没有想过认真检查本身的问题。这种事情以前不是没有发生过,以前不是没有人举报过,奇怪的是,多次的举报却没有下文。相信这样的事情在很多地方都有发生,碍于当事人的职权,很多人也是敢怒不敢言,改变这种情况,必须严查、严抓、严惩。
在此,我们希望当地有关部门确确实实认认真真对待此事,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教育是我们坚守的最后一道底线,在教育上出了问题,最终受害的是我们的孩子。
如果对该校长不停职,调查将很难真实!
如今所谓的调查,都是在大众视线之外。该校长多次被匿名举报或实名举报,然而均未果。我给出以下疑问:
1、曾因教师举报,该校长停发教职工绩效奖长达半年。至今教育局网站上仍有曾经教师反映该校长的帖子。为何没有处理结果?
2、该校长安排人员监督媒体采访教师,在职教师敢怒不敢言。如果该校长不停职,调查如何真实?被压迫的教师受监控,如何揭露其面目?
3、一个占山为王的校长,如何让学校良性发展?
4、为什么只有辞职教师才敢说真话?是否反映出该校长长期压迫教师,用教师利益甚至安危来要挟?
5、值班领导说该校面貌有改观,如果这个校长真这样为学校发现谋策,为何那么多年轻教师辞职,特别是女教师?
6、学校人员安排全凭校长一人决定,因不奉承校长就被安排闲置,在职教师满编制情况下依旧每年招大量聘用教师是为何?
7、与其一起上任的副校长从不代课,却被评为高级职称,教师反映给教育局,回复却是经调查该校长代课,从何调查?
8、用媒体发声的教师,是不是被逼无路可走的体现。
9、教育局是否存在包庇?
教育容不得沙子!教师队伍容不得东郭先生!将孩子放在校长要求其做假证的学校,将孩子托付给只能给校长拍马屁的教师门下,将孩子的未来寄托在三观不正行为不端的领导手中,我们的孩子会怎样?祖国的未来会怎样?
严厉声讨,必须停职,让教师敢发声!而不是躲在媒体后面畏首畏尾!
这个值班领导在说瞎话哩!周一早上他们学校升旗的时候,放出来的鸽子远不止二三十只,随着国旗升起,一大群鸽子从鸽舍里被放飞,好大群,少说也有七八十只鸽子在空中盘旋,挺壮观的,我就住学校旁边的小区,孩子曾经也在这所学校就读,真没想到现在是这样的校长当道。
校长被举报了,校方回应被举报内容不实,请问这个校方是谁?校方的回应还能让人相信吗?西安某中学李姓校长被举报一事,已由西安市碑林区纪委深入该中学进行调查,调查组没有公布调查结果,而校方却回应此事为举把不实。其用意何在?
法庭审理案件有个回避制度,审理案件的审判长,审判员及人民陪审员凡与案件当事双方有关系,而且会影响到公平审理案件的必须回避。而此举报事件中,校长在被举报的情况下,如果在纪委己介入调查的情下,却擅自向外界回应举报不实是违纪行为。其用意险恶,有隐瞒事实真相的嫌疑。如果在纪委调查组进入该校前公开向社会回应举报不实,这样的回应缺乏公信力,是李校长欲盖弥彰之举,更不足信。
署名梁知的女教师选择在调走的情况下、在不会受到打击报复的情况下举报该校校长,说明举报的这位老师有自我保护意识。一个有强烈自我保护意识的人不会不知道在网络上公开诬陷他人是要受到法律处罚的。从这位老师严谨的做事风格来讲,举报内容应该不假。相信纪委调查组一定会查出真相。让违纪违法的人付出代价。让我们拭目一待。
举报校长是行使监督权吗?
是行使监督权。
因为举报校长属于对校长行为进行监督,保护公正、规范学校管理秩序,实现教育公平的一种方式。
举报校长的目的是维护学校的健康发展和教育质量,不同于对校长个人的攻击和污蔑。
在法规和相关规定的保护下,公民有权行使监督权,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进步。
此外,行使监督权不仅限于校园内部,社会上的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也一样。
只要行使监督权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举报者不需要担心遭到不当打压和报复。
是的。如果校长违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校长违规问题;如果涉及校长违纪问题,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教师告校长,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一定要实事求是,尽量不要越级举报,举报必须实名,否则不会被受理,当然也可以向国务院督导平台反映。
是行使监督权。
举报是权利。举报权指的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具体形式,因而属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范畴。举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这就要求我们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高度对待举报人权利保护工作,力戒举报工具主义观,实现在举报问题上从工具理性到价值理性的根本转变。公民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法进行举报:1、来访。2、来信。3、来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是行使监督权。
因为举报校长是一种针对校长行为的监督举措,旨在维护校园秩序和学术风气,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师生权益。
举报者可以通过相关渠道向有关部门提供证据和信息,要求对校长进行调查和处理。
这种监督行为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职责所在。
同时,举报行为需要遵守法律规范和道德准则,不能恶意攻击和诽谤他人。
简答:是的。
深入分析:首先,监督权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等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力。而校长作为学校的行政负责人,其行为也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因此,举报校长的行为可以视为行使监督权。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有权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职人员和其他担任公共职务的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而校长作为公职人员,其行为也应受到监察机关的监督。因此,举报校长的行为也可以视为行使监察权。
最后,举报校长的行为也符合公民监督的范畴。公民监督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而校长作为公职人员,其行为也应受到公民的监督。因此,举报校长的行为也可以视为行使公民监督权。
优质建议:作为公民,我们应当积极行使监督权和公民监督权,对于违法违纪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揭发。但在举报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确保举报的事实真实可靠,不得恶意中伤或者捏造事实。否则,不仅会对被举报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还可能会对自己造成法律责任。
其次,要选择适当的举报方式和渠道。可以通过书面举报、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方式进行,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或者组织进行举报。但要注意,不同的举报方式和渠道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和后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最后,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和权益。在举报时,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和挑战,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和防范。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和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怎样举报打人的老师?
直接到当地教育局起诉这位老师,最好是有老师打小孩的片段记录,方便作为起诉证据,严重的可要求老师赔偿医药费等,轻者可起诉老师没有师德,是可以举报,也可以先向该校长警告这位老师,让她不要打小孩,如果她还是继续打小孩可直接教育局起诉并且法律制裁处理
直接到当地教育局起诉这位老师,最好是有老师打小孩的片段记录,方便作为起诉证据,严重的可要求老师赔偿医药费等,轻者可起诉老师没有师德,是可以举报,也可以先向该校长警告这位老师,让她不要打小孩,如果她还是继续打小孩可直接教育局起诉并且法律制裁处理
被老师罚站了怎么办?能不能举报?向校长还是教育局?
很正常的,在中国,只是罚站了而已,举报显得兴师动众,没人会理你的。
除非说你们老师做的很过分,罚站你20个小时(你就够神了)。。要知道现在中小学罚站的事情太普遍了,大多时候老师也是很无奈,想解决问题,又找不到合适的方法,罚个站还被举报了,呵呵,真是悲剧了。。怎么说呢,相互体谅一下吧。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师举报校长遭报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师举报校长遭报复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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