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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尴尬的一次嘴误是什么时候?
刚毕业的时候去外地工作,当时和几个同学住在一起的,有一天同学他姐姐来看我们,吃饭的时候同学姐姐说她证件掉网吧找不到了,我本想说被人捡了,口误说成被人强奸了。大家都在笑,我确尴尬得很。
说一件高中时候的事情。。。
山东的高中压力还是蛮大的,于是学校经常会找一些心理咨询的老师什么的来给我们“减压”,这种老师一般先会在台上侃侃而谈,然后解答一些同学们的问题。
以上是前提,一次来了一个文质彬彬的老师,照例先是一些俗套的演讲,演讲结束之后进入提问环节,这个老师在每个同学提问之前都会问一句,同学你贵姓啊,然后给人解答的时候会说“X同学,我来给你解答一下这个问题”,整体氛围还是比较融洽的。
当时大家还是书呆子,老师问贵姓的时候大家都直接说出自己的姓氏,没有人说“免贵姓X”,我们班里一个同学姓焦,一直比较文雅,他当时可能故意要表现一下,老师问他姓什么的时候他拿着话筒大声说“免贵姓焦”。
可是他一慌张,说错了,于是大家就看到一个戴着眼镜有些猥琐的男生拿着话筒大声喊了一句现场先是经历了为期一秒的死一般的寂静,然后哄堂大笑。。。
从此这个同学的外号就叫免费了。。
免费了。。。
费了。。。
了。。。
有一室友,平时爱喝酒,而且为人比较仗义,酒喝到尽兴时,四海之内皆兄弟。有一次,他喝完酒睡着了,电话响了,接起来是他爸。不知道他爸那边说了什么,只听他说了一句:卧槽,大哥,多大点儿事啊,交给我了。刚说完好像觉得不对,又小声补充了个“爸”字,那一刻我感觉他酒醒了…[捂脸][大笑]附一段原创搞笑配音,希望博君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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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超市买醋(vinegar)
找不到去问导购小姐姐,结果说成了vagina(阴道)
Excuse me,can you show me the vagina please?
想象一下小姐姐当时的表情。。。
我还一脸真诚地看着她等回复。。。后来都忘了是怎么出的超市
随便想起一个就是 一次我很着急出去,但是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还想去厕所,我就对我朋友说,你帮我去厕所,我来收拾东西。还有一个超级逗的,我和朋友在QQ聊天,我问他在看什么,他把大宋提刑官打成了大宋提性官。
阿里的曲一王成文被警方以猥亵罪刑事拘留,猥亵罪的证据有哪些?
什么是猥亵和猥亵罪
-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男性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 猥亵罪是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拟修改的一个罪名。过去我国刑法中对于猥亵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妇女和不满14岁的儿童。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条款,将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他人”当然既包括妇女,也包括男性。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对男性实施性骚扰,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犯罪。
证据及其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 (一)物证
- (二)书证
- (三)证人证言
- (四)被害人陈述
-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 (六)鉴定意见
-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强迫出差———这个在定义上有偏差,法律认为只要没人用枪比你都是自愿。不会管你是否会被开除。
强迫喝酒——没人绑住你双手,你都是自愿的。p8阿甘一句话说的好,没有不喝酒能谈成生意。被强奸是早晚的事。
擅自开房卡——神志不清也算同意?这个是得到多人证明的,现在只有酒店申明说受害人清醒确认。
强奸———证据不足就不算强奸?全世界都知道你杀人了,但是没找到尸体,没找到凶器,一样法律不会叛你有罪,死刑。
上司(实际平级)拿走内裤———如果p6和p7算平级?处长和区长平级吗?局长和科长也是平级?内裤谁拿走的,真的很重要。手机被谁偷的,你必须交代清楚,在哪儿被偷,谁偷的?
由此推理———(警方不可能拿到实证?法庭翻供?警方全体引咎辞职?),
受害人成功被刑拘,诬陷强奸,涉及违法,诬陷拿走内裤,涉及违法。
以后被强奸被猥亵的自认倒霉,千万不要告发,因为迎接你的不是罪犯的伏诛,而是被无情的网暴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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