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幼童遭虐待脑死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幼童遭虐待脑死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黑龙江继母虐童致二级重伤,如何惩罚狠心的父母?真是人神共愤?
近日,黑龙江警方就虐童案作出通报,4岁女童屡遭继母曲某某殴打致颅内出血,而原因仅仅是某茜多动、淘气,有时大小便不能自理!曲某某为发泄不满期间采取极端的做法,先后多次用拳头殴打、用开水烫、抓住被害人头发向墙上撞等方式伤害于某茜。
而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于某龙在平时管教孩子时,竟然也曾用手、数据线、笤帚殴打于某茜。目前,犯罪嫌疑人曲某某、于某龙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而女孩由于多处受伤严重,仍处于昏迷当中,现在还在ICU,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法医也给出了鉴定意见。由机械性外力作用,致硬膜下血肿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属重伤二级;由机械性外力作用致双侧鼻骨骨折,属轻伤二级;此外,女童还有体表擦伤、咬伤和烫伤……从字里行间中可以感觉得到,这个女孩曾经遭受过多大的伤害,或许也曾感觉到绝望,但是对于还在牙牙学语的她也只能用撕心裂肺的哭声来表达心中的恐惧。看着图片中血肉模糊的伤口,让人揪心,哪怕是正常的成年人恐怕也无法忍受吧?何况是一个仅仅4岁的孩子!
2000多年的孔子曾经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意思是说赡养自己老人的时候不要忘了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的老人,抚育自己孩子的时候不要忘了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小孩。做不到抚育起码可以做到不伤害吧?何况还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呢?生而不养,不如不生,孩子不是你的出气筒,不要找任何理由和借口来制造伤害。
一个只有四岁的孩子,顽皮、淘气、不能自理,这些都很正常也是符合人的成长规律的,如果说什么都懂什么都会,那要家长做什么呢?悲剧已经发生,但是我们更多的是从事件中去反思,不让悲剧重演。
除了提高现有法律的惩罚力度,建立保护未成年人完整机制,更重要的是我们在孕育生命之前,要想好作为父母应当尽到的责任和义务,而不是图一时的冲动和快乐。这也是对生命最起码的尊重。
孩子虽然你遭受到了满满的伤害但请一定要努力活下来,因为这世界还有很多的美好等你去感受,愿生活对你温柔以待。
我们在离婚的时候应该明白自己亲生孩子都觉得养着不易,要花好多经济和经历,继父继母越看孩子越觉得是沉重的负担也正常,久了就觉得压抑如同枷锁。日子久了孩子痛苦无法正常快乐成长,做继父继母的也是万般无奈容易做出变态的举动,。所以夫妻双方有孩子都爱孩子就凑合不要离婚吧!哪怕没有感情各玩各的。只要彼此对孩子负责就已经足够。
我就是黑龙江人,虐孩不是黑龙江的标签,黑龙江由于气候的原因,生活在这里的人脾气会有些急躁。父母都会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给熊孩子点教训!但是这种长期虐孩,确实少见!虐孩这件事真的不好解决,报警之后怎么办,1、把父母抓去坐牢?那么孩子在父母坐牢的这段时间怎么生活,2、调解、批评教育?等调解人员走了之后孩子可能会遭遇比之前更严重的报复性殴打,(如果用说服、教育就能改,那还要警察干啥?这种父母既然能下得了这种手,已经对孩子没有任何感情了)3、国家能不能成立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实在太过了,把孩子收了,归国家,永不发还!
四川资阳一女子打死两岁儿子埋河边还谎称丢失报案,你怎么看?
不论孩子是谁的,他是人,是一个生命,谁都不能残害人命。这个母亲残无人性,怎么可以对这么小的孩子下此毒手?你都这么怕死,想方设法瞒天过海,难道这么小的孩子就不怕死吗,他愿意死吗?你做了这么残忍的事心能安吗?你还想逃生吗,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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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把祖国比作母亲,那是因为母亲的宽容,母亲的慈祥,母爱的伟大。在每个人心中,自己的母亲都无愧这个标杆。
可是,近来发生的一些事不仅让人匪夷所思,更让人大跌眼镜。这世上,居然出现"虎毒也食儿”了。这不,前有陕西准妈妈因为忍受不了产前疼痛,带着即将出生的胎儿跳楼,后有四川资阳一母亲竟然亲手杀死了自己两岁多的儿子。
先来看看事件回放:
可怜的孩子,可恶的母亲。人类之所以得以生生不息,不就是得益于母亲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吗?母亲之所以伟大,不就是时时处处散发出来的母爱的光辉吗?倘若,我们连自己的母亲都不可信赖了,那么,我们还能信赖什么?
出现这种有违人伦的惨剧,虽然从内心来说万分不愿看到,但又不得不面对并加以厘清分解。
一、孩子是否亲生?
这里没有别的意思,不是说孩子不是亲生的就可以任意毒打甚至扼杀孩子的生命,即便是继母,孩子叫你一声妈,至少得做个母亲的样,不是吗?从网上消息看,说是"代孕",即便是真的,那也是十月怀胎所得,何况,孩子已长到两岁多,近千个日日夜夜朝夕相处,不是亲生也有亲情了。那怕是喂养的一只小猫小狗,也下不去手弄死它呀。这是什么样的蛇蝎心肠才能做得出来呀。
二、孩子是否有绝症?
孩子被埋到乡下,生前,是否患有绝症,不得而知。虽然,看病在眼下让不少家庭不堪重负,甚至债台高筑,但这绝不是杀害孩子的理由呀。成人事,听天命,面对生命,做父母的尽了一切力量,仍然留不住孩子,那也内心不再愧疚了吧。在网上看到五六岁的孩子,在生命最后一刻,居然自己拔掉氧气管子,一再发声感谢父母。那不正是亲情的闪光吗?
三、孩子是否成了家庭矛盾牺牲品?
目前,由于生活压力大,加上社会日趋宽容,夫妻闪婚闪离,已是司空见惯,家常便饭。即便如此,孩子是无辜的,而且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孩子都不爱,还能指望你爱什么。那怕你是一朵花,也只剩下孤芳自赏了吧。
四、妈妈是否有精神病?
我实在找不出有力的证据说服自己,只好寄希望这个杀死儿子的妈妈原本患有精神病,而且是间歇性精神病。那样,人们即便为孩子惋惜,难过,心痛什么的。但至少不会对母亲失望,进而怀疑母爱的伟大?那可是人类继续生生不息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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