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山东大学发10条拒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山东大学发10条拒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山东理工大学拒绝陈春秀重新入学?
冒名顶替上大学现象非个例,不仅行为恶劣,而且后果很严重。古时教书先生担心自己的才识,会自谦地说别误人子弟。如今有意毁坏他人前程,其行为的恶劣程度可谓过街老鼠,人人深恶痛绝。被顶替者多数,尤其是贫困家庭的孩子,因此而改写人生,其后果不言而喻。而且,从目前媒体披露的案例,不只一时一地一件。所以国家相关执法执纪机关应严查严办,给践踏法律之人以重处,还受害人、还社会以公道。
1.学校把关不严,没有验明正身就入学了,致使鸠占鹊巢,存在一定责任和过错。
2.时过境迁,当时的专业、学科或许已经变了,从来也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但是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学,理应给受害者一个说法,要么大胆尝试,给人家一个学习的机会,要么赔偿人家的青春命运之损失。
3.虽然学校不存在主观刻意,但从结果上看,无形之中成了错误的帮凶。不能就这样毫无建树地不置不理,得拿出行动来。
理工大拒绝陈春秀重新入学是草率的、不负责任的。
第一、对陈春秀同学是不公平的,有背于“正义不会缺席”
作为录取学校,在录取新生时,需要许多道手续。然而,无巧不成书,过关斩将,让错误终成千古恨。这是一桩错误累加而成的大错误。只要有一道关口履行职责,就不会发生这一遗憾。因此,还原正义,还能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第二、警示后人
学校
追究责任、强化严格录取程序。通过录取陈春秀,警戒所有参与录取工作的人员以及全体员工,提高工作责任感,拒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如果拒绝陈春秀入学,是一桩典型的甩锅行为。在错误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第三、也是对惩治犯罪嫌疑人的呼应
陈春秀
据有关部门称,要对所有犯罪嫌疑人追究责任。在本事件中,陈春秀是受害者,如何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将是一个问题。当然,主要责任是伪造档案、录取通知书的人。但学校也有失查之责。知错就改,有错必究,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自身做起,无不当之处。反而会受到社会的赞誉。对提升学校的外部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是燕园终身学习,我来回答。
2004年,山东理科考生陈春秀在高考中获得了546分的不错成绩,最终被山东理工大学录取,然后,农家女陈村秀始终没能等来自己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最终,苦等几个月的她以为自己没有被大学录取,于当年10月外出打工。
16年后的今年5月,失去上大学机会的陈春秀,因为报考了成人高考,在查询学籍信息的时候,意外在学信网发现,自己曾经在2004年就读于山东理工大学,且顺利毕业。原来,她被人冒名顶替上了大学。
现在已经查明,冒名顶替者就是当地另外一个女生,作为文科生的顶替者,在2004年的高考中,仅仅获得了303分的成绩,然而,因为顶替者家有关系,通过运作,截留了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并通过一系列的神操作,把户籍证明、个人档案等入学必需的材料都准备妥当了,冒充陈春秀去了山东理工大学报到,竟然一路过关,顺利入学,并最终顺利毕业,拿到了学历证书,最终凭借顶替而获得的大学文凭,进入了公务员的行列,并一直用着陈春秀的身份。
很明显,这个冒名顶替者不但“偷”走了陈春秀读大学的机会,甚至“偷”走了本该属于她的人生!对于可恶的冒名顶替者,给与其应有的惩罚,以及在这次事件中所有的作恶者,都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
事情的另一个方面是,被“偷”走了读大学机会的陈春秀,该得到怎样的补偿?
事件发生后,当事学校山东理工大学经过调查,确认在当时的入学把关方面存在把关不严等问题,其中最明显的问题是,即便顶替者其他手续,比如录取通知书和个人档案等纸质材料是齐全的,也贴上了顶替者自己的照片,但考生电子档案是没有被篡改的,上面的照片依然是陈春秀本人的,而不是顶替者的。两个相貌完全不同的女生,如果严格把关,是可以发现明显问题的。可以说,在陈春秀被冒名顶替的事件中,山东理工大学也是负有一定责任的。
作为一所高校,当年学校有把关不严的责任,现在事情已经核实清楚,就该承担起这个责任,给予陈春秀合理的补偿。对于一直想圆大学梦的陈春秀而言,找回当年失去的上大学的机会,重新入读当年录取过她的山东理工大学,就是对她的合理补偿。然后,当她提出这个要求时,山东理工大学竟然以“无此先例”予以拒绝了,这个理由合理吗?
这当然是不合理的。
当年录取了一个假的陈春秀,让其入学,毕业,现在发现是冒名顶替,山东理工大学已经注销了顶替者的学历,那么,对于当事人陈春秀而言,山东理工大学并没有实质性给与其该得的入学就读的机会,现在把这个机会还给她,这不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吗?怎么能以没有这样的先例予以推脱呢?
我认为,对于陈春秀的合理请求,山东理工大学应慎重研究后再决定,而不是一句轻飘飘的“无此先例”就可以推脱的。
你觉得山东理工大学应该给陈春秀一次重新入学的机会吗?
1.录取通知书是通过什么方式邮寄的?为什么没有送达本人签收?
2.录取通知书是谁签收的?为什么没有交到本人手里?
3.山东理工即使没有作为顶替事件的帮凶,是否也在录取通知书的传递上存在过错?
4.取消学籍的法理依据何在?即使取消也应该取消顶替者的非法取得的学籍,被顶替者存在什么过错而被取消学籍?
5.拒绝被顶替者入学的法理依据何在?在举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好形势下,“没有先例”岂能作为山东理工拒绝入学的合法理由?
6.以教书育人为己任的山东理工如此处理,伸张和维护公平、正义的担当、作为精神又体现在哪里!?
7.迟到的公平本就不公平,现在山东理工连一个迟到的公平都不想伸手助力一把,让人很难向着一个正面的形象去想象他!
如何看待山东理工大学以无此先例拒绝陈春秀重新入学申请?
受害者应该可以重新入读大学,她没有过错,是你们学校和相关部门监控不力造成的恶果,为什么要受害者承担?没有先例一句话就把所有责任都推干净?你们为什么不从受害者角度切身体会一下?你们应该将功补过,向相关上级部门反映实情,开此先例,重新录取受害者入学,这才是你们学校应该做的。
山东理工大学缺乏一点人文关怀,缺乏通过舆论化解影响的能力,你说你学校也有过失,对不对?没有认真核实入学人员,照片身份证都没有认真核对,如果能做到认真负责就不会出现这些问题。所以学校应该给予必要的关怀和补偿。如果是在其它地方的学校会第一时间到受害人家里进行安抚,然后邀请其重新去学,这样学校也能获得社会的褒奖,何乐而不为呢?我只能说这个学校太官方了吧?
据人民日报最新消息,6月22日深夜23点32分,山东理大学表示,将努力帮助陈春秀实现重读大学的愿望。
事情没有发生在山东大学管理者身上,他们无法感同身受。他无法理解一个农家人对大学的渴望。
山东理工大学拒绝恢复陈春秀学籍
据南都记者6月22日从陈春秀的家属处获悉,陈春秀认为,目前已通过的曲阜师范大学的成人高考与全日制的山东理工大学含金量不一样,希望山东理工大学能够恢复自己的学籍,但这一要求遭到拒绝,学校称史无前例,以“无相关依据“”拒绝。
对此,个人观点认为,山东理工大学没有站在受害者的角度处理问题
1,如果从学校的角度来看,按照程序处理,是需要按照学籍管理办法来处理,有错就改,发现被顶替,注销学藉,这个没有错。
2,陈春秀被顶替入学,非常渴望能重新进入大学就读,因此,申请恢复学籍。这个受害者需求学校没有考滤到。
3,都是以各自的立场来考滤的,山东理工大学没有站在受害者的角度处理问题。
山东大学最新回应,努力帮助陈春秀实现重读大学的愿望。
山东大学注意到网友的关切,关注到陈春秀通过媒体表达重新就读的意愿,于6月22日深夜发文表示,努力帮助陈春秀实现就读愿望。
总之,这事儿是需要媒体的介入,以前只是依程序处理,并没有站在受害者的角度进入处理。
最后,希望陈春秀能圆大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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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山东大学发10条拒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山东大学发10条拒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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