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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曾春亮杀人案引发的社会思考是什么?
江西曾春亮杀人案引发的社会思考:
1、街道、社区对于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工作要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尤其是像曾春亮这类长期在监狱度过、与社会联系不紧密、甚至脱节的人员,刑满释放后要定期见面,给予适当的帮扶工作。
2、全民素质有待提升,国民素质提高了,各类刑事犯罪会降低,修一所学校的意义远远大于修建10所监狱的意义。由于历史原因,曾春亮没有文化,没有技术,社会生存能力有限。正因为如此,缺乏羞耻感,长期过着偷鸡摸狗、鸡鸣狗盗的生活。
3、完善社会救助机制,为需要的人提供必要的、必须的帮助,避免误入歧途。曾春亮出狱后没有固定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又偏好赌博,偷盗成为他唯一的手段。假如有完善的社会救助机制,当一个人走投无路的时候至少还有一个依靠,减少铤而走险的概率。
4、完善村落治理、群防群治、强化农村安全管理。我国农村分散、人员不集中,人口密度小,在各类资源,比如医疗、教育、交通、安全保障等方面无法落实。部分乡镇分布区域广,人口多,警力严重不足较为突出。同时,教育、医疗资源捉襟见肘严重影响农村的可持续性发展。
江西曾春亮杀人案引发的社会思考是什么?
我觉得有意思的一点是,互联网赋予了公民更多的监督权,和督促权,不得不说全面关注之下警方办案更加的高效透明了~但是舆论也带了很多负面的影响,以及对于人的思想思考是否有严重偏差的影响?
犯罪嫌疑人就曾入室伤人后逃窜,此后,受害者家属又在家中床底发现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工具,两度向警方报警并强调前科累累的犯罪嫌疑人的危险性,然而警方却迟迟没有到案。
随后,在面对群众的合理质疑时,@抚州公安以出色的怼人能力推动了这一案件的第一次出圈。
从质疑到攻击谩骂,这不是网友们第一次将语言暴力作为讨伐不公的武器。
今天,就这个案件,我不想再说公权力应该如何行使,不想批判政务号皮下严重不足的职业素养,以及媒介转型中泥沙俱下的混杂现象,而是想来讨论与我们切身相关的一个问题:为什么谩骂和攻击,会成为我们的武器。
媒介意识形态:谁把语言的枪塞进我们手里
在互联网技术一开始接入寻常百姓家时,大家普遍认为,这一技术会在交流上,帮助我们更好的传情达意,连接起我们和陌生人的奇妙际遇。
但是仅仅数十年之后,我们就意识到,事情完全朝着另一个方向在发展。
抱团、对线、群体斗争成为了社交网络的常态。站在戾气丛生的社交网络里,有人发问“为什么理性的交流再难达成”。
媒介环境学派学者尼尔·波兹曼认为,一种媒介进入新的社会文化环境时,将会引起该社会全面而深刻的变革,因为媒介自身带有意识形态性。即每一种媒介都具有这样一种性质,它倾向于将社会文化引向某个特定的发展方向。
这种媒介意识形态并非是某一利益集团决定的,而是由媒介自身的物理结构和技术特点决定的,媒介自身的物理性质和符号特征造就其偏向性。
社交媒体,本质上是由一个个节点构成的网状结构,以用户为基本血液,推动整个网络中内容的流转。
对于每一个互联网用户而言,媒介技术早已经是日常。
当大家漫不经心甚至漫无目的地进入社交媒体时,传播如何发生呢?不是在经过理性的分析和精密的计算之后,而是伴随着嬉笑怒骂的情感同时发生。
而在这个过程中,身体不在场的用户如何淋漓尽致的表达?就是借助符号,将个人的情感与态度显化。
这就意味着,社交媒体的物理结构和符号特征,最终将其导向一种情感化偏向的技术,而这种情感化的取向,在今天已经驯化了媒介的使用者,渗透进了我们使用媒介的习惯当中。
社交媒体借助情绪驱动传播的裂变传播机制,意味着其本身鼓励非理性、情绪化的表达。
在这样的技术偏向性操纵之下,内容生产者无论是选择标题党还是带节奏,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调动围观者的情绪。
而对于用户而言,当大家发现,情感变成了一种正义,被内容生产者尽情讨好、反复揣摩;情感变成了一面旗帜,举起大旗就能够催生认同、呼唤一个群体的时候,就正如邹振东老师在《弱传播》一书中所说,“情感是媒介,也是能量”。
当我们接受了社交媒体的情感偏向性,习惯性的将情感放在一切表达的最前面,由情感所铸成的语言的枪,就顺理成章的紧握在手中。
就“抚州入室杀人案”这一案件本身而言,诉诸情感,是面对公权力不作为却无可奈何的弱势方的手段。
人们因愤怒而讽刺、痛斥,并且尽力将这种情绪传播出去,正是利用社交媒体情感传播的原理,发挥情感的能量。
至于为何一个重大刑事案件反而靠政务号与网友互怼出圈,我们仍可以从邹振东老师的书中找到解答。
所谓轻规则原理,即指舆论世界的传播往往避重就轻,越轻的事件或情感,越容易浮上水面。
在舆论的世界里,越浮于表面而淋漓尽致的情感,越具有极强的感染性,能够瞬间走出一万里。
恶性的刑事案件已经太多了,人们在这些新闻报道的轰炸之下反而麻木。但原本应该承担起责任的公权力机构,不仅不做反思,还要回怼网友却并不常见。
事不关己的短暂义愤与无可奈何的痛苦,和对象明确的审判式愤怒。两种情绪尽管看似因一事而起,但前者指向沉重的命案,后者却指向行为严重失当的公权力机构,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非理性的表达流程:即时化表达去除思维的冷却装置
麦克卢汉认为,印刷媒介的线性叙事导致了对逻辑思维和理性精神的强调,为了能够更清晰的阐明事件,表达观点,对于表述的斟酌使得印刷媒介的内容经历一个相对较长生产周期,且逻辑完整。而通过印刷媒介完整的获取信息,也使人脱离了群体。
从这一点来反观社交媒体,我们就能发现社交媒体的特点与印刷媒体恰恰是对立的两端。
社交媒体即时性、碎片化的表达机制,意味着某个内容从诞生于脑海,到进入传播环节,几乎没有时间差。
韩炳哲在《在群中》一书中也指出,正是这种即时性,使得社交媒体更偏向于冲动。
用户的情绪化表达失去了冷却装置,缺乏冷静下来的过程。反思来不及阻止直觉,交流迅速发生,最终也在快节奏的对话中将情绪不断推向高潮,语言的暴力在这一过程中被肆无忌惮的滥用。
匿名化个体:抹去姓名后的宣泄与狂欢
互联网的匿名性早就不是什么新鲜的特点,至今,尽管虚拟的互联网空间和现实生活交集越来越多,但总体而言,大多数用户仍然处在匿名性的保护之下。
那么,匿名性对于普通人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姓名不是一个简单的代号,而是作为个体的人嵌入社会网络的关系枢纽。与姓名相对应的,是现实生活中不同社会角色下的行为规范。
韩炳哲认为,对于个人而言,姓名与尊重如影随形,因为“认可总是指名道姓”的。
互联网的匿名性,对于语言暴行的施暴者而言,代表着逃离日常社会角色行为规范的约束,去除姓名所连接的个人性,从而将个体藏身于庞大群体之中。
在失去了最主要的价值衡量和利益约束之后,仅仅依赖个体的高度自律性,实现互联网冲浪的理性克制,这本身就是不现实的。
更遑论,尽管网络空间与现实环境并不重叠,但这一空间中超越时空的特性,以及人对于环境感知的不确定性,使得每个用户都更积极地去寻找认同,人无往不在群体之中。
目标公正与交往理性的困局中,谁在举步维艰?
上述论述中,实际上并没有对使用语言暴力的主体动机做出区分。
以此次抚州入室杀人案为例,网友们的攻击,出自其朴素的价值判断和目标的正义性。但存在另一种情况,攻击只是为了情绪的宣泄,只是因为立场的不同。
不做区分,是因为我们能看到,尽管动机不同,但两者最终采用了同一种方式。在讨论这种方式本身的问题时,动机的重要性被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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