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企推行不胜任退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国企推行不胜任退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司与我以“业绩不达标无法胜任岗位”为由解约,遭到反对后强制解约,是否合法?
基本上是违法的,以业绩不达标为辞退理由很牵强,公司基本会败诉。原因如下:
1、业绩达标与否是怎样约定的,这个不明确。单位在制定与员工重大利益相关的政策时,要考虑两个层面,一是这个业绩考核的政策是集体讨论后民主表决的结果,对大家都是公平的,也是经过员工同意的,二是这个政策有公示和告知过劳动者,这就要看当你你有没有收过了。
2、假设,考核制度是民主讨论后制定出来的,你也签收过,也清楚了解,那么问题又来了,这个考核的标准有没有,标准操作性和客观性如何、内容合不合理?如果标准不明确,考核结果不客观,也将很难作为认定你“业绩不达标”的依据。而且,哪怕这个考核制度有标准、能量化、可操作,如果内容不公平合理。也很难被仲裁人员采纳。
3、假如,考核制度制定的公平合理、有标准、可操作,结果显示你“业绩不达标”,但是,公司的规章制度(这个制度同样要经过民主程序和公示签收,否则也无效)中有没有列举,“业绩不达标”等同于“无法胜任工作”呢?如果没有,一样违法。
4、如果,以上三步公司都做得天衣无缝,那么还有一个绕不过的问题。即使,不胜任工作也不能直接解雇,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不胜任工作后经培训和调岗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的,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更麻烦的是,即使公司走到第四步都没有过错的话,也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金的,标准为一年一个月的平均工资(即前12月平均工资),也就是俗称的N,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预告解除的话,就要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待通知金,俗称N+1。
综上,可见公司要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太难了,不给补偿金几乎是不可能,少则N,多则N+1,一不小心就是2N。但是,所有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是要公司做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所以要不要辞职你自己决定。
以上说的是法律情形,当然法外有情,很多事情不是单从法律角度去评估能决定的。你可以考虑到其他因素,比如,业界口碑,对于高级人才这个应该比钱重要;再比如,个人情感,如果为了报答某个领导的知遇之恩,为了不影响他/她的前程,自己选择离开,这个也不少见。
总之,职场中法律是底线,潜规则和情感因素也是要考虑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是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经过调岗或者培训,如果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是会被认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并支付赔偿金(工作几年赔偿几个月工资的两倍)。所以,您现在要做的是委托当地专业劳动法律师帮您维权,来主张赔偿金,胜诉几率挺大的。
前几天刚刚帮我老婆去跟她们公司打劳动仲裁,她们公司也是说我老婆无法胜任公司工作,仲裁结果是我们赢了,因为公司无法证明我老婆不能胜任工作,拿不出证据。当我老婆接到公司口头通知的时候,她第一时间就告诉我,我就立马查阅相关劳动合同法和咨询律师,得到的结果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很重要的一点是劳动合同,上面有没有写明没有达到多少业绩,公司有权辞退你,如果是白纸黑字注明了而你也签字了,那这样会对你去劳动仲裁不利,不过还是建议你去尝试一下,毕竟劳动仲裁还是很公正的。
咱们先说说你的业绩问题,不要上来就说公司问题,业绩考核不达标是什么情况?你是否确实是业绩不达标。业绩考核的考核标准是什么,是否存在连续数月业绩下滑或者绩效考核不达标等等问题存在。劳动法保护劳动者权益,公司权益同样受到劳动法保护的。
我们公司一个业务员工资4500每月销售额都没过万,正常至少10万左右销售额够工资,我们做批发的毛利基本5个点左右,就这么晃着,那些说用人单位不好的,希望你们都自己做老板体验下下
国企员工30年工龄可以内退吗?
国企员工工龄三十年可以内退吗?我的回答是: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
一、内退:是指企业内部退养,是国家对国有企业改制破产重组时分流人员所制定的一项措施政策。人员分流途经包括:一是政府出面在本系统甚至系统外妥善安置一部分;二是工龄买断:根据各企业的剩余资产(金)多少,确定一年工龄赔偿标准,按工龄总数计算出赔偿总额,最低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数额,赔偿给个人,同时,由企业给劳动部门上报失业人员名册,按规定领取失业金。个人领走档案踏入社会再就业。三是符合特殊工种条件的和达到正式退休年龄的办理正式退休手续。还有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也可提前退休。四是企业内部退养。这项政策在企业改革初、中期并未同步,后来才有的,各地的地方政府将此政策又扩展到了集体企业中了。内退指男年龄50岁,工龄30年,可办理企业内部退养。由企业每月发放一定生活费,正常缴纳社保医保金。达到正式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女职工内退规定不详,有待咨询。
二、你所属的国有企业执行企业内部退养政策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对于本企业的富余人员也是可以实行本项政策的。只是就看你的年龄有多大,符合不符合年龄要求。
以上就是有关内退情况的介绍,供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国企员工30年工龄可以内退吗?是否内退完全取决于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和内部管理制度,因为内退不属于社保统筹范围内的资金支付,而是由用人单位自己支付,所以用人单位要考虑你内退和不内退,对于单位人力资源成本的改善是否有帮助。
内退是国有企业内部自己的规定,其实说得不好听一点,就是国有企业分流减员的一种方式,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国有企业连续工作满15年上,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是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为了规避法律上的障碍,所以有的单位采取内退的方式进行变相裁员。但如果裁员企业需要支付比较大的经济补偿金,比如30年的工龄,相当于企业要支付你30个月的本人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由于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比较高,所以这笔经济补偿金支付起来压力是比较大的,所以才采用内退的方式把员工养起来的,内退期间不享受绩效工资,只发给基本工资,并为其继续缴纳五险一金,对企业省事,员工也容易接受。
但任何事情都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既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有本事的职工,希望通过内退这种方式,一方面享受原单位的基本工资待遇,有人缴纳五险一金,另一方面还可以到外面去兼职或是重新找个工作,享受比在国有企业更加优厚的经济待遇;但是对于那些没有特殊专业技能,身体条件比较差的员工,他们把全部的希望寄托在工作了30年的国有企业,内退对于他们来说意味着收入的减少,五险一金缴费基数的降低,对他们来说不是好事,而是非常不利的事情,但是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对于员工并不像民营企业那样苛刻,所以在内退时都是由双方进行协商,只要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都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员工的要求。
至于年满30年的员工,按照年龄来计算,一般都是50岁左右了。如果你所在的企业有职工内退的规定和机制,不妨向单位提出内退的申请。如果你们单位一直没有内退的制度和机制,那么你这种想法就只能在心里想想,即使提出申请也不会有结果;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你本身属于单位的管理技术骨干,即使有内退制度也轮不到你,因为单位同样需要经营管理或是生产技术骨干。
综上所述,国企员工30年工龄并不是是否能能够内退的必要条件,而是要看单位是否建立了内退的管理制度和机制,你是否属于单位不可或缺的人才等,总之一切要以服从单位规章制度为原则,并不是有了30年工龄就必要要内退。
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人在达到退休年龄时,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累计满十五年,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所说的退休年龄,是指国发(78)104号规定的退休年龄,即男60周岁,女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所以是不能工龄满30年办理退休的。
目前工龄满30年可以退休的,只有按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即公务员。
如果说是内退,目前国家没有关于内退的规定,全是企业内部制定的政策,有的单位有内退,有的单位没有,一般来说,都是距离退休年龄五年的,采取内退的方式,退出工作岗位,发给生活费,和工龄没关系。并不是所有单位都有内退的政策。
可以申请试试看。
内退不是正式的退休,是单位的一种福利政策。
一般的做法,是职工退出工作岗位,用人单位给缴纳着保险,发放着生活费。
对于很多职工来说,这不是天上掉馅饼吗?说实话也是有不少职工反对这样的。因为本身工作好好的,工资收入也不低,一旦内退以后相应的生活费直接降至最低工资水平,对于一个作为家庭收入支柱的老人来说,这也是非常严重的打击。
实际上,能够内退的单位一般是国有企业,这些单位由于编制、人员的限制,其实也鼓励大龄人员内退,好招用年轻职工。可是像这些单位,往往工资福利较好,如果考核或者工作压力不大的话,除了身体完全不能适应工作以外,很少有人愿意提前内退的。毕竟内退拿不上养老金,收入有大幅下降。家里没点积蓄,真不敢内退。
愿意内退的,反而是一些没有内退条件的私营、外资企业或者一些的灵活就业人员。
关于内退的文件规定,实际上是1993年颁布并实施的《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文件规定了,职工距离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虽然说这一规定目前已经废止,实际上企业用工的限制早已经放开,企业可以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合理安排职工。
一般来说,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只要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是不可以按照末位淘汰或者不胜任工作等理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职工如果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进行调整岗位。当再次不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下,必须要有规范的手续证明职工不胜任工作,职工也要认可。
职工不胜任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对于一些在用人单位工作了一辈子的老职工,工作二三十年的情况下,仅经济补偿金就可以达到二三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以上程序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两倍的赔偿金。
另外,国家在文件中提出的内退,指的是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职工。在《劳动合同法》中,明确提出在用人单位工作15年以上,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职工,用人单位不可以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所有的前提都是以职工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如果职工故意天天不上班,再怎么样劳动法都不会保障的。
所以,有些企业考虑一下解除老职工的后果和法律的规定,还是采取了内退的做法。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国有企业员工30年的工龄可以内退吗?所谓的内退就是单位的内部规定,在我们国家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单位,对于一些艰苦边远岗位的一线职工,那么确实是有内退的规定,但是你能否获得这样的一个内退条件,取决于你本身的实际的工作来决定。
当然全国没有统一性的规章制度规定就是说作为国有企业,或者说作为企业单位员工30岁可以直接享受提前退休的规定,是没有这样的统一规定的,这只是在个别企业内部有内部退休的规定,但是内部退休跟我们的提前退休是截然不同的,内部退休以后你没有享受到社保养老金的待遇,而且你跟企业单位还是正常存续劳动合同关系的。
所以说你能不能够享受到内退,那么是根据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来决定的,当然作为企业单位来讲,是没有所谓30年工龄提前退休一说的,所谓的30年工龄提前退休这样的说法是针对于公务人员的特定规定,作为公务人员是有这样的规定,当自己的工作年限达到30年,可以经过本人申请,并且所在工作单位同意,那么是可以享受到提前退休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企推行不胜任退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企推行不胜任退出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