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企推行不胜任退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国企推行不胜任退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国企领导说干不了走啥意思?
- 员工不满公司强行调岗不来上班,公司可辞退吗?
- 企业以效益不好让员工签署离岗协议,工人想上班,企业以集体研究等借口不让工人上班,这合理吗?
- 公司与我以“业绩不达标无法胜任岗位”为由解约,遭到反对后强制解约,是否合法?
- 在一个国企工作很好,但自己胜任不了要不要辞职?
国企领导说干不了走啥意思?
当国企领导说"干不了走",意味着他们认为自己无法胜任或完成当前的工作任务,因此选择离开职位。
这可能是因为他们感到压力过大、工作要求超出能力范围、缺乏必要的技能或经验,或者对工作不再感兴趣。
这样的决定可能会对组织产生影响,需要寻找合适的替代人选来继续推动企业的发展。
同时,这也提醒了组织需要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和工作满意度,以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员工不满公司强行调岗不来上班,公司可辞退吗?
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强行调岗,公司是不能辞退员工的。如果公司辞退员工,有可能导 致违法辞退的严重后果。理由如下: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员工与公司存在书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合同对于工作岗位是有明确约定的。公司强行调岗行为,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
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对于单位来说,要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以书面方式确定。如果没有劳动者的签字,单位就属于单方调岗行为。
三、在单位单方调岗的前提下,员工是可以拒绝的。如果公司贸然辞退,会导致违法辞退的严重后果,有可能面临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的后果。
四、建议公司与员工协商处理此事。不要贸然辞退。与员工协商号以后,建议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劳动法律师为您解答。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一般应经劳动者同意。如没有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或者虽有变更但却属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需,且对劳动者的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未作不利变更的,劳动者有服从义务。
所以,如果符合前述需要服从的情况,劳动者仍然拒不服从,或消极怠工或旷工抵抗的,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不服从调岗而据此认为双方劳动关系于当日解除,进而不再提供劳动的行为构成旷工,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您还有法律上的疑问,欢迎关注:讲法讲理 免费私信为你解答。
这个事情主要责任在公司,这里不能随意辞退员工的。
为什么呢?
首先关于调岗,劳动法规定,对于员工调薪或者调岗,需要征求员工的同意,如果员工不同意调岗,公司处理方式有两种,第一就是保持员工岗位不变,第二就是支付员工赔偿金,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相信这两点,绝大部分公司都是不愿意做的,但是没办法,劳动法就是这么规定的。
如果公司强行调岗,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任然需要支付补偿金。
如果公司以员工不来上班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赔偿金,同样违反了劳动法!
看到这里,公司是不是觉得自己很苦逼?很委屈?
没办法,这是法律,公司必须遵守!再说了,这个事情本来公司有误在先,为此承担这个成本也是必须的!
那这个问题怎么破?
一般来说有两种方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成本比较高,一般来说补偿都是N或者N+1。
所以第一可以采取协商解除的方式,可以和员工商量补偿,只要员工稍微聪明点,知道见好就收,拿点钱拍拍屁股走人,公司和他都好。毕竟这个事情和公司硬怼下去,尽管能拿到足够的补偿,但是对他以后职业生涯肯定有影响,所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最好。大家好聚好散吧。
第二就是保留员工的岗位,以后慢慢来,毕竟公司要让一个员工自己离开的方式多种多样,不过公司可能需要承担这段时间的工资社保以及可能出现的工作失误成本,有些时候甚至付出的比补偿金还高,这是下策,不到万不得已不建议使用!
总结一下,公司有错在先,本身操作就存在问题,但是这种情况其实是普遍存在的,遇到不太懂劳动法的员工,说不定就忽悠过去了,但是遇到懂法的或者硬茬员工,那公司在这个事情上,不管是仲裁还是判决,都是不利的,所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为最佳方案!
这里混淆了一个概念,对于不能胜任公司岗位的员工,当然可以调整岗位,如果经过培训任然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赔偿。
要注意确保调岗通知的送达,可以寄挂号信,或者登报。
企业以效益不好让员工签署离岗协议,工人想上班,企业以集体研究等借口不让工人上班,这合理吗?
签离岗协议,只是离开岗位,只要公司发你工资,给你缴纳社保,只是你暂时离岗,如果在离岗协议规定不发工资,停缴社保,实际上就是变相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想按劳动法对你补偿,此时要拿起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企业用工一般采取双向选择,就是说企业首先要有用工需要,而招聘的工人有工作意向,双方达成协议后签署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保障工人的权益,像你这种情况可以看一下劳动合同,如果有侵犯你权利的地方,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自己在公司上班,应该大概知道一些公司效益怎么样。如果公司叫你签离岗协议,你可以以下从两个方面考虑:1.公司确实效益不好,需要裁员。你一直在公司上班,效益到底好不好自己应该知道。2.自己观察是不是公司只让你一个人签这个协议。如果是,那说明公司认为你不适合或者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一般公司主动让你签协议,说明公司已经放弃你了,当然公司会给你适当的补偿,这是劳动法规定的。
作为一名从事员工关系管理工作七年的人资工作者,我非常明确地告诉你:公司的做法不合理,甚至不合法,但在实务中的确很多包括我之前所在的公司经常采用这种做法,简单说就是逼你离职,节省经济补偿金!
对于劳动者而言,遭遇这种情况是非常的不幸,但要在据理力争的同时注意证据搜集,以便后期更好维权,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不要有过激行为,可以和公司管理层正常沟通,表达诉求,但切记不可做出有违公司纪律条例的行为,以免给公司留下口实,借机除名;
其次,正常上下班,该打卡打卡,该签到签到,公司可以不安排工作,但你要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必要时做好视频或图像记录,以证明自己正常上下班,没有工作产出是公司原因;
最后,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至公司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劳动监察部门等反应问题的记录;另外,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薪资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做完上述工作,你就坐等公司跟你谈判即可,如果公司强制解约,留存好解约通知书等证据材料,并坚决不办正常离职手续,然后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即可!
不管合理还是不合理,首先是用人单位要裁人,就算是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公司管理层也会一天二十四小时挑你的刺,找你的毛病。
不是扣你工资,就是给你加额外的工作,搞得你身心疲惫。
公司与我以“业绩不达标无法胜任岗位”为由解约,遭到反对后强制解约,是否合法?
我们公司一个业务员工资4500每月销售额都没过万,正常至少10万左右销售额够工资,我们做批发的毛利基本5个点左右,就这么晃着,那些说用人单位不好的,希望你们都自己做老板体验下下
咱们先说说你的业绩问题,不要上来就说公司问题,业绩考核不达标是什么情况?你是否确实是业绩不达标。业绩考核的考核标准是什么,是否存在连续数月业绩下滑或者绩效考核不达标等等问题存在。劳动法保护劳动者权益,公司权益同样受到劳动法保护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是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经过调岗或者培训,如果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是会被认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并支付赔偿金(工作几年赔偿几个月工资的两倍)。所以,您现在要做的是委托当地专业劳动法律师帮您维权,来主张赔偿金,胜诉几率挺大的。
基本上是违法的,以业绩不达标为辞退理由很牵强,公司基本会败诉。原因如下:
1、业绩达标与否是怎样约定的,这个不明确。单位在制定与员工重大利益相关的政策时,要考虑两个层面,一是这个业绩考核的政策是集体讨论后民主表决的结果,对大家都是公平的,也是经过员工同意的,二是这个政策有公示和告知过劳动者,这就要看当你你有没有收过了。
2、假设,考核制度是民主讨论后制定出来的,你也签收过,也清楚了解,那么问题又来了,这个考核的标准有没有,标准操作性和客观性如何、内容合不合理?如果标准不明确,考核结果不客观,也将很难作为认定你“业绩不达标”的依据。而且,哪怕这个考核制度有标准、能量化、可操作,如果内容不公平合理。也很难被仲裁人员采纳。
3、假如,考核制度制定的公平合理、有标准、可操作,结果显示你“业绩不达标”,但是,公司的规章制度(这个制度同样要经过民主程序和公示签收,否则也无效)中有没有列举,“业绩不达标”等同于“无法胜任工作”呢?如果没有,一样违法。
4、如果,以上三步公司都做得天衣无缝,那么还有一个绕不过的问题。即使,不胜任工作也不能直接解雇,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不胜任工作后经培训和调岗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的,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更麻烦的是,即使公司走到第四步都没有过错的话,也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金的,标准为一年一个月的平均工资(即前12月平均工资),也就是俗称的N,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预告解除的话,就要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待通知金,俗称N+1。
综上,可见公司要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太难了,不给补偿金几乎是不可能,少则N,多则N+1,一不小心就是2N。但是,所有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是要公司做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所以要不要辞职你自己决定。
以上说的是法律情形,当然法外有情,很多事情不是单从法律角度去评估能决定的。你可以考虑到其他因素,比如,业界口碑,对于高级人才这个应该比钱重要;再比如,个人情感,如果为了报答某个领导的知遇之恩,为了不影响他/她的前程,自己选择离开,这个也不少见。
总之,职场中法律是底线,潜规则和情感因素也是要考虑的。
前几天刚刚帮我老婆去跟她们公司打劳动仲裁,她们公司也是说我老婆无法胜任公司工作,仲裁结果是我们赢了,因为公司无法证明我老婆不能胜任工作,拿不出证据。当我老婆接到公司口头通知的时候,她第一时间就告诉我,我就立马查阅相关劳动合同法和咨询律师,得到的结果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很重要的一点是劳动合同,上面有没有写明没有达到多少业绩,公司有权辞退你,如果是白纸黑字注明了而你也签字了,那这样会对你去劳动仲裁不利,不过还是建议你去尝试一下,毕竟劳动仲裁还是很公正的。
在一个国企工作很好,但自己胜任不了要不要辞职?
有领导认可 学的慢也不要紧 慢慢来你要做的就是战胜自己 多学习努力适应环境 你把没人做的都能做好 你就成功了 没有人做不了的活 只是觉得环境不适应 学的累了点 把你身边的同事关系搞好 不会的问时拿出自己小学生的态度来 关系处好了 剩下的都迎刃而解
这个问题邀我回答:其实我觉得领导说的也有点道理,虽然我不知道你具体干什么工作,但就我了解的,国企工作大多数是比较轻松,没有那么大工作量,估计难度也没有那么大,上班时间也不是卡的特别严,他说:你要是在这干不了,到哪也干不了!也有道理!
别人不愿意干,也需要有人干,这就正好给了你机会,要是别人都在争抢这一个工作岗位,你想想还能轮到你吗?所以你要是踏踏实实干好了,不正好是个锻炼的机会吗?说不定还会因此有前途呢!
如果你还年轻,不要总想着辞职?辞职是需要资本的,比如: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学术成果!有高于常人的顶尖技术!有大把的人脉关系……
如果像你所说的,你都没有工作能力,还想辞职,结果就一条:在家啃老!那得有人让你啃!工作真的是这样,如果你不能适应目前的工作环境,只能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差!
挣钱不是那么简单,要适应各种工作环境,所以,人的一辈子要工作几十年,也许因为工作关系要更换多个工作岗位,遇到各种领导,都要适应,也真的不容易!
如果是新人工作不久的,我还是劝你好好学学本事,就是工作的技能、本领!艺大不压身!所有的努力在某一个瞬间都会让你觉得:多亏了我当年的坚持和隐忍!
当你有了收获的时候,你就会为今天的迷茫找到答案!
啥事只要干! 不要看!有那胡思乱想的功夫,好好捋顺一下头绪,工作的头绪!!
我不会捡好听的说,我只想让你脚踏实地,现在找工作这么难,能进入一家国企,有那么容易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企推行不胜任退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企推行不胜任退出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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