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下调借贷便利利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下调借贷便利利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罕见!券商将未到期债券票面利率下调至0%,说明了什么,有何用意?
- 国家调整借贷利率15.4%。法院正执行的高利案件该如何处理?
- 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下调,意味着什么?
-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借方是什么意思?
- 经营贷利率调整如何转?
罕见!券商将未到期债券票面利率下调至0%,说明了什么,有何用意?
非常高兴回答您的这个问题,以下是我自己的一些理解和看法,希望能帮到大家,也希望大家能喜欢我的回答。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理解这个原则:
长期债券息票利率的调整是市场上常见的现象。其中,票面利率的上调和下调主要取决于发行者想要达到的目标。发行人希望持有人继续持有的,考虑到市场利率环境,可以采取措施提高票面利率;如果发行方希望债券持有人主动回购,通常会采取措施降低债券的票面利率。
也就是说,主动降低债券的息票率就是让之前购买债券的人,也就是持有人主动把债券卖回,也就是说,把债券卖出去。
一般来说,证券公司不会轻易降低,而是增加,使持股人继续持有;放低的做法很少见!
根据传统的金融理论,这种行为或暗示券商基本上是面向未来的,对未来的发展和未来的收入能力有很大的信心。因此将主动回购债券!
谢谢大家阅览 ,希望大家喜欢,欢迎一起讨论!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理解这个原理:
存续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在市场上其实经常见到。其中,票面利率既有调高也有调低,主要看发行人想要达到什么目的。如果发行人希望持有人继续持有,在考虑市场利率环境情况,发行人可能会采取提高票面利率举措;如果发行人希望持有人主动回售,则经常采取降低债券票面利率。
也就是说,主动调低债券票面利率,是想让此前购买该债券的人,也就是持有人主动的回售,也就是卖出。
一般来说,券商不会轻易的调低,而是调高,让持有人继续持有;调低的做法实属罕见!
按照传统的金融理论,这一行为或暗示该券商未来基本面向好,对未来的发展,未来的营收能力非常有信心,因此才会主动的想回购这批债券!
券商将未到期债权票面利率下调至0%确实少见,一般券商都是上调居多,毕竟发行债券主要是因为发行方需要筹借资金的一种方式,也说明发行方缺钱,如果按照这种下调到0%的方式解读,很显然是券商资金充裕,不再需要发行债券的表现。
那什么是债券?
金融机构过发行债券形式筹措资金给出的债务凭证,承诺在债券到期日偿还给债券持有人金额和利息。影响偿还期限的因素:金融机构资金的使用方向、债券变现能力和市场利率变化。
此次事件的主因是广州证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下调了本期债券存续后一年的票面利率由5.25%下调到了0.00%,发行人虽然有调整票面利率的选择权,但也说明持债人后期没有利息收益了。
那此次事件的原因是什么?
一、广州证券已经被中信证券收购。
广州证券的100%股权已经被中信证券收购,已经度过了资金困难的时期,并且此次广州证券发债的成本是5.52%,这在业内是非常高的,为了压缩成本让持债人尽快回售,采取了这种无利息的下调行为。
也有另一种原因,广州证券已经不能为主体来发行债券,目前是属于中信证券旗下,发行主体人应该是中信证券,也是提前结束这种利率的原因。
但是无论整体情况如何,这种罕见的下调到0%就是有种需要钱时投资人是老板,不需要钱时投资人就直接抛弃的行为,很显然也有诚信问题存在。
总之:债券发行人有调整利率的权利,但是由5.25%下调到0%确实罕见,也说明了高利的事情人家也未必会一直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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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未到期债券利率调至0%。
很简单的原因。
第一,人家不需要钱了,借的钱还要付利息,在法律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做合理的调整,无可厚非。
将利率调整到0,就是在变相告诉投资者,不要再持有了。
第二,就是为了降低整体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支出,调整财务结构。
第三,虽然这件事从法理上不存在问题,但是伤心。
用钱的时候,他们一个劲的打电话推荐产品,然后突然不用的,就把投资者退的一干二净。这么肆无忌惮的不在乎投资者感受,还是很少见的。
当然,他们肯定考虑过这些问题,现在都是大数据时代,投资者结构分析的一清二楚,我坚信,他们这么干,绝对是经过缜密布局才会出现的情况。
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反应出了,光大散户投资者的无奈,无助。
国家调整借贷利率15.4%。法院正执行的高利案件该如何处理?
国家调整借贷利率15.4%。法院正执行的高利案件该如何处理?
正在执行的案件属于已结案件。按照规定,这种情况不适用新的司法解释规定。所以,这种案件仍然按照原先生效判决执行。当然,不排除有的当事人会依此为由申请再审。不过从规定来看,原则上不会以此进行再审。
答:不予变化,按裁判确定的内容执行。
最高院2020年8月20日修改并施行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降低了司法保护上限利率。同时规定了适用该司法解释的一般时间条件,及特殊适用条件。
一般时间条件:施行后,法院新受理的案件。也即2020年8月20日后法院受理的案件才适用新利率规定。
特殊适用条件:借贷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LPR利率四倍上限。也即,即使原告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已起诉,但因借贷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以前,则参照适用新利率规定。
题主所述已执行的案件,生效裁判文书已确定了内容,若要改变内容,依法得依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对于上述特殊适用条件,一般应理解为正在审理但未作出裁判的案件,不应适用于裁判已生效的案件。
正常来讲,法院正在执行的案件,已经是生效案件了,生效案件,就要适用旧的法律规定,而不是新的规定,因为一旦适用了新规定,就意味着,法律变得不确定性,即便今天法院判决了,明天出台了新规定,旧的判决可以推翻,适用新的规定,这会导致法律的不确定性。
根据最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是2020年8月20日起新受理的案件适用新规定,也就是说,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已经立案,但是没有做出判决的案件,也都是适用旧规定。
正是因为新规定和旧规定不同,就会导致有人收益有人损失,这很正常。已经生效的案件不会因为有人损失了,就会推倒重来,这对现有的司法资源是一种极大的浪费,也是对法律的不确定性的一种表现,所以,不会因为新的规定出来,就要推倒已经生效的判决。
降息,让借款人的利息有了减免,但欠款还是要还的(套路贷高利贷另当别论)很多民间借贷都是亲朋好友同学同事之间,出于信任把自己的血汗钱借给他(她)们应急,百分之八十的结果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要款会变成仇人,估计能要回本金的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何谈利息。关于法院正在执行的高息案应该是此法实施之前已经判决的案件,应按之前法律准许的利率执行。
正在执行的案件按照旧法继续执行。
最高法院施行《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
这条款意思是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案件适用旧法,本规定实施后,新受理案件适用本规定。
执行案件意味着审判程序的终结,更是适用旧法。
这个问题涉及法的溯及力问题,民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通俗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法律的作用是指引、预测作用。举个例子,现行法律鼓励交易,大家可以自由买卖,试想你刚卖了房子,突然法律规定买卖房子违法,如果适用新法,你是否脊背发冷?因此法不溯及既往,有利于维护交易的稳定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下调,意味着什么?
中国人民银行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意味着央行释放资金给银行体系。
9月6日,央行宣布对金融机构全面降准0.5个百分点,对仅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城商行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此举可以释放长期资金约9000亿元,其中全面降准释放资金约8000亿元,定向降准释放资金约1000亿元。
央行此次降准操作,目的是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有效增加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资金来源。同时,此次降准还将降低银行资金成本每年约150亿元,有利于通过银行传导降低贷款实际利率,有效缓解实体经济尤其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缴存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央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
自2018年以来,我国存款准备金率持续调低,目前“三档两优”政策框架已经基本形成。
所谓“三档”是指,将存款准备金率设为三个基准档,即6家大型银行为13.5%;中型银行为11.5%;包括农信社、农合行、村镇银行和服务县域的农商行在内的小型银行为8%。
所谓“两优”是指,在“三档”基础上有两项优惠:一是大型银行和中型银行达到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考核标准的,可享受0.5或1.5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优惠;二是服务县域的银行达到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标准的,可享受1个百分点存款准备金率优惠。
通过2018年以来的六次降准,央行已净释放长期资金4万多亿。如果商业银行用于发放贷款,按照货币乘数效应,理论上可以创造超过30万亿的信用货币。
在全球经济下滑压力之下,各经济体普遍开始新的一轮降息周期,以刺激经济发展。在当前国际大环境下,中国也难以独善其身。央行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通过降准、利率并轨改革等举措,以期引导市场利率下行,提高宽货币向宽信用的传导效率,缓解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央行期望通过降准等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在过去十年时间内,国内准备金率基本上处于偏高水平,但自2011年6月触顶21.5%之后,准备金率就呈现出稳步下降的趋势,如今则处于中等水平。但是,把分析周期延长,目前准备金率仍处于中等偏上的状态,如果经济环境与经济数据不佳,那么准备金率仍存在继续下调的空间,后来不排除存在降息的预期。不过,从此次准备金率下调动作来看,意在提振实体经济,但也会存在对冲MLF到期需求,对股票市场影响存在,但有提前消化利好的可能,而对房地产市场影响可能趋于弱化,房住不炒仍然是当前房地产调控的主基调。
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下调,就意味着银行有更多的钱可以来放贷,钱多了,那么企业的融资成本就会降低,可以缓解目前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
存款准备金率就是金融机构(一般都是银行)把储户的存款本金拿出一定比例给央行保管,然后银行可以用剩余比例的存款来进行放贷,这里的“一定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
下调存款准备率就意味着银行不需要让央行保管更多比例的储户存款,那么这就意味着银行实际可以拿到更多的资金来放贷,哪怕是下调1%,都会释放更多的资金,一般来说,下调1%意味着释放出1万亿的资金。
释放出来的资金就进入到资本市场里面,而在这个时候银行和企业之间又成为了相互交易的卖家和买家,银行有了更多的钱,相当于卖家有更多的货,那么货的价格就会降低,买家就可以用更低的成本买到货,这里的“货”可以看做银行里面的钱。所以降准意味着企业的实际的融资成本会降低。
缓解中小企业问题
国内的经济增长压力比较大,而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又是社会经济的主力军,贡献了很多的就业以及税收,但是在如今经济背景不利的情况下,企业难以赚钱,而又不得不靠着融资续命,这次的降准就可以缓解这样的问题。
不过这里面也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央行希望通过降准可以让钱流向中小企业,但是又应该如何控制坏账率的问题呢?毕竟银行也是商业机构,也需要考虑到坏账率的问题,坏账率过高会导致银行的利润降低,所以目前国家给了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多的钱,但是金融机构又不敢随意放贷,因为中小企业的经营情况差,很难生存下去,如果大规模借贷给它们,那么不良贷款率会升高很多。
此次降准采纳广泛降准与定向降准,这是个意味深远的新名词,大家要细细体会下。具体会影响我们的股市、楼市、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理财产品的那些方面,德先生都给大家分析下
1.针对股市方面。短期看好,降准将释放长期增量资金,既有利于改善市场流动性预期,又能一定程度托底经济增长,目前已经突破3000点,未来看能否出现一轮牛市?从中长期来看,全球需求放缓、实体有效信贷需求不足,“宽货币”到“宽信用”整体仍受阻,降准对经济的刺激效果仍有待观察,实体企业盈利边际好转暂未得到确认,但是未来还有持续降准的余地,所以要紧密观察。
2.针对楼市方面。降准对房地产市场方面的作用有限,目前房地产金融政策是偏紧的,不会因为降准而变得任何宽松。降准释放了长期低成本资金,会防止银行资金流到房地产市场,不用担心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未来重点会建设廉租房,公租房和经适用房,降准对满足居住需求的房地产市场是支持的,但对房地产投资市场是不支持的。
3.针对存款利率未来趋势,高息产品会走低。对于银行存款产品而言,由于贷款基准利率切换为LPR,贷款利率单边下行,迫于息差收窄的压力,再加上央行降准货币宽松,存款利率上浮幅度将下降,尤其是对于银行而言融资成本较高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可能下调幅度更大。未来存款利率会走低,高息存款产品不会长期持续。
4.针对贷款利率未来趋势,会有适当降低。为确保市场活动性丰裕公道,降准通过定向投放,引导资金流入实体经济,出格是加大对小微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若银行将降低的资金成本全部让利给实体企业,预计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0.11个百分点。2019年二季度,国内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平均利率为5.94%,较2019年一季度降低0.1个百分点,预计未来其有望进一步下降。
5.针对理财产品未来趋势,息差会下降。降准实施后,即会导致理财产品的资产端利率出现下降,由此将倒逼银行理财收益率进一步下降。银行理财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已经连续下跌17个月,未来或将跌破4%。未来降低存款准备金率与利率LPR市场化改革,一起成为央行进行调控的主要工具。
德先生讲金融和理财,由专业变得通俗,如果觉得好,关注我!再多点点赞。
朋友们好!
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下调,意味着市场上面资金增多,流动性增强。目的是要保持国家经济的稳健发展态势,对于房产市场是利好,对于股市也是利好。下面来分析一下。
促进经济的稳健发展
此次金融机构下调准备金率,目的就是要促进宏观经济稳健发展,就是要促使宏观经济继续保持稳健发展的态势。
这次9月6日实施的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下调0.5个点,还针对地方城市银行再额外下调1个百分点。这样总共将释放出来银行贷款资金9000亿元,这些资金将增强市场资金的流动性,这些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有力的支持我们宏观经济的发展。
因此,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目的就是要促进我国宏观经济的稳健持续的发展。
对于房地产是利好
此次存款准备金率下调,有利于房地产企业获得一定的贷款资金的支持,另一个方面也是方便居民贷款买房。
此次下调准备金率,共释放出来9000亿元资金,这些资金出来以后,大大缓解了市场资金的流动性紧张局面,将有利于贷款利率稍微下调。
此次降准以后,可能最新的LPR将从上个月的4.85%,降低5个基点,可能会降到4.8%的水平上。
因此,贷款利率稍微降低,市场资金充裕,可以说是对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利好消息。如果大家现在贷款买房的话,可能贷款会更加容易办理,而且利息可能也会稍微低一点点。
对于股市是利好
此次降准总共释放出来9000亿元资金,这个对于股市是一个利好。
首先一点是,有利于银行业业绩增长。此次降准,对于银行来说是一个较大的利好,释放出来9000亿元资金,能够让银行贷款增加,从而能够让银行盈利更多。银行预期盈利增长,会带动银行股价上涨,从而能够带动整个大盘的上涨。
第二,有利于其他企业业绩增长。此次降准,共释放9000亿元资金,可能企业贷款更加方便,而且贷款利率会稍微下降一点点。这样会有利于企业经营降低成本,业绩可能会增加的更多一些。企业业绩增长,也会带动整个大盘的上涨的。
第三,有利于更多资金进入股市进行投资。市场资金宽裕以后,可能会有更多的资金进入股市进行投资活动。进入股市资金增多,也有利于大盘的上涨。
因此,整体上降准对于股市也是一个利好。
综上所述,此次9月6日降准,将释放出来9000亿元资金,能够较好的促进我们宏观经济持续保持稳健良好的发展态势,而且也有利于房产市场,有利于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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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借方是什么意思?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借方的意思就是债权投资增加。
因为借方代表增加,反映的是投资收益与应收利息的差额。
利息调整账户的借贷方是对取得时的价值与票面价值之间的溢价或折价额在持有期间内进行合理分摊。实际收益与应收利息的差额是利息调整的数值。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因为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所付的价款不等于票面面值,高于形成溢价,低于会形成折价。然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特点是每期应收到的利息收入是固定的,这样一来如果按债券的面值和面值利率来确定投资收益时,就不会真实的反映你的实际收益。
因为有溢价或折价,实际上的收益理当高于或低于以票面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所以要将这部分溢价或是折价按照一个合理的方法进行调整,使每一期的收益都能真实的反映实际的收益。
经营贷利率调整如何转?
个人消费经营类贷款利率转换办理注意事项
1.经借贷双方协商,可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或转换为固定利率;
2.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3.借款人有多笔个人消费经营类贷款的,需要逐笔办理。
办理时间: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下调借贷便利利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下调借贷便利利率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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