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人大代表董明珠提议,提高个税起征点至10000元,你觉得能实现吗?你有什么看法?
早在2018年宣布将个税门槛提高到5000元的时候,格力总裁董明珠就提出将税点拔高至10000元才合理。因为只有拥有了这样的可支配财产,才能更好地靠消费拉动经济增长。
但即便到了2022年的今天,我们发现起征点依旧还是5000元。按理说起征点提高,对居民而言是件好事。毕竟就会有那么一群人,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这也就变相告诉我们,其实目前月超过5000元的人,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要是超过的人很多。有关部门也不会担心,再度拔高税点后,会出现说税收收入减少的情况。虽然在网络上感觉个个都是月入过万的“白富美”“高富帅”,但其实一些官方的数据却告诉我们,这样的人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根据相应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需要缴纳税款的群体约占总人口的10%。也就是说,我国14亿人口中,其实只有1.4亿人达到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
随着经济增长,大家工资提高,提高起征点也是水涨船高顺理成章的事。“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目前,提高个税起征点也是让利于民,让大家获得了实惠,手中钱多了之后就会进入市场中进行消费,间接拉动经济增长。所以,今年或有望提高个税起征点,您觉得呢?
个税要是把起征点提高到10000元/月,代表从现在的5000元提高了一倍,这种大幅提高的可能性大吗?个税在我们国家的税收收入地位怎么样?
个人所得税目前在税收总收入中占比如何?
2019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10388亿元,占全部税收157992万元的6.58%,占比并不高。
但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已经占据全国18个税种的第三位了。
前两位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这么看来,10000亿元的收入虽然占比不高,但却是一个主力税种了。如果把目前的5000元起征点提高到10000元,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将大幅减少,从而可能让10000亿元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减少到4000亿元以下,这对税收影响将减少4%,如此大规模的减税,基本不可能一下实现。
上次个税调整从3000元到5000元间隔了多久?
我们来看个税几次调整:
2008年,由1600元的起征点提高到2000元,调整金额400元,调整比例25%,调整时间2年。
2011年,起征点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调整金额1000元,调整比例50%,调整时间3年。
2011同年,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调整金额500元,调整比例17%,调整时间1年。
2018年,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调整金额1500元,调整比例43%,调整时间7年。
目前距离上次调整日期过去了3年。但这期间增加了一项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其中“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报税方式的选择在2021年12月31日前,还处于可选“纳入全年综合所得”和“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的可选状态,因此在今年提高个税起征点在10000每月不实现。
全年12万收入以下,不必补税。
国税总局2019年第94号公告规定:目前的汇算需要补税,但全年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0000元,可以不用办理汇算清缴。
这一点也明确到120000以下全年综合收入,只要每月发放工资时,进行了预缴或正常申报,在最终汇算清缴时,即使APP计算出需要补税,也不必向税务局进行补缴。
基本上已经达到董明珠的提议了。
总结
2021年12月31日以后,如94号公告文件继续有效,就代表着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下的职工,在扣除五费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后,基本上处于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状态了。
但如果直接将5000元的起征点提高到10000元,在扣除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时,基本可以达到年收入18万元也不必纳税,对目前全国的平均收入来讲,这不符合国情。
因为个税的设计原则是保证社会公平,如果提高到18万元才纳税,就这是针对高收入的人群的专项征税,这是有失立法原因,达不到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的作用。同时,提高后,财政收入在个人所得税大幅减少,也不利于国家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法宗旨。
而目前全员参与个税的申报计算,也是在培养大家的纳税意识。大幅提高起征点后,绝大多数人群里不需要纳税,也就减少了参与。
综上,我认为将高税起征点提高到10000元/月,短时间难以实际,五年以后有可能会实现。
最起码目前不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有需要的地方太多了,各类开支,都需要资金。
我们大多数人的工资不到1万,如果把个税的起征点上调到一万,也就是说我们很多人都不用交税了,我们是痛快了,而ZF的收入就会少很多,城市的建设,项目的开发,JF的开支所需要的钱又从哪来。
随着国家的发展,起征点可能会随着工资的增加而提高,但那也是后面的事,现在估计还不行。
只有祖国强大,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所有一切都不是问题了,换个角度考虑,我们在为我们的国家做贡献,在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我们很幸运能是其中一员,你要知道很多的收入都达不到起征点[呲牙]。
个税起征点调整到1万元以上未能必定能实现,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建议,关于个税其实还有一些其他值得改变的地方。
董明珠提到的个税起征点实际上指的是固定扣除额的增加。在现有的综合所得个税申报中,能够在税前扣除的项目包括每月5000月(年6万元)的固定减除额、专项扣除(也就是社保个人缴纳部分)、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赡养老人、抚养孩子、房贷利息等六大项目)、其他合法扣除四种。
对于不缴纳社保、没有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的人来说,只有每月工资超过了5000元、超过部分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现代社会,5000的已经不算很高了,尤其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还缴纳了很多其他税收。比如买车时有车辆购置税、买卖商品服务时包含了增值求等。个人所得税有时候存在和其他税负重复征收的情况,提高固定减除额是很好的建议。
有的朋友担心个税起征点提高了会让国家税收收入减少。其实这是多余的想法,个税少了其他税收会多。个税减少后老百姓手里可支配的收入变多了,他们会加强消费去市场上买买买。每次购买实际缴纳了增值税。同时,企业获得的收入和利润增加了,企业所得税就会缴纳的更加多。大家早知道,大部分人的综合所得税率为3%或者10%,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所以税收总额不会减少。
提高起征点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国家鼓励大家去消费,消费是要有钱的,只有有钱才能去更好地消费,减少个税支出就是给大家消费提供更好的保证。
除了董明珠的提议外,我觉得个税上还能有所改变。
比如,对于二孩家庭停止征收个税,或者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更大的个税专项扣除幅度。现在生二该只能每年多1.2万元的孩子教育税前减除额。这还得等孩子满3岁了才能使用,并且是夫妻共同的额度。国家鼓励生二胎就得多给一些政策,比如个税上就可以有更多的7实惠。
中国的贫富差距正在被越拉越大,利用好个税政策让收入二次分配更加合理、体现社会公平公正的一面是未来个税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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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能给很大一部分中等收入人群减轻压力,况且这些人纳的税,跟当年农业税一样,只是不大的一个比例,削减了也没多大影响。
但我觉得更重要的是,要想个办法收一下那些,月薪5000,年到手20万的人的税,还有某东那种工资一块钱,身价一千亿的人,还有月入几乎没有,但有几十套房的人税
当然我同意我建议没什么用,会议通过才行
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如果收入不足5000元会受到哪些影响?
如果我们收入在3500到5000元之间,个税提升之后我们就不需要再交税了,最多每月能省45元。
如果我们月收入在3500元以下,跟个人所得税调整是没有关系的,因为我们不需要纳税,调整之后还是不需要。
如果硬要扯上点关系的话,可能就是一些纳税的人负担降低了,消费能力上升,一些物价服务就会价格上涨。
比如这一次国家新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出台,能够大幅降低月收入1万元以下人的纳税。
个别人员月收入1万元以下,甚至不需要交税了。原先的时候,需要每月交纳545元的个人所得税。而如果收入更高,实际上减税效果更明显,月收入2万元左右的人甚至能够减免两三千元的个人所得税。
这样的话,我们的一些房价、物价可能会出现上涨。
但再深入了说,大家敢消费了,就能够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人们挣钱发财的机会就会更多,尤其是一些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者。
但是,各种影响还是联系比较远的,目前来看直接影响很少。
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带来的影响,也是在不知觉的感受中体现,没提高起征点之前,3500元的月收入交税,提高了起征点到五千元,交税前与不交税的这个节约差额,其实比较小,对于收入高的人,却很有利,个人认为!
谢谢邀请!
新个税修正案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从10月1日已经开始执行,即只要是十月份发放的工资都按照5000元的标准扣除。在这里,我先纠正一个用词,即5000元到底是起征点还是免征额。起征点是数额达到某一个点,即对全额征税,比如现行的季度应税收入不超过9万免增值税的政策,这里面的9万是起征点,如果季度收入是10万的小规模公司,那么实际超过了起征点,就要全额缴纳增值税10万*3%=3000,就不存在扣除9万的事儿。免征额则是收入额超过免征界值时,用收入扣除免征额作为纳税基数,比如题中所说的5000元。例如,范冰冰扣除五险一金后收入月8000元,那么个税就是(8000-5000)*3%=90元,而不是对8000全额征税。因此,确切的讲5000元应该是免征额而不是起征点。
再说收入不及5000,税负影响的问题,这要分绝对影响和相对影响。先说绝对影响,假如小明月收入扣除五险一金是4000元,新个税修正案执行前扣除3500,小明还要缴纳15元个税,而10月份之后小明就1分个税都不用缴纳了,这是从有到无的质变,即小明的个税达到零税负了。那么相对影响是什么呢?即小明相对于收入更高的小红和小黑比较谁少缴的税更多。根据新个税修正案计算,小明比之前每年少缴18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收入8000元的小红每年少缴3060元,收入10000的小黑每年少缴5460元,那么相对来看,小明的税后收入和小红、小黑的差距就更大了,所以相对来看低收入人群尽管可以实现零税负,但其实并不是个税改革最大受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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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提升到5000,这一点,对于原本工资水平在3500-5000之间的人来说,是影响最明显有体现的。
原来起征点是3500,要交税,如今是5000了,就多省了45块钱,交与不交,虽然钱数不大,但却是很明显的差别。
根据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工资一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一免征额)x税率一速算扣除数=月应纳税所得额ⅹ税率一速算扣除数,那么,对于原本工资在3500以下的人群没有影响,还跟以前一样,对于工资3500-5000之间的,每月多收入45元,5000以上,10000以下的,每月多收入150元,以此类推。
另外,这次调整,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说,还可以在扣除以上这些支出后再纳税!
这样一来,不仅降负更多了,也更加的公平了。毕竟,对于同等工资水平的人群来说,有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的纳税人不公平。我们都知道,如今社会,个人收入5000元一个月,日子还过得去,但是如果有抚养子女、赡养老人,那么日子就很是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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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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