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伊朗最高领袖发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伊朗最高领袖发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什么伊朗在有总统的情况下还有最高领袖?
伊朗的最高领袖可跟总统不属于同一级别,简单说最高领袖高于总统——总统任命与辞职,须经过最高领袖批准才生效。
(图:伊朗现任最高领袖哈梅内伊)
第一,伊朗特殊的政治体制。
伊朗的政治体制有别于其它国家,是根据伊朗伊斯兰革命领导人霍梅尼‘’教法学家统治‘’而构建的比较特殊的二元政治体制。伊朗最高领袖又称为精神领袖或革命领袖,伊朗宪法规定:领袖是伊朗在宗教上及中央政治的最高领导人。
伊朗最高领袖必须由伊斯兰教什叶派教法学专家担任,该职务属于终身制,由法学专家(也就是大阿亚图拉)会议选举产生。虽然专家会议由公众选举而组成,不过在选举前,一个由伊朗精神领袖任命的宪法监护委员会,有权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伊朗的现任最高领袖是哈梅内伊。
第二,最高领袖权限极大。
伊朗的最高领袖在宪法中称之为‘’领袖‘’,其在伊朗政坛拥有极大的权利:领导国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权力部门,拥有和行使广泛的权力,包括制定国家大政方针并监督其执行,担任武装部队统帅,宣布战争、和平和总动员令,下达全民公决令,可任命或罢免总参谋长、伊斯兰革命卫队总司令、广播电视局局长和司法总监等重要官员。
第三,伊朗总统的任免须经最高领袖批准。
(图:伊朗现任总统鲁哈尼)
伊朗宪法明确规定,总统的地位在最高领袖之下,但总统是国家正式的最高领导人,即国家元首。因为伊朗实行总统内阁制,所以总统同时也是国家的政府首脑。
伊朗最高领袖只能从什叶派教法学家中产生,要求必须是专职宗教学者;而伊朗总统只要信仰伊斯兰教什叶派、拥有伊朗国籍的人士即可担任。什叶派教法学家也称大阿亚图拉,伊朗前任总统内贾德就并非宗教学者,而现任总统哈桑鲁哈尼却是一位大阿亚图拉。
伊朗最高领袖与总统的关系是:经选举产生的总统必须经最高领袖批准后才能上任。总统主要职责是任行政部门的首长,向人民、最高领袖和议会负责,若辞职则需向领袖递交辞呈。最高领袖可根据议会或者司法总监提议罢免总统。
(图:哈梅内伊和鲁哈尼)
伊朗政体还有一个独特之处,存在两个国家元首——最高领袖或精神领袖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而总统则是正式的国家元首。
最后补充一句,题主所说的最高领袖是个别称,在伊朗宪法中就叫‘’领袖‘’,正式称呼应该叫‘’精神领袖‘’(Supreme Leader of Iran;波斯语:مقام رهبری در ایران) 。
伊朗所谓民选出来的总统,需要获得神权领袖的认可方能有效,一切政策法令由神权组织制定,总统仅仅是个执行者,而且神权领袖随时可以叫总统下台。因此,总统实际上是个傀儡。由此可见,伊朗也是个假民主制度。
这是由1979年之后伊朗的政治体制和现实决定的。
当年伊朗发生了革命,推翻了巴列维王朝的统治,起义者们从国外迎接回来长期流亡的什叶派领袖霍梅尼,他回到伊朗后就建立起来一套神权治国体系。
所谓的神权治国体系就是最高宗教领袖代表安拉来统治国家,国家的基本运作要按照古来的经典来治理,一切要义都要符合基本的宗教原则。
由于这套体系确立了最高宗教领袖的地位几乎相当于神的代言人,因此,他就成了伊朗的太上皇。所谓的总统啊内阁啊各种世俗政治,都要在宗教治理下才能实施。
如果做个形象的比喻,伊朗最高领袖相当于中世纪的罗马教皇,而伊朗总统相当于中世纪王国的皇帝。
中世纪很长一段时间里,教皇的权力是大于国王的,教皇掌握了解读圣经的权力,可以对国王的施政甚至选择王位继承人来施加影响。这与目前伊朗的体制有很多相似之处。
木叔再多说一句的是,目前的伊朗体制,是伊朗人自己选择的,是好是坏,只能他们自己感知和承受。
反正在这套体系之前,伊朗是中东最世俗的伊斯兰国家之一。
女性不仅可以到体育场看比赛,不用带头巾,到酒吧跳舞,还可以在海滩穿比基尼晒太阳,与其他西方国家几乎没有太多区别。
但如今这一切都不行,在体育场看足球赛,也只能精挑细选一些女性,组织起来在特定区域坐着。一些古板的宗教人士解释说,足球赛相当于半裸了,女性看了不好!
而且伊朗大街上还有一种警察,叫“宗教警察”,专门看哪个女子不符合教义,没有戴头巾或者有伤风化。他有权利上去打她,甚至拘留她。
这个逻辑够奇葩吧!
所以伊朗人既然选择这个制度,那就忍受吧!谁也帮不了他们。
你如何看待伊朗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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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最高领袖(意为伊朗法基赫的监护人,法基赫意为伊斯兰教法学家)在法律上来说,并不是伊朗的国家元首或者政府首脑,但根据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宪法规定,他是伊朗在宗教以及政治上的最高领导人、伊朗军队的最高统帅,在伊朗国内乃至整个伊斯兰什叶派世界有着至高的地位和至强的号召力。因此该项职位实际上是伊朗的最高权力者,而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伊朗总统)只是伊朗政治生活中的第二号人物。
先来了解一下霍梅尼设计这套复杂而精密的政治体制,其后就很容易弄清楚一切。
伊朗伊斯兰革命运动
1978年1月,伊朗国内发生反对君主专制体制的大规模示威活动,整个国家陷入瘫痪。1979年1月中旬,伊朗君主巴列维流亡海外,在外流亡15年的霍梅尼返回德黑兰。霍梅尼在2月4日任命迈赫迪·巴扎尔甘为临时政府首相,他命令伊朗人需要服从巴扎尔甘、行使宗教义务:
“透过神圣立法者(先知)赐予我的监护身份,我特此宣布巴扎尔甘为统治者,自我任命他的一刻起立刻生效,国民必须服从他。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政府,这是一个建基于沙里亚法规的政府,反对政府就是反对伊斯兰沙里亚法规……反对真主的政府就是反对真主,而反对真主就是亵渎“。
从1979年至1982年的“革命危机状态”中,霍梅尼以及他的支持者彻底粉碎了其他派系(立宪派、共和派、民族主义派等),从此独揽大权。
革命运动从“开始时由众多反沙阿势力组成的真诚、反独裁的群众革命,不久后却转而成为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的夺权行动”,而在此之前除了霍梅尼的忠实支持者外,没有人认为霍梅尼打算成为统治者,毕竟他曾经说过“宗教领袖不是要去统治别人”。然而他们却在革命组织里实施伊斯兰共和国所应用的“法基赫的监护”,利用他们的盟友(如临时政府的迈赫迪·巴扎尔甘)使霍梅尼成为最高领袖,之后再逐一把这些对手消灭。
附图,鲁霍拉·穆萨维·霍梅尼
伊朗的政治体制
1979年1月,宗教分子发布了为伊斯兰共和国草拟的宪法,其实这部宪法的草拟工作早在霍梅尼流亡时便已经开始。这部伊斯兰性质的宪法草稿提到设立一个可以否决非伊斯兰法规的宪法监护法庭,此外还增加了宪法监督委员会的人数和权力,使之可以管理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伊朗的左翼分子认为宪法需要作出重大”革新“,为了让宪法得以通过,霍梅尼在宪法公投之前首先选举了一个由73人组成的宪法第一专家会议,这是“创造一个由忠于霍梅尼的教士所造成、具有绝对支配地位的会议”。
1979年3月30日,伊朗以98.2%的支持票公投通过了“伊斯兰共和国”取代君主政体。巴列维政权所推崇的、西方化的世俗主义政策被彻底颠覆,取而代之的是法基赫的监护(伊斯兰法理学家的管治)下的政教合一的神权政体。
附图,伊朗最高领袖阿里·哈梅内伊
伊朗最高领袖的产生
伊朗最高领袖由一个88名伊斯兰教神职人员组成的专家会议按照宪法选举、监督乃至罢免,而专家会议是伊朗政府中由乌理玛(伊斯兰教神学者或高级神职人员)组成的特殊权力机构,其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固定为八年。
然而,专家会议成员必须先经过由12人组成的宪法监督委员会的批准,而此委员会中有6人由最高领袖直接委任。另外根据伊朗宪法第108条,就算候选人成功当选,也需要最高领袖任命才能正式进入专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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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伊朗最高领袖发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伊朗最高领袖发言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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