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造谣强奸20人被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造谣强奸20人被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女孩被强奸后,对方拿出20万元私了,女孩能不能收下?
不建议私了,强奸为刑事案,对方拿出20万元私了,这是想拿钱买平安,对受害人来说有诸多不利。
1.私了不告,怕将来有后遗症。
如果女孩收下20万私了不告,那么过一段时间,女孩发现有了身心上伤害的后遗证,再追诉此事就很难,因为不及时报警,取证难,很难对侵犯者定罪量刑。
2.怕侵犯者反告的风险。
女孩收钱私了不告,过了一段时间,强奸证据逐渐消失,若侵犯者反告女的敲诈勒索,女孩有口难辩。当证据不充分时,侵犯者说女孩当时是自愿的,事后说强奸敲诈勒索20万,女孩怎么证明是不自愿是强奸的呢?怕到时候,权益没有得到维护,钱也没得到,还落了敲诈勒索的罪名。
3.正当维护权益,侵犯者刑事、民事责任都得负。
女孩及时报警,若查证强奸属实,侵犯者得负刑事责任,造成身体和心里上伤害的,得赔偿治疗费、营养费、精失损失费等,也能得到一笔赔偿。
综合来看,女孩还是正规渠道维权,别私了,否则,就有可能吃亏了。
大家说说,就这事能私了不能?
20岁女孩被强奸后生下双胞胎,无力抚养而送人,犯法吗?
被强奸生了双胞胎,父母和她身边的朋友也不能多说什么,承受这么大悲惨命运太可怜!毕竟是活生生的两条生命况且没有罪,应该活下来。没有养活的经济条件送人,让他过上好日子合情合理,不犯法!
这个情况是构成犯法。两个孩子对于被强奸者来说实在无力抚养,那么应向当地民政局办理抚养手续,由民政局委托孤儿院、儿童福利院代管,与亲生母亲再无关系。孩子大点了,转交社会爱心人士认养,培养孩子长大成人!
给闺蜜当伴娘,却惨遭强奸,女子反抗致其死亡,是正当防卫吗?
这绝对是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任何的刑事责任,至于民事责任,承担的可能性也不会太多。因为就曾有这样的案例。
根据多方的信息,该案发生在安徽省安庆市枞阳县,时间是2018年的时候。
当时一许姓男性酒后骑着三轮车回家,看到了刚在田间打完药背着喷雾器的周姓女性准备回家,可能是“酒壮怂人胆”,许某见四下无人,就对周某进行了侵犯。
他把周某推倒后欲行不轨,遭到了周某的强烈反抗,并在反抗中把许某的脸及身上抓伤了,但许某依然用强,继续侵犯周某。
慌乱中,周某用喷雾器上的软管勒住了许某的脖子,虽然她使出了全身的力气,但面对一个男性,并不能将他制服。
两个人就这样一直纠缠着,都耗费了非常多的力气。因为许某被勒住了脖子,可能是真的有些力不从心了,他多次哀求周某放过他,并还许诺用三轮车把周某送回家。
周某听信了他的话,稍微松了一点,许某又开始侵犯周某。周某担心放了许某之后,再遭到对方的侵犯,于是又把软管死死地拉紧了,并且还用嘴咬了许某的手。
两个人僵持了一会后,许某突然向前倒了过去,趴在地上。而周某担心许某是在装死,并没有松手,一直死死地拽着软管。
后来周某松手之后,看到许某一直不动,也不说话,就仓惶地捡起自己的喷雾器和水桶,跑回了家。
回家之后的她被吓得一夜未睡,左思右想之后找到了村领导,在村领导的陪同下,一起前往现场查看,此时的许某已经死的透透的了。于是村干部现场进行了报警,周某就一直等在现场。
警察到现场之后,先把周某控制起来,又进行了现场的取证及勘察,完毕之后把周某逮到了派出所,次日进行了刑事拘留。
后来以周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逮捕,并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枞阳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补充侦查、补强证据,最后证实周某某的属于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许某某死亡,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不进行起诉。
该案在2020年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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