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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12岁男生宿舍捅死同学,事发后向警方投案自首“一事?
12月4日,渭南市临渭区一学校男生宿舍内,一名12岁男生用刀刺伤同班同学,受伤学生经抢救无效身亡。目前,警方正对此进行调查
看到这种新闻,我们第一感想是什么?校园暴力?霸凌?反抗?虽说警方还在调查,但是,我们却能联想到前面提到的几个词,又是什么现象?
复旦大学复旦大学投毒案
2004年: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
郭力维校内杀人案
近几年,出现过许多校园恶性事件,上到高校大学生,下至年幼小学生,我们是不是该反思一下,我们该关注的除了学生的成绩,是不是还有学生的心理教育和生活环境的改善。
每当发生校园伤人的新闻,我们都会第一时间将矛头和舆论指向学校,将学校放在风口浪尖处。虽说诱发校园伤人的不止学校,而将矛头一致指向学校也有失妥当,但不可置疑的是,学校着实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对于学生来说,一年之中,和老师、同学相处的时间远远多于和父母相处的时间,按理来说,学校承担着引导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责任。但是现在的学校一味追求升学率和教育效果,单纯就成绩论事,存在漠视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的现象,而这一点是不利于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
再者,学校并没有给学生足够的安全感和信心。但凡学校加强、重视学生之间的关系处理,即使不能做到防微杜渐,也能使受到伤害的学生在危难时刻寻找学校的帮助,但是,很显然,校园伤人事件没有减少,反而日益增长。
学校对于学生成长的过程来说,就是一个重要的加油站和传输站。在这里,学生受到良好的教育,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反之,学校没有发挥自身的功能,那么将来出现的不仅是校园事件,更加危害社会。
家长漠视孩子身心健康发展,与校园恶性事件密切相关
虽说学生在学校里待的时间长于在家的时间,但是家长对学生的身心发展也是密不可分的,毕竟骨子里的亲密是时间的长久不能衡量的。但是如今的家长,就秉承着“不能输在起跑线”这一理念就能看出,家长是多么重视学生成绩。但是对于思想道德修养更为重要的原则,他们却没有过于重视。当然这是社会的一个大环境所造成的,追求分数在这个环境中必不可缺的,但是家长关注孩子的心路历程,时常和孩子沟通,是否会适当的减少校园恶性事件的发生呢?
学生一时冲动,晾成大祸
身为校园事件的当事人——学生,在面对突发或是长久的校园恶性事件时,没有做到理性的判断和决定,一时的冲动,毁了自己,毁了家庭。除了外部环境的影响,自己也没有懂得相应的应对措施,这是校园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无论是施暴者或是长久受害者,都没有身为一个学生该有的意识,他们将学校变成发泄、逃避、受害地点。畸形的心理和胆怯的内心,将校园事件推向高潮,该不该反思?难道需要用压力迫使学生统一化发展?我想这不是我们想看到的解决办法,在身心发展的道路上碰到挫折,及时向学校、家长寻求帮助,这才是正确的措施。
只有当学校、家长、学生相互信任,融为一体,才能有效的规避校园恶性事件的再次发生
懂法?不懂法?凶残?不凶残?
【12岁男生宿舍捅死同学 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迫在眉睫 】昨日,渭南市临渭区一学校男生宿舍内,一名12岁男生用刀刺伤同班同学,受伤学生经抢救无效身亡。 据临渭区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昨日凌晨,该学校七年级13岁学生奇奇(化名)被该班12岁同学军军(化名)用水果刀在宿舍捅伤,后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事发后,军军向警方投案自首,警方立即赶赴现场调查。临渭区教育局要求所有中小学校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看到这里不难让人觉得反感厌恶,这样的事件不停的发生,没有得到一点的遏制,难道学校家长都没有得到教训吗?还想让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吗?学校是教育孩子的地方,家里是培养孩子的地方,父母难道没有教育孩子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吗?忍一忍海阔天空~
看看网友的想法:
孩子动不动就动刀,跟谁学的?这么小脾气这么大?还是说孩子太过于凶残了!!知道自首,说明懂法,可是自首有什么用呢?另一个孩子已经死了,那个家庭已经支离破碎了。
小编在这里还是想告诉大家,孩子不仅仅是学习,做人更重要,爱心,耐心,同情心,遵纪守法,当然我们的父母责任更加重大,既然生下孩子就要好好教育,这件事情不经让各位父母反思,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罪犯,不让自己的孩子成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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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渭南,一个12岁的男生在宿舍捅死了一名13岁的同学。前几天,也是在渭南,一个初中女生在学校被霸凌的视频曝光,她爷爷去询问也被打。在网上查一下,渭南这几年类似事件还真的不少。
渭南,渭河之南,应该是不错的地方吧。然而去年在渭河里洗澡,就淹死了几个少年,如今看来不是渭河水变了,而是渭南青少年成长的风气有些坏了。
12岁的少年,个头多高?水果刀多利?还知道投案自首,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他和被杀同学之间肯定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一点点纠纷而已,就动水果刀了,看来年轻的中国人渐渐有了血性。要是枪支一自由,恐怕后果不敢想象。
如果被捅死的同学是个爱欺负人的恶少,他也算遭了报应。但这种可能不大,带刀上学的同学,一般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他也许就不会被判刑,但杀人偿命,古之天理,如何惩罚他,如何管教他?如何补偿那死去的少年及他可怜的父母?他肯定是不该死的啊。
校园暴力、欺凌,是最可恨可恶可耻的,本应是阳光灿烂的地方,结果却是阳光下的罪恶。
人,自古就有就有欺软怕硬的天性,就有恃强凌弱的劣根性,教育的作用不仅仅是学习,也是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规范行为的地方,可是社会不良风气,道德师德败坏的教师,却严重的侵害了学校这样的美好园地,当然还有很多很多原因,真的要反思一下社会及教育环境。
这个小孩是为什么拿刀砍人,是被欺负忍无可忍;还是欺负人的失手,我不知道,但都是悲剧
阿弥陀佛!!!...网络上传播的暴戾游戏是:原罪!!!...不择手段的、追名逐利的、成年人发明的、这些没有底线的挣钱游戏,错误地引导懵懂无知孩子们的处事方法、错误地带领懵懂无知孩子们的人性轨迹!!!...天下不带好榜样带坏孩子们的成年人是:真凶原罪!!!
古装剧打仗,士兵身上中了一箭就死了,射一箭真能杀死一个人吗?
弓箭这个东西有个问题:它主要造成的是穿刺伤,偶有撕裂伤,所以威力比起枪支来是大大不如的。
但我们要说弓箭杀伤力一定比枪械烂,这又存在问题。由于弓箭的杀伤形式与枪械是不同的,所以对待一只穿刺进人体的锋利箭头,从外科的角度上来说你得更小心,因为枪械射击人体,能打烂的地方都打烂了,能贯穿的地方都贯穿了,无论是永久空腔还是临时的撕裂都摆在那里,医生一目了然。
而入体的箭头却不一样,箭头穿刺上从原理上来说与刀伤、起子捅伤是没区别的。但箭头带有锋利的双面刃头,又停留在人体中,许多战场中箭的人无法顺利的取下箭只,带着箭头摇摇晃晃又会扩大伤口和影响行动。
在这种状态下,人是无法继续活动的。异物卡在肌肉中会造成极为严重的身体刺激,肌肉痉挛、神经剧痛,有的还会在极短的时间内造成炎症反应,让人高度发热并虚脱、昏厥。这时候别说挥刀砍人,能抬腿继续走路的都算铁汉了。
即便暂时人还能活蹦乱跳,也不代表箭没伤到要害。战场上的战士常因为肾上腺素的强烈分泌,造成对疼痛的麻痹与忽略,但这种情况在遭遇伤害时不会持续太久。而且身体内带着锋利的箭头活动,很容易伤害到身体的大血管,导致出血过,本来不必死的也死了。
所以,如果躯体中箭的话,只要箭只的杀伤力足够,穿透了甲胄对人体防护(何况古代士兵不见得真有什么好的防护),深入到足够的危险程度,那么这个人最需要的不是继续打仗,而是赶紧停止移动,让担架抬回后方去做手术。任何不必要的移动和活动都会导致更加致命的问题出现。
这不是危言耸听,所谓“刀砍伤剑刺死”的道理就是如此,薄薄的3寸长水果刀,杀的人比什么大砍刀都多。经常就是照肚子一刀攮死人,快到连行凶者都不敢置信。你说换上箭头会是什么后果呢?相信上图的晓明哥深有体会,萧平章你娃儿死了不怨谁!
当然,箭只与枪支一样,都存在射击有效距离的问题。相对于枪支,箭只的存速能力与物理衰退会更快一些,所以有古人描述:“强矢之末,用手就能抓住”。到这种阶段的箭矢很难产生杀伤力,再近一点,可能也就夏侯渊那种射瞎一只眼,箭头却不能刺破眼底,攻破颅骨入脑的情况。
考虑到眼睛的结构,这只箭未必能射入人体多深。加上衣服的话,多半也就刺入皮下脂肪而已,是杀不了人的。夏侯惇纯属倒霉,要是射脸上顶多留个疤。
恰巧《三国》还提供了一个亲切的素材,即“魏延爆曹操口”的故事,我们引用一下:
忽一彪军撞至面前,大叫:“魏延在此!”拈弓搭箭,射中曹操。操翻身落马。延弃弓绰刀,骤马上山坡来杀曹操。刺斜里闪出一将,大叫:“休伤吾主!”视之,乃庞德也。德奋力向前,战退魏延,保操前行。马超已退。操带伤归寨:原来被魏延射中人中,折却门牙两个,急令医士调治。
魏延拿弓箭射曹操,估计是情急之下来不及张满弓,所以曹操被射中面门却逃过一命,只折了两颗大门牙。这也说明了弓箭的物理性能,如果是枪弹,能量不会消散到这种程度,有些射出极远的子弹也能打死人。
但是,还是前面那个意思,不要对一只射过来的箭抱有太大希望,一只能量足够的箭完全可以穿透衣服和普通甲胄钻入腹腔,心脏中箭就不提了,脾脏、肝脏、肾脏或者肠破裂、胃破裂、大网膜出血、脊髓、动脉损伤等等都会造成最终的死亡。以古代的医学技术没有任何抢救的可能性。
遇到斯巴达300光猪那样的对手别客气,射到烂为止。
也就肺部破裂可能还能活下来,但是古人估计不懂得如何应对气胸,更不会安全的进行开胸拔箭手术,如果遇到有倒钩的箭头,这种进入胸腔的情况也基本不存在处理的可能,只会越弄越遭,造成二次伤害。
所以我们这样就能明白为什么古人的盔甲那么在意防护胸部,实在是这个地方伤不得。
2013年广州南沙一位22岁的四川小妹被工地钢筋刺穿手臂,正在做手术。典型的未伤及动脉和内脏的存活案例。
四肢如果中箭,其实出现的状况前面已经提到过了,肌肉群遇到这种异物贯穿会收缩、痉挛、应激反应,会伴随感染和急性炎症。腿部中箭你动不了腿,手臂中箭你动不了手,人基本处于虚脱状态,任何的行动都可能导致更大的伤害,并刺激到身体神经。
上图那只猫就被抢救过来了。
一个被水果刀刺入太阳穴的男子,活着,救回来了。
西安2015年一个被钢筋穿刺的民工兄弟,他也幸运的活了下来。但是这些特例不具备普遍性,它们仅说明可能性。
北京一只流浪狗被射中头部,也经过救治活了下来。
这就是贯穿伤造成的一系列问题,但有时候这种伤很玄,明明贯穿大脑却没杀死生物,却也有刺人腹股两厘米沟割破大血管致死的。
弓箭最大的问题是停止作用,这些贯通伤是做不到如枪械那样“啪”一下就倒的。隔着护甲也能干趴人,那是枪的专利。弓箭的动能尚不足以把人弄得秒倒,哪怕被射穿了,人也能哀嚎几下再跪,没准跪了还会在地上哀嚎。
上图这种影视剧“中箭”完全是鬼扯。贯通伤杀伤力很大程度取决于贯穿的深度,以及贯穿的部位。如果皮下脂肪都刺不破,或者仅仅停留在腔外的程度,人被射成刺猬也只会喊痛并继续作战。
可以肯定,中箭的人在短时间内还有挣扎的能力,哪怕射中心脏,也不像电视中那样眼一闭就倒,而是悲惨又痛苦的失去力量,然后再扑倒在地。这时候人还是活着的,他会感受到生命的流逝,甚至撑到敌人打扫战场再迎来兜头一刀。(前提是你小子别给我中成刺猬,说好了一根箭一根箭啊!)
当然,还有最后一种中箭必死的情况,那就是不遵医嘱,不好好休养,放弃治疗还到处找人开片打架的,前面有个周瑜,后面有个关羽。医生治你们一点成就感都冇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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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韩国男子酒后砍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韩国男子酒后砍人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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