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高速上开40码被拦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高速上开40码被拦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网红骑40万川崎摩托车高速被拦摔倒,高达数万的维修费该谁承担?
网红在适用法律上有特权吗?
网红是高等级人种吗?想挟粉丝以令所有人吗?
答案当然不是,网红要不是在新闻上曝光,成为新闻当事人,连当个公众人物都很勉强。
首先,冲击高速公路收费口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高速路收费口的设立就是路政管理的一部分,在收费口接受工作人员指挥是应该的,也是管理秩序的体现。该网红仗着自己是网红,就打算强闯收费口,这脸是不是太大了点?甭管有多少粉丝,平台一封杀,啥也不是,就一普通人。
其次,摩托到底能不能上高速,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清清楚楚。该网红不是还带了一本《道路交通法》吗?不会是只看了对自己有利的条款,而把这个具有普遍约束性的条款给选择性忽略了?事实上广东省有明确规定:
估计该网红也是选择性忽略了。
所以该网红违法在先,车摔了是自己操作不当,不能怪收费人员在路上摆“蛋糕筒”干扰骑行,所以当然是自行承担维修费。
多说一句,“蛋糕筒”指的是谢了交投集团四个字的这个东西:
这东西学名叫交通警示锥形筒。它主要是起作警示作用,告诉过往的车辆前面有障碍,不得通行。这网红估计是没考过驾照,不知道这东西的作用。
结果网上以讹传讹,说收费人员向该网红投掷年糕以租其前行。这笑话闹大了。
合租房遇到过最不讲究的事情是什么?
我住过合租房,在一个小区里面,我以前在西安住的时候还是比较干净的,每个房间的人都比较干净,但是我今年上半年住的合租房真的是无语了,那是夏天的时候,本身厨房就有味道,但是刚搬进来的一个人做饭也用我的锅刀也用我的,连调料都用我的,后来我去厨房一看,调料都用完了难道这种私人物品也用别人的吗?最可恨的是他自己做的饭全部倒在垃圾桶里,好几天都不扔,夏天一进门都臭了,有一次不知道谁做的饭,倒在垃圾桶里,洒在地上,过一段时间,我进房间的时候闻到一股腐臭味,就是那种死的老鼠死了好长时间的那种味道,真的是太难闻了,后来我就给房东打电话,还是房东自己来处理的
我在大学毕业后就从家里搬出来,跟两个陌生女孩小黄、小李合租。一开始我不知道,以为她们两个都是租客,后来才知道小黄是二手房东,她租了这三房一厅后,再转租给我和小李,每间房多收差价300-500元。
二手房东这个也是常见的,我也没说啥,就是小黄的生活怪癖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细思极恐。她给我和小李列出了两条规矩,第一不能带男人回家,因为她讨厌男人。(可能以前被抛弃了)。第二,靠在墙角的小房间不能打开(常年关闭,谁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我和小李都答应了,毕竟谁无聊没事干会去打开那个小房间?三个女孩之间的界限感还是很明确的。
三个人相安无事过了半年左右,有一天我和小李在家吃饭,突然听见小房间里有响声传来,我正要走过去查看究竟,被小李拉住了,让我不要好奇心太重了,多管闲事,小黄看着也不是一个大度的人。
我停住了脚步继续吃饭,等小黄回来后我们告诉她,你的小房间传出了响声。小黄看了看小房间又看了看我们,我们连忙说没有接近小房间,只是听到,更加没打开,小黄仿佛松了一口气,跟我们说,没事,可能是我之前放的杂物倒了,我有空收拾一下。
晚上我起来上厕所,正想走出房门时,听到客厅有动静,进贼了吗?我拉开一条门缝看着外面,看到小黄打开小房间的门,在鼓捣着什么,小房间里面隐隐约约有一个高大的身影,还有许多内裤挂在里面。隐约中看到她放了一个小小的东西在小房间的门锁上,关门离开后那小东西闪着红点,在黑夜里格外明显,小黄回头看了几眼,用一些东西盖住了。
我等了好久才敢出去,后来发信息告诉小李我看到的事。第二天小黄出门前又告诫我们,不要动她的东西。眼神中有闪躲和凶恶。
我们可能被监视了,那个高大的身影像是一个男模特。想起小黄之前说的经历,她不喜欢男人却放了很多男人内裤,还有服装店的男模特,这是什么怪癖,想着就有点心惊胆战。
女孩子为什么会收藏这么多男人的内裤呢?小黄对外说是自己对这些男人内裤都不介意的,也没什么讲究的,并且自己是做男人内裤的生意,实际上到底是怎样,藏着什么秘密谁知道呢?
再后来我就搬走了,找了大学同学合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高速上开40码被拦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高速上开40码被拦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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