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国飞机炮火中撤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中国飞机炮火中撤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国首部维和部队电视剧《维和步兵营》简要介绍?
利比亚撤侨事件中,中国军人林浩楠在执行危险救援任务时救下战地记者海蓝,两人不打不相识,却是缘分的开始。为响应国家“军事力量走出去”战略,陆军组建了以林浩楠为指挥官的首支维和作战部队“维和步兵营”。
不料海蓝也加入到步兵营的训练当中,两人在训练中成为欢喜冤家,互生情愫。
随后林浩楠带领步兵营将士前往西非维和,临行前,林浩楠为保护海蓝,决定与她分手。
不料在非洲艰难危险的维和工作中,海蓝在一个完全意想不到的场合再次出现。两人再度重逢,感情更近一步。在重重危机下的异国,他们面对鬼影一般的敌人,面临着炮火甚至是细菌战的生死威胁,两颗心几次分离又几次交融,最终两人圆满完成维和任务,双双被授予“和平勋章”
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说:“我们必须避免与伊朗的战争!”意味着美国无法动武了吗?
如果特朗普想要打的话,别说是一个佩洛西,就算是联合国秘书长都没能阻止他动武,毕竟,在2003年的伊拉克战争,当时的美国总统小布什不是也凌驾于国际法之上,悍然对伊拉克发动侵略战争,更可况,现如今的特朗普的做事风格比当时的小布什更加离谱,因此,如果决心打击伊朗的话,就算是搬来天皇老子也都无法阻止的。
实际上,从此前修建隔离墙问题上来看,包括佩洛西在内的美国国会,在特朗普眼里连根葱都不是,因此,佩洛西想要通过国会施压阻止特朗普对伊朗动武,本身就是在痴人说梦话。
很显然,特朗普之所以一直在对伊朗动武问题上光打雷不下雨,不是因为国内的议会老爷们不允许他动手,而且特朗普本身从一开始就不想打。试想想,特朗普连放在家门口的委内瑞拉都没有打,还不远万里跑到中东去打伊朗,有病啊!?
特朗普是个商人出身的总统,按照其一向精打细算的外交政策,即便是有百分之百击败伊朗的把握,但鉴于俄罗斯军事介入因素的存在,势必会导致美国的攻击行为受到无法承受的打击,因此,这种歼敌一万自损八千的赔本生意他是不能做的,这也就是他从一上台就坚持要从叙利亚和阿富汗撤军的一个重要原因了。
别看现在特朗普在中东又是增兵和制造事端,又是喊打喊杀的,但实际上压根就不想打,只不过吓唬吓唬伊朗,让伊朗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对美国做出妥协,为特朗普本人在未来大选中增加吹捧自己的资本而已。因此,佩洛西此次反对特朗普对伊朗动武的举措,仅仅这就是在做个顺水人情而已。
多谢邀请,佩洛西这句话,一方面体现了美国国内党争,另一方面,也是表明了国会民主党对美伊关系的态度。但并不意味着美国无法对伊朗动武。
美国第116届国会众议院议长佩洛西:“我们必须避免与伊朗的战争!”
(来源:Wikipedia,下同)
根据美国1787年宪法,美国发动对外战争的宣战权是在国会。因此美国如果想要对外进行真正的战争,那必须要经过国会的宣战。也就是说美国真正要进行对外战争,必须是由国会宣战才可以。而且由于国会控制着军事财政权,因此总统如果想要进行长时间的大规模战争,如果没有取得国会的赞同或者默许是不可能的。但事实上,从1789年美国联邦政府成立以来,美国政府海外用兵近两百次,但是其中真正由国会宣战的只有五次,即1812年英美战争、1846年美墨战争、1898年美西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也就是说,其他的所有海外用兵,都不是经过国会宣战的——这包括了二战后的朝鲜战争、越南战争、伊拉克战争以及在阿富汗的反恐战争,因此严格说来,都不是真正的“战争”,只能说是武装冲突,虽然其中有些“武装冲突”的烈度和伤亡人数已经超过上述五个中的某些个经过宣战而进行的“真正战争”。正是由于美国1787年宪法的这一限制,所以在当前佩洛西明确表示“我们必须避免与伊朗的战争!”的情况下,特朗普是无法对伊朗发动长时间的大规模战争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特朗普无法对伊朗动武。如果特朗普真想动武,他是有的是办法绕过国会的。
林登·约翰逊(Lyndon Baines Johnson)总统:想要对外动武?看看我的操作就知道了
事实上,特朗普之前的美国历任总统,早就为特朗普准备好了各种各样的理由。事实上,特朗普可以以例如维护美国公民的生命、财产,履行美国签订的条约和行政协议的责任,维护国际法,维护美国的荣誉,维护美国的利益等等各种理由来对外动武。而且从美国历史来看,即使总统对外用兵,事先国会并不知情,但是战争一旦爆发,国会也会给予支持的——毕竟已经势成骑虎,如果不支持,那么倒霉的是美国自己。所以,特朗普完全可以玩先斩后奏,不管国会同意与否,先造成对伊朗用兵的既成事实,到那时,即使国会再不情愿,也得拨款支持。毕竟,按照美国1787年宪法的规定,特朗普作为美国总统,是具有外交权的,而对某个国家动武,虽然有所争议,但却是被认为属于总统的外交权的一部分的。
尼克松总统:为什么在我执政的时候国会通过《战争权力法》,以后怎么对外用兵撒
当然,国会在对外动武这个问题上,对总统的“任意妄为”不是没有怨言的,也不是没有做过限制的。国会对总统的战争权力的限制是1973年通过的《战争权力法》。由于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给美国带来了严重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危机,引发美国政府内部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批评。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国会从1969年开始通过了一系列限制总统战争权的决议,而1973年的《战争权力法》就是国会在推翻了尼克松总统的否决后生效的。根据《战争权力法》,总统只能根据国会宣战,或者有明确的法律授权,或者美国或其武装部队受到攻击导致国家出现危急的情况下,才能够派遣军队采取军事行动。而且,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总统在调动美国军队之前必须尽可能的与国会进行协商。这就对总统的战争权力作了限制。
美国国会大厦:没有国会的同意,总统很难发动长期的大规模对外战争
当然,如果发生美国及其武装部队受到攻击导致国家出现危急的情况,可以不实现与国会协商,但必须在调动军队后48小时内向国会报告。而根据当前中东局势,特朗普想要在中东大打出手,对付伊朗,就只能依据第三个理由,即认为伊朗的行为是对美国及其武装部队的攻击,从而使得美国处于危急状态。而一旦特朗普以这一理由对伊朗动武,那么他必须在动武的48小时之内向国会报告。而如果国会批准了总统的这一军事行动,那就没啥说的了,可以一直打下去。但问题是,以现在美国这种分裂国会的情况,对伊朗动武很难在国会获得通过。一旦这种情况发生(而且如果是真的动武,那么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极高),那么美国对伊朗的打击就必须在60天内结束,如果特朗普能够证明这一武力打击伊朗的行动是对维护美国安全必不可免的,那么他可以再得到30天的行动时间。也就是说,特朗普对伊朗动武,如果得不到国会的同意的话,那么他最多能够维持90天的时间。当然,如果他在这90天内,能搞定伊朗,那么一切OK,但如果不能,那么他将陷入到及其尴尬的境地。
特朗普:伊朗,我要在90天搞定你,搞不定你我就不打你,同意不?
总而言之,根据美国1787年宪法以及1973年《战争权力法》,再考虑到当前美国分裂国会的状况以及佩洛西的表态,特朗普根本不可能发动对伊朗的长时间的大规模战争——除非伊朗做出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来,导致美国国会两党一直同意对伊朗宣战,或者支持对伊朗的打击——这是美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特朗普不可能打破这种规定。但是特朗普还是有权对伊朗进行相对短暂的、“低烈度”的打击的,这同样也是《战争权力法》所规定的。根据这一法案,特朗普作为美国总统,可以以美国或美国武装力量遭到伊朗攻击导致美国处于危急状态下这一理由,对伊朗动武,而不必要实现获得国会的同意。但是特朗普必须在动武的48小时内与国会沟通,如果不能获得国会的支持,他就只有最多90天的时间来搞定伊朗了。所以,个人以为,如果没有完全把握能够在90天内搞定伊朗,特朗普不会真的对伊朗动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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