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酒后连扇3儿童耳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酒后连扇3儿童耳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宿迁一男子醉驾欲逃过酒精测试,竟跪地自扇耳光,你怎么看?
丢人丢到家
这个中年男人,为了逃避酒精测试,长跪不起,自扇耳光,手段无比拙劣,真是丑态百出,现在还上了新闻,弄得人尽皆知,真是丢尽宿迁人的脸!
开车不喝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随着醉驾入刑、酒驾受处罚以来,这句话已经耳熟能详、深入人心了,但为什么就没能滚进你的耳朵里呢?初中时的数学老师常说一句话:“春风灌驴耳,这耳进,那耳出。”这句话放在你身上真的是再贴切不过了。
为什么会犯这样的错?笔者以为,还是侥幸心理在作怪。很多人都在想,喝点酒,开个车,只要小心点,哪有这么巧就出事了?确实如此,不可能每次都出事的,就这样,胆子越来越大,就跟那些碰瓷党一样。但是出事的概率依然存在,而且“长年走夜路,总会碰见鬼的”,这不,这次就出事了,就跟湖北那个碰瓷者一样,终于死在了其念念不忘的大货车车轮下,心满意足了!
喝酒必受罚
喝酒开车,危险多多,不仅害已,而且害人,这是用鲜血换来的血淋漓的教训,难道还不足以让人警醒吗?若果是这样,那也真是麻木不仁了!为了打击酒驾、醉驾,维护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祭出刑罚重拳,并加大检查和查处的力度,一大批心存侥幸之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这个男人也不例外,其酒精含量为237mg/100ML,已经远远超过醉驾的80mg/100ML的标准。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第八条规定,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人以为这就了事了,错错错,不仅如此,你还会被吊销驾照,有可能这辈子与开车无缘,只能望车兴叹了!
所以小编在此呼吁大家,一定不能心存侥幸,要知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啊?为了自己,为了他人,喝酒不开车啊!
谢邀答,你要问我怎么看,当然拿着手机看啦。这种问题根本不需要回答,不管这个醉酒男如何做,该伏法就得伏法。不论你怎么忏悔,错了就是错了,该协助调查就协助调查。自扇耳光也逃避不了惩罚,反而体现自己的幼稚。其他的没啥可说的,醉酒驾驶其本质已经涉及到谋杀,自己没有觉悟怪谁?
丢人,你就是把脸扇得像鼓一样肿还是逃不了法律的制裁。交通法三令五申严禁酒驾醉驾,那是对大家的生命安全负责。醉驾,你自己生命无所谓,但不能拿别人的生命当儿戏,对这样的混蛋,交管部门应该严惩重罚,终身禁驾。
三个醉酒的人打了我十来个耳光,他们构成什么违法行为了?
这位网友好!
对你所问我试做以下解析,有三点请你参考。
一,酒可成事也可败事,这是俗语,可有理。
我国刑法有规定,醉酒之人犯法,一样承担责任。
这三人,用老百姓的土话说是“没事惹事”罪,法规上叫“寻衅滋事”罪。
二,从你诉说情形,他人打了二十几耳光,必然侵犯了你的人权,目前,身体受害要找大夫诊疗,还要做一人身伤害鉴定。
鉴定一般有轻伤,重伤等等。
三,所问其三人犯什么法,这事要综合研判。
现在是法治国家,公民的人身等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能打人,伤人,也不可挨打,被打。
由上:朗朗乾坤,还有人醉酒打人,逞凶,我想这类人是给自个找事,闲得“蛋痛”。
因此,目前视伤情抓紧治疗,同时,大胆向公安机关报案,投诉,请求司法机关立案侦办。
所问三人犯什么法,犯法,犯罪不是同一概念,认定犯法与犯罪有严格,严谨的司法规定与界定。
从你给定的信息看,其三人犯法足以认定,犯罪,要待具体情形,情节,伤害后果,程度等来确认,因你只讲了挨打,但无详细证据,如伤害后果等等,本我不便推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酒后连扇3儿童耳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酒后连扇3儿童耳光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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