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上厕所掉落茅坑溺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上厕所掉落茅坑溺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柯南公厕溺水第几集?
柯南公厕溺水事件发生在第797-798集。
剧情中,一名男子在公共厕所不可思议溺水而亡,因为死者生前与京极真有冲突,所以京极真又被当做了嫌疑人。最后柯南和世良通过观察知道了这个密室杀人的手法,并且用高木警官做了实验,并且指出了犯人。
柯南公厕溺水是第774集和775集。醉酒后纠缠京极的丹波的遗体在简易厕所被发现。法医报告说遗体的气管内有积水,表示丹波已经溺死。丹波居然在厕所溺死了。丹波的体格很好,小五郎推理说作案需要两三个人。
紧接着山村再次怀疑京极,说如果是空手道高手的话,一个人也可以犯罪。
中央戏剧学院微电影《溺水》,凶手是谁?
凶手是林老师的儿子。宋子鹏知道凶手是林老师的儿子但没说,因为是林老师的儿子想帮宋子鹏要回足球,失手打伤死者,他们以为当时死者死了,宋害怕就跑了,林老师的儿子就把死者推下水,将球藏起来,而最后电影也暗示,林老师知道了是自己的儿子。(注意,宋和林老师的儿子都穿的蓝色衣服,当时看门大爷上厕所看到的也许不是宋,就是林老师的儿子) 因为当时黄和柯是从门那边进来,而如果杜不想让他们发现,就会绕过他们,这时候可能柯已经早杜一步离开了。 影片中李警官在案发现场被叫走,警方已经发现了足球,准备守株待兔。 林老师儿子,衣服左边,有较深的足球痕迹,因为是限量版足球,所以很容易辨认,而且可以作为证据,李老师最后也是因此确定了凶手是儿子。
宋被带走时,回望老师似有深意,是想包庇林老师的儿子。 影片最后一片漆黑中似有拨开草丛的声音,留下了想象空间。
如果林老师想包庇儿子,就会自己去找球,如果她不想包庇,就不会告诉儿子,最后是儿子去找球。
怎么看待洛阳一女子泳池溺亡8分钟才被发现这件事?
这件事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每当夏天到来,到清凉的泳池里游个泳,已经成了很多人的习惯,但是大家在享受这份清凉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安全问题。
根据我国《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游泳场所)》的相关规定。水面面积在 250㎡ 以下的人工游泳池,至少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 2 人:水面面积在 250㎡ 以上的,按面积每增加 250㎡ 及以内,增加 1 人的比例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涉事游泳馆有600㎡,按照规定,应该配备4名救生员。但是这家游泳馆仅仅配备了一名救生员,而且在出事期间,并不在泳池旁边。游泳馆方面,肯定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这次的事件中可以看出,我国游泳场所的救生员存在数量不够,专业性不强的情况。增加从事救生员这一工作的人数,培养专业的救生员队伍,这些措施都显得迫在眉睫。逝者安息,衷心希望类似的悲剧能够不再发生!
这个事儿也给我们提个醒,去游泳馆游泳,最好找设施配置相对好的、正规的游泳馆,安全是第一位的!
(编辑 DCX)
天气热了,游泳慢慢成为市民常见运动项目。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溺水事故也给游泳安全敲响了警钟。近日,洛阳的曹女士在泳池溺亡。监控显示,事发当天八点三十八分时,曹女士在泳池中已没有动静。8分钟后,终于有游客看出了不对劲,等120赶到的时候,人已不行了。在游泳池溺亡?救生员呢?
曹女士的家人这么说
曹女士的家人称医院的出诊证明上面显示直到8:50医院才接到游泳馆溺水病人情况。在观看监控的时候,发现游泳池的岸边并没有救生员在巡逻。每次去这家游泳馆大门都是紧闭的。
相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超过250平方米的游泳场所必须配备救生员,而这家泳池的面积大概在600平方米左右。
泳池负责人这么说
我们承认我们是有责任的,当时有救生员,曹女士出事时,救生员出去买了一盒烟……目前,该游泳馆大门紧闭。
网友这么看:
@肉肉小霸王:不是休息时间还能出去买烟?这不是借口?
@whiethorse:不不不,不要说为什么不是休息时间买烟。我们先问一句,救生员能在游泳馆里抽烟吗?
@A肘子肉:重点是这么大的游泳馆。难道只有一个救生员么……
@外汇黄金分析师-萱萱:至少也得有个替班人员吧,生命不能开玩笑。
@翻滚的鸵鸟:如果理由换成上厕所呢?恐怕就不是这个安全员的责任了。从这方面讲真正的责任人是游泳馆,安全措施不到位。
@玉表:如果不太会的话,还是找人一起吧,特别是外面的河,水库什么的,毕竟路人救你的可能性不太高!
@张琦琦:我实在搞不懂,现在有些人的责任心到底到哪里去了?
@酷酷刘雨萌的超帅男朋友_:做我们这一行虽然特别枯燥,但是一定要有责任心,毕竟一池子人的生命都在我们手上。我代表那位救生员跟大家道个歉。
@展翅翱翔阿乐:可怕的几分钟,好可惜,游泳馆责任肯定逃不掉的。
游泳馆发生溺亡事件,责任怎么划分
在游泳馆发生溺亡事件,责任划分备受关注。哪些情况下,游泳馆须承担责任,承担多大责任?哪些情况下,游泳馆无须承担责任?总体上说,游泳场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就应担责,但是承担责任的多少和比例,应根据未尽义务的程度具体分析,由法官自由裁量。具体情况可从四方面予以分析。
是否有合法手续
这对游泳场馆至关重要。因为正规的游泳场馆经过专业部门的审批、验收,有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比如按要求配有救生员,游泳池内配有浮力设施,泳池的扶梯、坡度、摩擦度应达到规定标准等等。一旦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黑游泳馆”因没手续资质,是违法经营,在民法上可推定为有过错,经营者应承担大部分责任”。
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游泳者自买票时起,就和游泳场馆建立了合同关系,游泳场馆有相应的卫生、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安全员是否配备到位,池内是否配备救生设施,是否有相应的防滑设施等。发生溺水事件时,安全员是否在第一时间积极救人,抢救措施是否得当,有无第一时间拨打救护电话等等,都会影响责任划分。
要看游泳者有无过错
一是溺水者是否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在游泳馆溺水事件中,既有成年人,也有相当一部分是未成年人。在成年人溺水事件中,责任承担情况按照一般情况认定。在未成年人溺水事件中,因游泳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尤其是少年儿童,因其对危险的认识不足、判断不到位,其是否去游泳、怎么去游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护人,所以未成年人发生溺水事件,其监护人应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相应的,会减轻游泳场馆的责任。
二是游泳者自身是否有不适合游泳的疾病或其他情况。比如患有不适于冷水游泳的疾病,致使其溺水,或是饮酒、吸毒后游泳。这种情况下游泳者本人或者他的监护人应对事件的发生承担主要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泳池经营者不承担责任或者承担少部分责任。
是否有第三人侵害
如果是第三人引起的溺水事件,则应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游泳池经营者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则应由侵害人全部承担或者承担大部分责任。溺水事件发生后,首先应做的还是要抢救溺水人员,在这方面游泳馆应承担完全义务。游泳馆进行现场急救的同时还应马上拨打急救电话,将溺水者送到医院进行急救。
那么对于洛阳女子泳池溺亡8分钟才被发现 游泳馆回应称“救生员出去买烟了”这件事,你怎么看?你觉得谁应该担责?(X)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厕所掉落茅坑溺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上厕所掉落茅坑溺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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