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家发改委重磅发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国家发改委重磅发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土地管理法》即将实施,下乡买宅基地会成风潮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2019年8月26日,经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12次会议修改相关章节,并公布即将实施,对于农业、农村、农民来说,的确是一件可喜可贺的大好事。
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对土地管理、土地利用、农民的土地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都有新的规定。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第62条明确规定,农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对于出卖和转租自己的宅基后,再申请宅基地,政府不再批准。
基于法律的严肃性,城里人下乡买宅基地根本不可能,更不会成为风潮,谁会把自己搞得上无片瓦,下无寸土,除非他就是一个白痴、一个傻子、一个法盲。
谢悟空小秘邀请!
大家好,我是“农策分析”,出生在农村,生长在农村,工作在基层,具体参与各项三农政策在农村的落实。下面,就来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不管是以前的《土地管理法》还是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都没有允许农村宅基地自由买卖,而且,就目前情况来看,下乡买宅基地也不会成为风潮。
新修订《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的规定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宅基地方面的改变有三个方面,一是下放了宅基地的审批权,二是增加了户有所居的规定,三是鼓励宅基地有条件流转。从中不难看出,不管是哪个方面的修改,都没有明确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
下乡买宅基地为啥不会成为新风潮?
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有限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转让的,而是有严格的规定的。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城镇居民购买;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二、农村宅基地升值空间有限。农村与城镇相比,不管是上学,还是就医,又或者是其他公共设施都相对落后,这就造成了农村宅基地的升值空间不大,除了思乡情节特别浓厚的城里人以外,很少有人会去农村买宅基地,所以,农村宅基地不会像城市商品房一样那么抢手,也没有那么多的人去“炒”。
三、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有要求。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所以,并不是所有的转让人或者受让人都符合政策要求。
四、一户一宅政策不允许宅基地自由买卖。我国的宅基地政策坚持的是“一户一宅”的原则,也就是说“一户农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如果村民出租、买卖宅基地的话,再次申请宅基地的话是不会被批准的。所以,此规定也限制了大部分农村宅基地的自由买卖。
即将于2020年1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在农村宅基地方面,是鼓励有条件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而不是自由买卖,而且,有一个前提是要符合相关前提条件。所以,并不是说,从此之后,宅基地就可以自由买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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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即将实施,下乡买宅基地会成风潮吗?
按照当前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只能在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城里人不具有直接买卖宅基地资格。此次《土地管理法》修改,允许宅基地入市,但对宅基地退出机制未进行规定,即宅基地能退给谁,或者谁可以购买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补偿标准是多少等,都未具体涉及。
按照目前梳理的情况来看,未来宅基地入市可能是这样的程序:第一步,进城落户的村民或者不想要宅基地的村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将宅基地还给村集体组织;第二步,村集体组织对这些宅基地进行整合规划,将其纳入经营性建设用地范围;最后,将这些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这个过程中,由村集体主导土地流转,而非单个农户。按照这样的趋势,城里人下乡买的是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可以在地上进行建设经营。对于想去农村发展旅游经济、开设采摘园、建立农家乐的人来说,允许宅基地入市,为他们获取土地提供了更多的途径。
新《土地管理法》还有10多天就要正式实施了,相信配套的实施条例也会尽快出台。届时,将会对宅基地流转程序进行明确规定。下乡买宅基地是否会成风潮,要看实施条例及各地具体规定对宅基地入市放开到什么程度以及具体入市途径。但总体来看,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未来会是一个趋势,也是一个需要长期探索的事情。
新的《土地法》并没有放开对土地的自由买卖,宅基地也包括在内,只是放宽了对土地经营权的严格限制,可以在不改变用地原有用途的基础上,对承包土地、自己宅基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向自己户口所在辖区内的村集体,可以进行的有偿转让。
注意这个有偿转让是有前提条件设置的,它并不是个人之间的自由买卖,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所有权属性还是集体所有制,并不是个人的私产,当然更不可能自由的买卖。新的《土地法》只不过是强调了宅基地可以长期拥有使用权、经营权和人人有份的原则,也强调了即便是现在自己已经进城安家落户,宅基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还是归自己所有的原则,强调了经营权是可以进行有偿转让或者是合伙共同经营的原则,但是也必须要在承包期和使用期的时间限制之内,除了自己所在辖区内的村集体之外,只是进行经营权而不是使用权的转移才可以。
因此这里“经营权的转让”,实质上是一种可以有偿的出让自己的经营权,而不是使用权,以“租赁”的形式出现的,并不是可以自由的买卖的原则。
因此骆驼草希望朋友们不要被这种对新《士地法》虚假的解释而蛊惑,以免造成自己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首先说国家政策法规,绝不允许城市户口人去农村买房买地。
土地管理法和现在国家政策法规有矛盾吗?
看遍了土地管理法,没有一条,城市个人可随便购置农村土地。所以没有矛盾。
近期有提到集体土地可上市交易,但看好了是集体,个人宅基地只可有偿集体收回。
集体出售土地肯定也是大宗士地,用于住宅楼区,工业园区等,绝不会零散卖给某些个人建豪宅,如这样做对社会不公平,有钱人就可为所欲为。
任何.法规不可能相背国家大政方针。
资本入局,被激活的中国托育市场走向如何?
总体走向看好。理由如下:
首先,中国处于城市化高速发展阶段,大量育龄青年涌入城市,有强烈的托育需求。
其次,现在国家全面放开二孩儿政策,必然涌现出新生儿,这个潜在市场大到你难以想象。
最后,资本入场必然带来更激烈竞争,没有品牌的托育很难存活下来。
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欢迎下方留言评论……
2019年5月国务院针对婴幼儿照护指导意见出台之后,中国的婴幼儿托育行业越来越受到关注。随着国内父母托育意识的提高,更多父母特别是上班族父母会考虑将孩子送到托育机构,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我国的入托率,预计2019年中国婴幼儿托育市场规模将突破1700亿。
婴幼儿托育市场在美、英、法、日等国的发展较为成熟,他们均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引导其发展,2018年英国接受托育服务的儿童超3.2万,日本将于2019年10月无偿提供公立托育服务。虽然中国的托育行业起步较晚,但是从2016年开始,政府在相关政策法规中多次提及发展托育。特别是2019年5月10日国务院发布托育行业指导意见,使得托育成为投资热点。
特别是随着2015年二胎政策颁布,越来越多的资本快速进入了托育加盟行业。加上近期意见的发出,未来资本将加速入场,投融资热度将持续提升。我国新生婴幼儿数量呈现稳定上升趋势,80、90后对于婴幼儿期间的培训与教育极为看重,整个社会的教育背景不断升级,更多家长明白孩子3岁前的教育对其一生的影响,学前教育的投资比例越来越大。那么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婴幼儿托育行业是越来越瘦投资者欢迎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家发改委重磅发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家发改委重磅发声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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