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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7自燃机主起诉三星案30日开庭,三星真的存在“欺诈”行为么?
三星原本几万块钱就能够搞定的事情,变成品牌的灭顶之灾。
三星就是被自己的傲慢弄死的,是被自己的那帮优秀的职业经理人玩死的。
在“爆炸门”发生之前,三星手机如日中天,甚至在挑战苹果的王者地位。NOTE7出来的时候,也是好评如潮,但是没多久就发生了爆炸事件。
要说明的是,哪怕是“四连爆”“五连爆”,爆炸的手机对于三星庞大的销售数字来说,都是微乎其微的。
但是,面对中国消费者的爆炸手机,三星却极其愚蠢地选择了“硬钢”的手段。
最早发生的那几起爆炸的时候,三星还是倒打一耙,反过来威胁消费者涉嫌敲诈。
甚至在中国的泰尔实验室里已经认定了:“样品未发现外部加热痕迹,样品的热损毁由电池自燃所致,电池由右下角的位置开始燃烧”,还是选择“硬钢”。
明显就是自己的问题了,三星本该“顺坡下驴”。
当时如果能够及时作出应急公关,通过“一赔三”,甚至更多的赔偿,能够安抚消费者情绪,再通过三星内部的质量倒查系统,找出相应批次的不合格产品,并低调召回产品。
“产品质量召回”,是法律所规定允许的,虽然可能会对三星的品牌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总比全军覆没好。
结果三星坚持“硬钢”,甚至向韩国媒体放料,说是中国消费者在搞敲诈。结果,“极个别”手机的爆炸,弄得事件不断升级,最后变出了无数个段子,把三星手机弄得像恐怖分子的爆炸物一样,结果整个品牌形象一落千丈。
三星其实是个庞然大物,得了大公司病,各个部门都有自己的KPI,都想把责任推掉,结果反而愈演愈烈。
一个大公司是这么走上作死的道路,原本几万块钱就能够搞定的事情,变成品牌的灭顶之灾。
我是老回的代理律师。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说的话是真话,那么他肯定是有他的事实作为基础的。在当时国内外普遍的炸机报道的背景下,三星发布了“由于国行版手机采用了不同的电池供应商,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和使用”的公告。我觉得绝大部分note7的消费者都是因为相信三星的这些公告才去买的这款手机。老回也一样。
但是老回的手机在他到手之后不到13个小时就炸了,还让中国泰尔实验室鉴定出是电池自燃所导致,并非外部加热所导致。这就让老回有了质疑三星公告真实性的依据——不是说国行的电池没问题么?怎么我的NOTE7电池还是自燃了?三星当时凭什么说国行NOTE7的电池就没问题?
在昨天的庭审里,我们已经就炸机的事实和炸机的原因完成了举证。庭审的焦点就已经从“老回能否证明三星存在欺诈”,变成“三星能否证明自己没有欺诈”。如果三星不能举证证明自己发布的公告确实有充分的事实基础的话,那法院认定三星欺诈的机率就很高了。
根据三星律师在庭上发表的举证意见,他主要是想通过几份9月14日之后发的召回公告证据,证明一个观点:
“因为我们在后续实施了召回,所以我们没有欺诈。”
这句话单独看没什么毛病,但结合我们的起诉观点就很搞笑了:
我们是通过质疑三星9月2日和9月14日公告的真实性而主张三星欺诈,但三星却想以10月份的召回行动来证明那两份9月份公告没有欺诈。先不说这理由是否充分,单从时间逻辑来看就很奇特——你三星是如何基于发生在10月份的召回来发出9月份的公告的?坐时光机么?
后来,就连法官也忍不住质问三星律师:你们在发出9月2日公告之前,是否有对国行版手机进行这方面的测试和检测?能否提供数据?三星律师答复:我们有试验报告的,并且提交给了有关部门,但因为最近他们在忙大会,所以我们没能及时拿到。
我非常佩服三星律师的临场反(xia1)应(che3)!
本案还在审理之中,法院最终会怎么判,我是没法打包票的。但我能说,经过昨天的庭审,我对判决结果很有信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投放死虫敲诈海底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投放死虫敲诈海底捞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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