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莫名担保3.96亿贷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莫名担保3.96亿贷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渤海银行存款质押事件,最终会由谁买单?
- 你们有没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别人贷款留下你的电话当紧急联系人?
- 14年为他人担保,贷款人现在还不上了,法院把担保人配偶的钱给扣划了,该怎么办?
- 渤海银行28亿成谜,又3亿被浦发偷质押,银行存款还安全吗?
渤海银行存款质押事件,最终会由谁买单?
渤海银行应承担法律责任,所以由银行买单。
无论是存款条例还是与银行相关各种规章制度,渤海银行的责任都无法免除。所以必然由渤海银行承担责任。
此事件实在很离奇,从一个背负债务的人创办一家假企业到搞一堆假章,再去银行莫名其妙把其他储户的存款办理质押,这一切没有银行人员是办不成的。显然这与银行脱不了关系。渤海银行未能管理好员工,内部风控制度存在问题导致此事件的发生,所以承担责任是必然。
当然不排除还有其他更深的原因,比如实际担保方与被担保方确实存在往来,只是发生纠纷才引出这一切问题。这就比较复杂,也没有任何信息证明,所以就不好多说了。但是渤海银行的责任是绝对不能避免的。
在这里码字的诸位都不是富二代,希望大家互相帮助,看完以上内容。
这里是悟世居士,原创观点,欢迎讨论。
目前的信息都是新闻报道,甚至是否真的报警了也是渤海一方在说,按说这事受害者是必须要报警的,目前也没有受害者提到这点,也没有见到警方通报。
待警方侦查看警情通报吧,到时候应该差不多能理清责任。
这里面其实最有意思的是,23亿被违规质押,在事发后渤海内部当时员工似乎没有逃跑或者自首的信息,这要是责任是他们的,他们应该想得到结果。
这是一个严重的银行违规事件,渤海银行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客户资金28亿元被用于第三方企业票据融资担保,这严重影响着银行的信誉,将给渤海银行带来极大的信任危机。如果经过最后查证属实,渤海银行肯定要承担责任。
首先这个票据质押是在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按照法律规定,是无效质押。但是这个企业“被质押”情况还是值得所有银行和企业警示的。银行要对自己的客户负责,对于客户存在银行的钱有保管的义务,未经客户同意,不得私自挪用,甚至都不能对外提供客户的银行信息(司法查冻扣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权机关除外),对于客户信息有保密的义务。该银行应该彻底查找本事件的前因后果,要严重问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杜绝此类事件发生,赢得客户信任。
那要看到底是谁造成的,谁的责任谁买单,有以下三个猜测(纯属个人观点):
1.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互相勾结,讹诈银行。
2.被担保人出事了,担保人甩锅。
3.银行真的违法违规操作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两方公司内部出了问题,什么高管私自操作的,只要质押担保的材料印章是真的,还是会视为公司行为哦。当然内部可以追责。
渤海银行存款质押事件,最终会由谁买单?
这家的问题相当严重。
首先,为什么会帮助华业石化造假质押,这可是非常严重的违规问题。而且,在问题发生后,渤海银行的回应十分可笑,还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此,银行肯定是责任人,是跑不掉的。一旦出现损失,银行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其二,华业石化是造假专业户,不仅萝卜章等问题可能存在,还可能是银行工作人员协同造假。因此,需要经过深入调查才能发现问题。如果华业石化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除了起诉华业石化,由华业石化赔偿外,渤海银行也要承担责任。
第三,因为此项造假行为造成其他企业损失的,还要依法赔偿。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已经无法避免了,到时候,渤海银行和华业石化都要赔偿损失。
第四,如果央企中石油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经过调查,发现华业石化确实假冒中石油,就要查营业执照、公章、合同等,就有可能出现合同诈骗、注册造假等问题,要追究刑事责任。到时候,企业就有可能出现严重问题。那么,渤海银行当仁不让要帮其买单。
你们有没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别人贷款留下你的电话当紧急联系人?
本人亲身经历。朋友贷款留了我的电话但是我是不知情的。某天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直接问你是不是某某某某。然后就破口大骂。然后让你告诉你朋友赶紧还钱!当时搞得我一脸懵逼。反应过来后我又把电话拨回去把对方臭骂一顿。之后就收到电话短信轰炸了! 建议不要理他们直接拉黑!
我是企业老板,有好几个下属真的胆子不小,把我号码写成紧急联系人。这几个下属属于比较基层,我其实不认识他们。小额贷款公司给我电话,我直接说明了,我说企业老板,这个员工离职了,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一般说清楚之后,就没有再给我电话。
有,是我一个大学同学,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欠了不少钱,失联中,接到电话说要我还钱,莫名其妙!我说他只是我同学,怎么可能还,他说他指定我还,真是太搞笑了,他指定我还我就得还?直接挂了拉黑名单,之后就没接到过。
14年为他人担保,贷款人现在还不上了,法院把担保人配偶的钱给扣划了,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扣划配偶的钱,法院的做法是有问题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
1、对法院的执行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因为配偶并非担保人,也不属于被执行人,法院是无权扣划的。
2、找到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并说明配偶并非担保人,看看执行法官扣划的依据是什么。
二、要想彻底解决问题,还要看生效的判决书是如何判决的。
1、如果判决书仅仅是判决你自己承担担保责任,没有你配偶的任何责任,那么,法院如此执行是错的。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担保债务是不能当做夫妻共同债务的,最高院关于执行的相关规定中也明确这种担保债务是不能直接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
2、如果判决书中判决你们夫妻共同承担担保责任,那么,法院如此执行是合法的。可能是你们夫妻双方都在担保合同上签字了,作为共同担保人,那就要都承担担保责任。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不要着急,先要弄清楚法官扣划的依据,再根据具体情况来应对。
您这种为他人担保的行为对于您来说风险很大。尤其是朋友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时候,你先一边替他还贷款,一边找他解决这个事情,复杂又无奈。
对于您这种情况,双方是否做了相关的约定呢?
您为朋友贷款,在银行处相当于您自己贷款,而不是您的朋友。银行那边不管你们有什么协议的或者,以你的名义贷款银行就找你要钱,不找你朋友,而且你不还款对你以后影响会很大,拖的久了银行会把你告上法庭。如上情况,您自己没有还款,如果有配偶者,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您的爱人需要共同承担,除非有法定事由不需要您爱人承担。
钱总是要还的,而且银行只找你还,多出利息和产生银行不良贷款记录不合算。如果您的朋友按协议约定的履行还可以,如果不履行,您需要承担还款的义务。
但是,根据您跟朋友之间签订的协议,您可以向朋友追偿,具体的需要看协议是如何约定的?
您可以跟朋友协商,了解对方不还款的原因,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还款。具体的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
希望上述回答能帮到您,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其他需要可以私信!
答: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直至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关于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最高院有一复函。否定了担保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
担保人配偶的钱被扣划了,说明案件已处于法院强制执行阶段。若法律文书上没有担保人配偶承担责任的,而法院又扣划其钱款。担保人配偶依法可以以案外人的身份,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
法院裁定异议理由不成立的,案外人还可以提起诉讼。
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债权人要求法院在债务人还不起款项又不能分期的情况下,要求担保人负责偿还借款并向法院提出追加担保人配偶为还款人!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就是法官直接直接评定债务人无法还款而判决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而债务属于正常的夫妻共同债务!法院直接划扣!的前提是通知担保人及其配偶后才能履行手续!所以如果直接划扣你需要提供证据材料找法院解决
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如果是私人借款,一般都是一般担保,它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贷款人无财产的情况下,才能执行担保人,是有先后顺序的。银行贷款一般都是连带责任担保,贷款人和担保人是同等责任,可以执行贷款人,也可以执行担保人。另外担保期是债务到期后2年,看债务到期的时间,如果过了2年,那就可以申请执行异议,终止执行。至于划扣担保人的家属财产,那没有问题的,担保人是成年人,以家庭为单位,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渤海银行28亿成谜,又3亿被浦发偷质押,银行存款还安全吗?
最近两家银行出现巨额存款被质押的消息,但这只是个案,而不是全部,银行存款应该是是安全的,在于个案不能代表全部,不管风控机制如何健全,都会有意外的发生。
济民可信集团28亿元存款“莫名”被质押之后,又现企业数亿元定存“离奇”质押案件。11月15日,上市公司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银行定期存款到期未能赎回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声称子公司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的2.95亿元定期存款在不知情下为毫无关联的一家南通企业做了质押担保,
目前济民可信集团存款被质押,双方各执一词,但是有关方面查实,印鉴是伪造的,还有媒体报道有相关人员失联,浦发银行储户科远智慧存单做了质押担保,银行回应是会保护客户利益,选择报案。
储户存单做了质押担保,而不是被提取,与储户密码管理不严无关,应该是内部人动了手脚,至于是银行还是企业,在相关部门做出调查结论以前,我们不能预测,毕竟存单做质押担保,是需要完成一系列的手续的,需要印鉴和签字,而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完成这一复杂程序的。
作为储户,管理好自己的存单和密码,是防止存款损失的不可少一环,另外也不要被一些非法揽存和非法投资所欺骗。
银行存单是最安全的保管现金方式,但个案难免,不要以偏概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莫名担保3.96亿贷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莫名担保3.96亿贷款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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