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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案的欧某会往深山老林里逃避吗?
1988年,江西一名男子杀害两位老人,重伤一名儿童逃脱。那时候这名男子就跑到了深山老林。不得不说深山隐蔽,在当时是比较好的藏身之处。就这样在深山生活了4年才被警方抓铺。期间,经过自己陈述,在山上搭建了一个棚子,白天躲着不出来,晚上下山到附近村庄偷农民种的红薯或者一些吃的。由于当时的信息并不发达,不想现在到处都是摄像头,干什么事都要证件,该男子慢慢松懈,甚至和村里的寡妇好上了。最后在警方的一步步排查终于抓到了嫌疑人。
而莆田的欧某,现在还没有归案,他的处境肯定更难,现在的信息很发达,一个大数据时代。欧某还是不敢轻易在公众视野出现的,至于跑到深山躲避不是没有可能的。
欧某现在肯定步步谨慎,估计手机是不敢带在身上的,欧某从莆田逃跑一路上更要小心摄像头,除此之外欧某还不能露脸,毕竟现在外面有悬赏,看见欧某的举报可以奖励人民币。
所以说欧某现在可能有很多选择躲避追捕,但肯定会选择相对安全的路线逃生,去深山老林也是一种选择!
有一定的说法。
或许此案件在没有发生之前,嫌犯欧金中已把藏匿点安顿伪装好,生活物资备足,能过上个几月半载的。但这种提前蓄谋预案只有欧金中自己知道,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或许跳海"逃生"。
最新消息,欧某在一个山洞里,最后自杀了,送到医院抢救无效。从最后的结果来看,欧某确实跑到了深山老林,警方也费了很大精力找到,这件事还没有结束,不知道受害人家属怎么处理。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以前有个叫周克华吧,杀了人以后都以为他跑进山了,谁知道压根就没进,躲在闹市中。这次欧某也许也是这样,几天过去了,找了个遍都没见人。其他不说,吃的总要吧。有人说他自杀了,按人的求生本能,不大可能。
有网友说欧曾经救过一个在海落水的小孩,也许他近几年不停的想这事,是不是他欠海一人命才遭遇如此不顺心,此案就是把自己再背着几条人命还给大海了,欠一还三这种胡想的心里有时是存在的,,他下海的可能还是有的。
杭州男子只顾玩手机,2岁孩子被摔伤,事后向商场索赔,此事你怎么看?
并没有找到这个新闻的出处,但是对于这种事情其实并不是空穴来风胡编乱造,在现实中这种事情发生了一点都不奇怪,而且曾经也有发生过非常多这种类似的案例,而且当事人索赔的非常理直气壮,丝毫不去想想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种伤害,丝毫不想自己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危害而是都有一种习惯性的把自己的错误扔给别人来承担和买单,自己只想着能占多少便宜。
这种事情罕见吗?其实一点都不罕见,而且大众对这种事情已经见惯不怪了,看到了太多这种类似的例子,有一个开了先例就会有无数个后面的人进行效仿,说明了现在的环境已经没有了道德素质,眼中除了金钱利益之外完全装不下任何东西,现实就是这样的残酷,不想承认都不行,至于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种现象,大家自己可以去补脑。
多少个奇葩的例子,比如说走路从家门口经过摔倒了找户主赔钱的,比如说在商场购物摔倒的找商场赔钱,比如说自己违规让小孩坐到购物车里面摔倒的也要找商场赔钱,比如说自己玩手机走路不看路撞到玻璃门的也要在经营商赔钱,比如说爬树偷别人东西受伤的也要别人赔钱,比如说小偷有车被电死的也要别人赔钱,比如说小偷偷东西逃跑时受伤的也要找别人赔钱,反正现在变成了不管自己做的事情是否对,只要受伤了就要别人负责,丝毫不去考虑是自己的行为造成的。
这一种种奇葩的理赔要求真是百花齐放,导致了现在的人不管怎么做都提心吊胆的,害怕突然有人在跟自己相关的东西或者事情上面受伤被对方要求赔钱,而现在的这种无理索赔的现象愈演愈烈,有第一个人开了头就有无数个无耻的人去效仿,这种现象属于正常吗?为什么现在的人都没有了基本的底线呢,大环境造成的这种情况是谁造成的呢!
和谐社会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但是光道德约束其实很难做到,必须要有强大的法律来保障才能做到,许多在我们看起来只是道德层面的东西造成的危害真的非常大,这些东西道德没有办法约束只能靠法律来约束,道德是自主性的,而法律是强制性的,只有这两样结合才能做好减少奇葩现象造成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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