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母女俩霸占百万遗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母女俩霸占百万遗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争夺财产一定是遗产吗?
- 女子带儿女殉情两天后失踪的丈夫现身:他制造自杀假象,欲骗百万保险,他将受到何种惩罚?
- 家庭遗产这样分割合理么,我该怎么办求助?
- 本该自己继承的遗产却被自己亲生母亲夺走,我该不该断绝关系?
- 剧版《人世间》冯玥最终情归何处?
争夺财产一定是遗产吗?
争夺财产不一定是遗产,因为遗产是死后个人合法的财产。而财产可以是活着的人丶死了的人的合法财产,比如邻里因土地的纠纷丶宅基地介限不清而引起的财产纠纷,还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产权的纠纷,以及兄弟之间丶父子之间丶母女之间的财产纠纷等。
女子带儿女殉情两天后失踪的丈夫现身:他制造自杀假象,欲骗百万保险,他将受到何种惩罚?
何某欠下贷款之后,欲制造自杀假象,骗取百万保费。妻子戴某因无法承受失去丈夫的痛苦,又不放心孩子孤独留于人世,带一双儿女溺水而亡。
看到这样的新闻,不免让人痛心妻子的选择,痛恨丈夫的无知,最终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等待他的不仅仅是法律对他骗保的制裁,还有他一生都悔不完的日子。
一、何某之举终害己
何某,身为一家之主,一个家庭的顶梁柱 ,不论因何事情欠下了贷款,都没有理由去用制造死亡假象、不该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骗取保费。一个人,没有知识,但要有常识。难道不懂这是在和法律较量吗?即使骗保得逞,露馅儿后等待自己的不是法律的严惩吗?即使是法盲,相信也能想的到这些。
人啊,做事要多思量,更不要想去不劳而获,更不要做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事,后悔莫及。要用正道思维思考问题,解决问题。
二、戴某残忍夺去儿女生命
戴某带一双儿女自杀殉情,戴某的做法是痴情还是无知呢?相信很多人认为是痴情,但是,我不这么认为,我到觉得戴某是无知。
丈夫失踪了,数日后车找到了,人还未找到,为什么就不多想一个为什么?就不想想为什么只见车不见人?为什么就不想想,既然自己很爱自己的丈夫,就算丈夫真的死了也要见到他的尸体吧?让丈夫入土为安?在一切都还不明朗、一切都还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就因为自己受不了别人的闲言碎语和指责,就带一双儿女寻短见。虽然失去丈夫很痛苦,但是,因自己的痛苦而夺去一双儿女的性命,这是何等的残忍?
三、夫妻做事欠思量
何某和戴某的所作所为都很欠思量,都是只顾自己的痛快,而没有为他人着想。如果当时何某能多为戴某想想,多想想事后的结果,也许何某不会选择骗保,而会选择其他方式赚钱还贷。戴某,同样做事太欠思量。如果多想想丈夫为什么失踪,多想想会不会有奇迹发生,多想想孩子才刚刚来到这个世上,多想想……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何某的不慎行和无知造成的,后悔莫及。他一生将会在后悔和自责中度过。这真是:凡事皆为自修果,何须怨天岂忧人啊!
人啊,永远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和不劳而获的思想。
谢谢悟空的邀请!
看到这个题目我无语了!真是骗保者无孔不入,杀人已于无形之中了!
我真的很佩服少数湖南人的智商,因为他们总能干出奇葩之事,尽想一些别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这个虚伪的丈夫可谓是机关算尽,反而害了自已的妻子的和孩子!因为他采取了卑劣的手法骗保!原以自已假死可让妻子获得一笔巨额财富,然而妻子重情重义,陪他而去並还带着两个孩子,真是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跟着死!
鉴于保险公司对他的骗保行为肯定要追求其法律责任!这倒让我想起以前读过的日本推理小说《憨厚理发师》,小说中的人物发现了理发师开车轧死人的情况,他就故意去敲诈理发师,最后理发师实在忍无可忍把他杀了!其实他要得就是这个结果,因为他投保了人寿险,能让家人获得一笔巨额财富!但他毕竟是采取了一种让法律找不到毛病的做法,以害己的方式而骗保啊!这个丈夫则采取诈死的方式,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一辈子都将在痛苦中度过了!
痴情的女子,被逼无奈带着一双儿女“殉情”,本以为一家又可以生活在一起,没想到却所托非人,白白枉死自己和孩子的三条生命,情节反转狗血如此,实在让人唏嘘!
前天,笔者发了一个关于此事的微头条,虽然觉得女子行为不妥,但死者长已矣,且从绝笔书内容来看,夫妻伉俪情深,追夫而去,所以实在不忍心对其进行指责。但是自从得知其丈夫为了逃债,购买巨额保险,故意诈死骗保,笔者不由一声长叹,实在为女子感到不值,这个男人根本就配不上她的痴情,这个男人的一家也根本不配拥有这样的儿媳!
女子戴某为了这个丈夫,付出了所有,卖地卖房、父母遗产、打工积蓄共计40多万元,全部给了丈夫何某,但这个男人不知因为何故,将钱全部败光,还欠下外债10几万,现在她又为了他付出了生命,如果其地下有知,不知会做何感想?但是从女子绝笔信的字里行间来看,女子是一个弱软又认命的人,即便得知真相,她也唯有凄惨一笑,哀叹自己命薄如此!
如果她不是从小父母双亡,如果婆家能够待其好一点,那么一切都可以避免……
何某已经涉嫌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而被刑事拘留,刑罚是跑不掉的,只是刑罚是有期的,他内心的追悔和自责却是无期的,做人还是要走正途,否则害人终究害己!
看了何某妻子的遗书,真的是字字血声声泪啊!老公失踪了本就是满满的伤心,可是最大的压力却是来自身边的亲朋和邻居啊!当社会充满暴力缺少温暖的时候,这才是最值得大家关注的。
该男子虽然利用车祸的假象骗保,但其内心并不是为了害死自己的妻子儿女,也仅仅是一时之间头脑转不过弯来罢了。因为欠债的彷徨和无助,因为妻子的辛劳和困苦,自己也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所以才会有了这一幕悲剧的出现。这也同时考验了丑陋的人性和铜臭化了的亲情。所有的一切在金钱面前都是那么的脆弱和无助。
该男子不管是会受到法律的如何惩罚,都已经挽不回已经离开人世的善良妻子和活泼可爱的一双儿女。如果该男子能放宽心态,努力奋斗,或许一切又会是另一番景象。
妻子的死虽然和他有一定关系,可是属于自杀。最后留下的后悔和伤痛自然是一辈子也无法抹掉的。法律也无需从这方面对其做出额外的惩罚、
但是其涉及巨额的骗保,而且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根据保险诈骗罪的相关规定,需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判处二十万以上或者二十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车辆的价值,其涉及故意损坏财物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已至此,不管是如何的惩罚,已经对何某来说都没有了太大的意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就此葬送在了自己的手中,未来的留下的痛苦也只能自己一个人承受,这才是一辈子最大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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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家庭悲剧,而悲剧的始作俑者竟然是孩子父亲。
据报道,何某与戴某结为夫妻并育有一子一女,一家四口本来生活得幸福美满。但是,何某为逃避10余万的网络贷款,于9月7日瞒着妻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9月19日,何某利用借来的车辆在新化曹家镇城坪村资江河段伪造坠河现场,制造车毁人亡假象,企图骗取保险金。目前,何某因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和保险诈骗罪被刑拘。
何某本想让妻子得到保险赔款改善家庭经济状况,一切都是他自作主张。谁知旁人却把何某之死归咎于妻子戴某,各种流言蜚语让她不堪忍受。于是,在丧夫之痛和流言之伤下痛苦不堪的戴某,竟带着一双儿女跳水而死,实在是令人唏嘘。
何某知道妻子和一双儿女死亡后,已经崩溃,警方正在给他进行心理疏导工作。不过,何某毕竟涉嫌犯罪,尽管他已经遭受巨大悲痛,但仍然逃不过法律制裁。
那么,何某将受到什么惩罚呢?首先何某将借来的车坠入河中,将他人所有的财产故意毁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其次,何某故意制造车毁人亡的假想意图骗保,构成保险诈骗罪,只不过他还没有正式着手(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犯罪进程还处于预备阶段,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何某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和保险诈骗罪(预备),应当数罪并罚。
不过,现在何某已经不在乎任何处罚了,他已经妻死子灭、家破人亡,已经彻底陷入万念俱灰之境,再重的处罚对他而言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家庭遗产这样分割合理么,我该怎么办求助?
謝邀:家庭遗产之争,谁也不知道内情。只有想继承者知道,让外人出什么主意也无用。有本事之人,父母已给了你血肉之躯,何须还要父母留下遗产?少丢人现眼了,打铁靠本身硬。自已挣钱才是真的。想怎么花钱随便。劝你一句话,别争了,害羞。我可是放弃了县城临亍价值数十万的祖房哟。亲侄儿要重建,我有一半房产,没多讲半句就全部给他,没要一分钱。重新买地另盖了三百多平方一幢。
痴长六七。
即便是重组家庭,你和母亲及哥哥还是一家人。父亲去世,如果没有生效的指定遗嘱继承,那就按照国家的继承法来继承遗产。
首先父亲的财产是分成两份,一份是母亲的,一份是你们兄妹和母亲的;所以哥哥已经姑姑们私分了属于母亲和你们应该继承的那一部分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去争取回来。
首先去你们当地法院民事庭咨询如何诉讼的问题,请一个律师代理你们诉讼,因为只有律师才有可能去银行以及你父亲生前的单位进行取证。最后由法院来判定你们应该得到的继承部分。
你这件事比较复杂,需要分几个问题去分析:1、遗嘱的效力问题。遗嘱是有效的,但是只针对你父亲去世时所遗留财产的处分有效。而你父亲在去世前已经处理完毕的财产分配,遗嘱不发生效力。2、关于你父亲生前处理财产的部分是否涉及你妈妈权益的问题。你父亲生前处分的财产是父亲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经过你妈妈的同意,处分你妈妈那部分的行为无效,你母亲可以考虑通过诉讼追回。3、你哥哥处理你父亲丧葬费的问题。你哥哥私自转移丧葬费是无效的,丧葬费属于遗产的范围,应该按遗嘱进行分配。以上三个问题的回答供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本该自己继承的遗产却被自己亲生母亲夺走,我该不该断绝关系?
不,这个问题得从法律角度分析,如果你父亲有遗嘱将自己的财产进行公正,明确表示将财产留给你母亲,那你就没有权利继承,也许你们家有什么其他事情你没说。现在是法制社会,一起的一切有法可依。
你和你母亲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平等的同比例的继承权。但是你母亲拿走了你的那一份确实不应该。
哪个母亲不疼自己的孩子?可是她为什么这样对待你呢?你不务正业吗?你挥金如土吃喝嫖赌吗?你对待被继承人没有尽义务吗?你还未成年没有管理遗产的能力吗?你大脑残缺没有民事能力吗?上面这些问题你有一样,你的母亲就应该为你代管属于你的遗产。
排除上述因素,你母亲还是拿走了你的遗产就不对了,你可以心平气和的和她沟通或找老一辈的亲人跟她交流以争取权利,如果她执意如此,你也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但是,亲情大于利益,你母亲毕竟是生你养你的人,恩情大于天,你在争取自身权益的同时,一定要注意把亲情放在第一位,能让步就让步,反正最后你母亲的还不是你的啊,千万不要因此伤了家庭和气,更不要与母亲断绝关系,那就是你的不对了!
母亲夺走亲生儿子的遗产,是否断绝母子关系由自己决定。不过,在法律上断绝所谓的母子关系,其实是办不到的。
如题所述,甲的父亲乙意外身亡,除了他的巨额遗产外,便什么都没剩下了。乙过世时,他的父母早已去世,只有儿子甲与妻子丙尚在人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如果甲生前立有遗嘱的话,那么他的遗产便根据遗嘱处理;如果甲没有订立遗嘱,那么他的遗产便由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甲和丙共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2021年1月1日失效)】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但是,现在丙把乙的全部遗产都给独吞了,甲感到忿忿不平。那么,甲能不能和丙断绝母子关系呢?虽然甲可以从此以后不搭理丙,但在法律上他们之间的母子关系是不能断的,今后丙若要找甲承担赡养义务,甲也无法推脱。因此,甲要断绝母子关系的想法是没有意义的。
对甲来说,他完全可以提起继承权纠纷之诉,要求丙返还应当由他继承的遗产。
不清楚你说的遗产是谁给的。如果他有公证或遗嘱指定你继承,那你妈妈没有权利“夺走”。如果没有遗嘱或公证,那就难说了。你说到要和你妈妈断绝关系,是她做了什么不可原谅的事情?
我看了你的自述。你本身是有姨母姨夫养大的,并且已过继给你的姨父姨母。你也为姨夫养老送终,尽了赡养义务。
你姨丈过世,你亲生母亲把姨母接到她那里,想让姨母把房产继承权过给你的亲生父亲,然后再分别由你们4姐弟继承。这其实已侵犯了你的权益,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你的姨母是自由人,她如果愿意将她的财产交给你的母亲,你无权干涉,但你有权监护她是在不受胁迫的情况下同意的。并且财产须把你姨父的遗产分离出来,分配以后才行。并且要进行法律公证,以防你姨母反悔。
不过,只要你的姨母没有精神障碍,一定不会听从你亲生母亲的安排,你与姨母有多年的抚养与赡养情分,况且,以你亲生母亲及你的其他姐妹兄弟的自私,即使他们继承了你姨母的财产,也不会赡养你的姨母。
至于与母亲断绝关系倒不必了,因为你与你的亲生母亲只有血缘关系,这也是割不断的。但母女亲情么,早在你过继给你姨母的时侯,就在法律上已经解除了。
剧版《人世间》冯玥最终情归何处?
《人世间》原著里冯玥留学回来后当小三的结果,是比较让人难以理解的。毕竟她的母亲是大学教授,继父是导演,舅舅是市长,一家人都疼她爱她,特别是母亲周蓉在她留学陪读那段时间,也让她真正感受到了母爱。
所以剧版《人世间》对于冯玥的改动,我个人还是比较认同的。只是她最终情归何处呢?
当初章早坡出场的时候,我误以为这是导演给冯玥安排的归宿。毕竟章早坡勤奋有理想,尤其是想回去山区搞教育,如果把冯玥嫁给章早坡,估计周蓉第一个赞成。
遗憾的是,章早坡还是不能免俗,初心敌不过金钱。淘汰。
最后,大家一致认为,冯玥只能嫁给彭心生。
彭心生大冯玥好几岁,可是人家有钱。冯玥看彭心生的眼神,也是崇拜。
最关键的是,冯玥原本要嫁给周楠,一起继承骆士宾的遗产。现在骆士宾和周楠都死了,公司由彭心生代为主持管理,如果冯玥嫁给彭心生,是不是冥冥之中的一种安排?
而且冯玥利用掌管公司的大权,照顾好周秉昆及其周秉昆周遭的好友,算不算是骆士宾的赎罪?相信水自流也会很高兴促成此事的。
这样的结局,才是圆满的“人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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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母女俩霸占百万遗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母女俩霸占百万遗产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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