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宠物狗伤人赔12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宠物狗伤人赔12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2斤法斗一个月多少狗粮?
12斤法斗一天吃360克左右狗粮,一个月10.8公斤狗粮。
宠物狗每天的喂食量与它的体重相关,一般来说,成年狗体重的4%、幼犬体重的6%就是它每天的食量。比如,成犬体重60斤时,它每天食量是1200克,而10斤幼犬每天的食量是300克。
不过,宠物狗的食量也与它的运动量有关,运动量大的狗狗食量会大一点,运动量小的狗狗食量会小一点。喂食后,如果狗狗肚子摸着太瘪,说明喂少了,如果肚子摸着很鼓,说明喂多了。
溜狗的女孩并非狗主人,那么狗主人要赔偿吗?
狗的主人作为饲养人,在事故中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还要结合看当时涉事女孩将狗牵出时,狗主人是否知情等情况,如果狗主人存在管理不当的情形,也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虽然狗的主人对于老人的死亡后果不存在过错,仍然可能被牵连进入本案。《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也就是如果受害人一方直接起诉狗的主人,后者仍然是要承担责任的,但可以向小女孩一方追偿。
建议动物饲养人应该加强对饲养动物的管理,同时家长要对未成年认加强安全教育,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
近日,广东佛山,一名12岁的女孩遛邻居家的狗,被遛的狗追逐另一条狗时,狗绳将一88岁的老人绊倒摔倒在地导致死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及现行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这起事故非常的明确,因女孩才12岁,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受害老人并没有任何的过错,所以狗的主人需要承担责任,包括赔偿。
虽然女孩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但是女孩的监护人需要负有一定的民事责任也需要赔偿。
这起案件给我们警示
①上街遛狗,一定要注意拉紧狗绳
②未成年人遛狗,最好需要大人的陪同
③有关部门要出台有关条例,禁止大型动物上街,防止伤人。
狗主人要赔偿,因为他是狗的饲养人和管理人。
民法典及侵权责任法
今年新通过的民法典以及现行的侵权责任法对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伤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而且这个案件中的被害老人没有任何过错——老人既没有故意招致狗也不存在过失,应当说,涉事的狗的管理人或者饲养者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虽然狗主对于狗被牵走不知情(是否真假不得而知),但是把一条大型犬放在大门口外,实际上有管理不当的责任。
也正因如此,狗主脱不了干系。
女孩主要责任,狗主次要责任
此起事故,女孩毫无疑问应该付主要责任,正是因为她私自解开邻居家的狗,外出遛狗,才会发生悲剧。
虽然女孩未满14周岁,没有行为责任能力,但是其家长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
老人的死,跟女孩的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虽然她主观上没有故意,可事实如此,她没有拉住狗,直接造成老人摔倒死亡。
禁养大型犬烈性犬势在必行
也许是一个没用的假设,如果这是一条小狗,那么女孩就不会拉不住狗绳,也就不会出现后边的悲剧。
如果是条小狗,可能老人即使被绊到,也不至于凌空摔下。
据悉,这条白狗重约七八十斤,别说一个女孩,即使一个成年人,在狗兴奋之时,也未必能拉的住。
这就是大型犬的危险之处,还有就是烈性犬,非常有攻击性,伤人事件也层出不穷。
禁养大型犬,烈性犬,势在必行。
从法律上来说,狗的主人对他所饲养的宠物负有进行管理的责任,如果小女孩是在征得他同意的情况下,他需要承担地那一部分责任就要大一些,小女孩私自牵走他的责任就小一些。
另外还跟他的这只狗是否有合法手续有关,如果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属于违反相关法规,私自饲养大型犬,那么责任还会大一些。
我认为应该负有主要责任的是那个私自牵走肇事狗的小女孩,小女孩的岁数小,还不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那么就应该由她的监护人来赔偿。如果其监护人也没有赔偿能力或者以种种理由拒绝、拖延进行赔偿,受害者一方也可以要求狗的主人先行预以赔付。
这个肯定是需要赔偿的!
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后,我也看了很多很多人的评价,也有个人的分析之类的,有很多的人觉得狗主人没有必要赔偿,毕竟和自己好像没有任何的关系,但是我们一定要明白一点,这个狗是谁的?狗是谁的,那么谁就要起到一定的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出现的事情那么肯定要找狗主人!
不过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和正常的情况有些不太一样,所以目前来看,狗主人占的责任可能相对低一些,但是依然需要赔偿,这种意外事件的发生,谁都不愿意出现,包括小女孩,包括老人都是非常不愿意出现的,但是这就是意外,出现了之后,勇于承担责任就行了。
想要直接撇清,说一点责任没有,是几乎不可能的,在目前中国的法律里面,肯定是负有一定的责任。
宠物狗未拴绳上马路被撞死,狗主人索赔10万,这事你怎么看?
12月14日的下午,张先生是一名装修工人,当他把车开到武汉市东西湖区翡丽英伦小区办事时,却意外的撞死了小区外没有拴绳的宠物狗,因为这只宠物狗的体型太小了,小狗也许在马路上也跑的特别的快,这名张先生也没有注意到自己撞死了狗,直到狗的主人到来时才知道是自己撞到了狗。
接下来狗的主人肯定会表现得伤心难过,说他养了这只狗已经两年了,为狗花了不少的钱,付出了很多的感情,现在被张先生不小心撞死了,自然需要张先生来赔偿,然而赔偿的金额张先生真的是无法接受,说出来也许让人难以相信,狗主人提出十万的赔偿,也不知道这是一只什么样的宠物犬,算是天价宠物犬吧!张先生肯定不同意,然后狗主人便扣留了张先生的汽车,接下来张先生报了警。
警方赶到后,让狗主人立刻把汽车还给张先生,但是十万的赔偿金真的是太多了,最后,张先生给了狗主人8000元的赔偿,这件事也算是结束了。
有些狗长的特别的小,而且跑的也很快,驾驶汽车的司机也有盲区,而这只小狗又没有栓绳,狗主人肯定会承担相当一部分责任,不能把所有的过错都推卸给这名司机,对此有律师认为,司机在开车的过程中没有充分注意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我还是认为宠物狗没有拴绳的责任更大,不要出了事的时候把责任全部推卸给对方,这名狗主人提出十万元的赔偿金真的是太不合理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宠物狗伤人赔12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宠物狗伤人赔12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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