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拾玉米被打致1死1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拾玉米被打致1死1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丢了玉米捡西瓜告诉我们什么?
丢了小的,捡了大的。不在乎眼前的小恩小惠,更好的在后面。也有有得有失的意思在里面。和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正好相反。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指抓住了小的,却把大的给丢了;重视了次要的,却把主要的给忽视了。比喻做事因小失大,得不偿失,最后亏的是自己。
解释:指抓住了小的,却把大的给丢了;重视了次要的,却把主要的给忽视了。比喻做事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野猪咬了人,把野猪打了会犯法吗?
野猪咬了人,把野猪打了当然不会犯法。人类把野猪当做是野生动物保护,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该物种灭绝。并不是让它随便伤人。如果说野猪咬人,被人打了犯法,这说明野猪伤人是正确的。也就是说野猪咬人不犯法,人打野猪犯法。如果按照这个法规下去,再过几万年,人类早晚会被野猪毁灭。
从原始社会以来,人类与普通动物就有不同之处。有着一颗聪明的大脑,被称谓高级动物。在地球上人类之所以能够得到生存和繁育,那是人类懂得怎样保护自己。在原始社会有着数不清的凶猛动物和人类同住一处,每天都是敌我斗争关系,不是人灭了动物,就是动物灭了人。假如人类斗不过动物,就会被动物吃掉,即便是活着也是苟延残喘,到了那一天,动物们还会坐在一起商谈着怎样保护人类吗?显而易见的是肯定不会。因为动物头脑简单,不懂什么是原生态平衡,所以动物品种灭绝很多。
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类,当自己受到敌人攻击时,第一反应就是主动反击,保护自己,这是动物和人的本性。不会反击死的是自己。所以即便是打野猪犯法,人在受到野猪攻击时,打了野猪属于正当防卫,不属犯法行为。这让我想起在2017年11月5日14时,在我同乡一位老大爷在地里捡玉米,被一头300斤左右野猪攻击致死,老大娘前去驱赶也被野猪咬伤。后来被附近村民救走大娘。如果人类都像这位大爷那样,斗不过野猪,人类还能生存吗?
你听说过最残忍的杀人事件是什么?
我听过的最贴近现实生活的川杀人案是:一个泉州知青上山下乡到宁化县郊区农村里,我们宁化是客家人聚居地,民风淳朴敦厚老实本分。农村极少有杀人案件发生,特别是我们村,建国以来没有发生过一件杀人案件,也没有一个丁姓老乡被判处过极刑。但是泉州人下乡来到宁化就很特别的存在,他们本性不坏,但是小坏事却不断,并且脾气暴躁也和我们宁化客家人不合。所以他们被我们宁化人称为"泉州佬"。有一年一个三十多岁的泉州佬去偷菜农的葱苗,被一个女菜农见到了,泉州佬威胁她说不要叫,再叫就杀了你。那女菜农以为泉州佬像我们本地人一样善良,就说她要叫,一边跑一边喊,抓小偷抓小偷的。泉州佬气极了,赶上那女菜农,捏住她的脖子,本来想不让她叫出声来的,没想到用劲这么大,一下子就把那女人给捏死了。泉州佬马上就被抓到了。公开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当时为了威摄人们都是釆取公判大会形式的。记得会场安排在大桥头的大街上,一起公判的有十一个人,判暂立决的有七个。这个泉州佬是七分之一。由于这人特别強悍,怕他在公判大会上捣乱,已经预先把他的喉管已割断了,整个公判大会他是搭拉着头的,但是押上刑车押赴刑场的时候,他又昂着头了。听说行刑时换了好几个行刑手,第一枪从他左肩飞走了,第二枪从他右肩飞了,第三枪从他头顶飞过了,第四枪第五枪都没打死他,最后还是好几枪中了他的心窝处才倒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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