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违建沿河占绿12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违建沿河占绿12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莱园荒园属不属于可耕地没经批准在上面建房违法吗?
首先,农村菜园肯定属于可耕地,而随意将可耕地撂荒,也属于违法行为。农村的菜园地,一般都是水利条件和封条件较好的土地,土地相对平坦,保蓄性能好,多为腐殖剂含量高、给排水条件好的优质地。因为蔬菜生长比粮食作物生产对水利和土壤的要求更高一些,所以农村的菜园地一般安排是沿河平洼地带。这些土地,不仅是可耕地,有很多也会被划定为基本农田,属于受保护的对象。
农村的菜园地,有的是根据人口情况,按户划分的菜园地,和过去的自留地是一个性质。在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期,承包的土地要缴纳农业税,但菜园和和自留地不必缴纳农业税,是农民经济的一种补充。到国家取消农业税以后,自留地基本退出历史舞台,和其他的承包田一个性质。但菜园地往往延续下来,继续由农民种点自己食用的蔬菜。
这些土地虽然可以由农民世代耕种使用,但其所有权也是属于集体的,农民只有使用权。从保护土地的角度出发,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基本宅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农民随意撂荒土地是违法行为,虽然处罚只是收回土地,不承担其他刑事和民事责任,但只要和法律精神所违背,自然就是违法行为,应该予以纠正。
其次,不管农村的菜园地属不属于可耕地,没经批准而在上面建房,都是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因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农民建房必须经过申请,逐级批准,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才可以在乡镇村镇建设办公室监督下建房。即使占用的是非耕地,没经批准而建设也是违法行为。因为农村所有土地都是集体的,农民个人使用必须经过批准才行。
就农村菜园地来说,为了方便农民种菜吃菜,一般都离村庄比较近,有可能是建设住房的好地方。由于菜园地长期固定给农户使用,并且不用签订合同,有些农民会误以为菜园地就是自家的土地,这是一种误解,菜园地的权属属于村集体,只不过允许农民使用就是了。但是,农民在使用可耕地时,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如果确实需要在菜园地里建房,必须由乡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改为建设性用地,再经常申请审批,方可建房。
农村宅基地管理,一般是严禁占用耕地的,所以,在菜园地上建房,一般是不会被批准的。而没经批准在上面建设了住房,那就属于违章建筑,必须予以拆除,所有损失自负。
乌镇的特别之处?
典型的江南水乡古镇,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之称。
特色景点:乌镇西栅、东栅、江浙分府、乌镇月老庙、逢源双桥、乌镇老邮局等。美食特色:红烧羊肉、乌镇酱鸭、白水鱼、棕香乌米饭、三白酒、定胜糕、青团等。乌镇地处桐乡市北端,京杭大运河西侧,西临湖州市,北界江苏吴江县,为两省三市交界之处。陆上交通有县级公路姚震线贯穿镇区,经姚震公路可与省道盐湖公路、国道320公路、318公路、沪杭高速公路、申嘉湖高速公路、乍嘉苏高速公路相衔接。乌镇距桐乡市区13公里,距周围嘉兴、湖州、吴江三市分别为27公里、45公里和60公里,距杭州、苏州均为80公里,距上海140公里。镇域面积71.19 平方公里,建城区面积2.5平方公里。
可不可以在黄河入海之前吸干黄河水,解决山东的缺水问题?
小本倒是觉得,与其引渤入疆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还不如在黄河入海口筑坝或在莱州湾筑堤!
引渤进疆工程,是碱水,应用范围有限,如果淡化海水,代价更大;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抬高几十米,代价也不小。
如果在黄河入海口筑坝,一是可以把淡水拦下来,不浪费;二是将水里越来越少的泥沙就近定向淤地;三是形成一个更大的湿地;四是在短期内形成一个淡水湖,用于华北尤其是山东旱季用水或补充地下水;五是可以对这一大坝的长度、高低、入海闸口进行调节,以改变黄河三角洲的生态、范围;六是长期来讲,可以对这一大坝或黄河入海闸口进行定向调节,改良或调节渤海的生态。
在黄河入海口筑坝,其实就是一个超级淤地坝,当然,回收利用淡水才是主要目的。
如果在莱州湾筑堤,就是更大的黄海-渤海改造计划了。这一方案,利弊参半,能造陆,也能储水(超级淡水湖),但严重影响渤海的生态,且工程巨大!
至于黄河入海之前吸干黄河水,这早就在干了,河南、山东从没客气过;今天黄河下游的悬河有危险,还不利于当地排洪,都没让黄河改道,就是因为山东、河南的城市与工业布局不可能让黄河水白白流掉。可是,在小浪底水库建成前,黄河下游断流严重,旱季哪来水可吸,汛期将水储存哪儿?
汛期的黄河水也是淡水资源,也很宝贵的,黄河干流支流的水库可以调蓄,悬河外也可以建调蓄性的湖泊、湿地来既调蓄又改善生态系统!
黄河水,是宝,好好(想法)利用吧!
黄河,千百年来滋润着齐鲁大地!沿黄地区,尤以鲁北三区逢雨涝,逢旱干死人,别说庄稼了。故山东缺水,实则是鲁北三区缺而已!
黄河自河南入山东,两岸均是地上河,倒悬于民宅,庄稼地之上。大河有水小河满,距河岸(多为北岸,鲁北平原,南岸地势高,多为丘岭区)二三公里内,以渗水,低洼,盐碱地为主。黄河沿丠岸每二至三公里处建有虹吸站,倒吸黄河水,注入沟渠,供饮用,灌溉农田,自上世纪58年起沿用至今!
治理黄河是国家级系统工程,上,中,下游策略不同!入海前将黄河水吸干並不是明智之举,入海江的冲击平原,生态函养区将不复存在。由于中上游各大水库,尤其是小浪底水库定期采取放水冲沙工艺,下游沿黄地区已基本实现了旱涝平衡!所以在入海口前拦截,吸干有百害而无一利!将使沿黄两岸在入海口前的生态失去平衡!
治理黃河,还得听国家的,听专家的,
根本不可能,技术上也行不通。
要解决山东缺水问题,要综合施策,不是吸干黄河水这么简单。当前,保护好黄河水资源,才是当务之急。
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制化水平。全面实行依法治河管河护河,是黄河治理与开发事业顺利发展的基本保障。依法治河对山东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是加强黄河专门立法,可以完善丰富老区法律结构体系。现有的《山东黄河防汛条例》《山东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10部法律法规,丰富完善了沿黄老区法律法规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黄河河务局认真开展《山东省黄河条例》立法前期工作,推动《济南市黄河河道管理办法》列入济南市政府立法调研计划。目前,《山东省黄河条例》已完成了送审稿,并申请列为一类立法项目。
二是加大黄河河道执法力度,可以提高老区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维护良好的河道管理秩序,认真做好各类易发水事违法案件的防范工作,坚决遏制违法行为,2018年,山东黄河开展河道巡查3000多次,发现制止水事违法行为861起,清除违章建筑1244平方米。
三是丰富水法普法宣传方式,可以在老区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节日开展普法活动,在沿黄老区(县、市、区)围绕提升黄河干部职工依法治河依法管理水平和沿黄社会公民法律素质为重点,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和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等方式,不断加强法制宣传,2018年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山东黄河投入宣传资金380多万元,沿黄受众362万人次,促进了沿黄老区经济社会法治化水平的提升。
可以,实际上沿黄河两岸的城市都在使用黄河水,济南有鹊山水库、玉清湖等大的沉淀水库,用于市民的生活用水。黄河是地地道道的母亲河,在处理好驱利避害的关系后,黄河在造福两岸的人民。
这个问题,是绝地不可以的。第一,黄河泥沙沉积问题没法解决,由于下游已经是地上河,积累起来就会造成重大灾难。
第二 河床逐年抬高,最终迫使黄河改道,仍旧是灾难。
第三,无淡水如海,对渤海生态产生不利影响。
这是个危险的想法,就此打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违建沿河占绿12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违建沿河占绿12年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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