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刘强东章泽天已报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刘强东章泽天已报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刘强东能不能反诉涉事女呢?
哈哈哈,这个问题问的确实挺有意思,刘强东打几个月前就迫不及待的想跟涉事女撇清关系,现在好不容易由明尼阿波利斯市方面宣布不予起诉的调查结果,还怎么会转过头来找这个涉事女的事儿呢?
而且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讲,这件事涉及到的关系方太多,如果在起诉涉事女过程中再出现什么意外的枝节,恐怕刘强东哭都没地哭去了,因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诉涉事女得不偿失。
还有另外一个方面,就是这件事的真相其实早就没有了,谁又能确定目前我们了解的这一个版本就是事情的真相呢?刘强东说房间里面发生的都是女主自愿的,事后涉事女不断给刘强东的助理联系索要赔偿,但证据却一直没有对大众公布啊,无论是聊天记录还是电话录音都没有,所以保不齐就跟当初王思聪所讲的“双方价格没有谈妥”,而如今双方也许都满意了吧!
再有一点,即便可能是涉事女故意引诱刘强东,再借机敲诈要钱,那作为一个为人夫,而且很快就将为人父的刘强东出轨这事件光彩的事情吗?而且这次刘强东去美国本来是做个专业博士项目,也就是说去学习进修去了,中间出这么档子事儿,唯恐息事宁人还来不及呢。
再从另外一个方面讲,这件事对京东集团以及刘强东本人的打击还不顾大吗?小半年的事件刘强东市值下跌了一小半,几乎跟拼多多的市值差不多了,刘强东本人也是因为这件事这么长时间抬不起头来,没有出席任何公开场合,而如今好不容易有个结果,那眼睛还不赶紧向前看,整顿京东集团的业务,提振市场的信息,还回过头来反诉涉事女这不吃饱撑的吗?
再从最后一个角度讲,刘强东反诉涉事女图什么?为自己正名么?本身自己在外求学期间出轨这还不够丢人的,这个名怎么可能正的过来了,本来就是自己犯错了嘛。那除了名,刘强东还能通过反诉涉事人得到什么呢,钱?人?都是不可能的。
所以从那个角度来讲,刘强东都犯不着反诉涉事女,好好向前看吧,这段时间刘强东连着京东集团都灰头土脸的,未来的重点还是要重振市场对京东集团的信心,尽快把这件事抹除干净。
刘强东是中国少有的有良心的企业家,无论你在美国做了什么,我都支持你,中国的吃瓜群众不知道是真的太天真,还是爱起哄,总是希望一个人要么是洁白无瑕的天使,要么就是十恶不赦的魔鬼,世界上从来没有过有这样的人?古今中外从来就没有过
我就明白了,为什么自己做不了圣人,非得求别人做洁白无瑕的神仙呢
世界上唯一没有犯过错的就是是我们伟大的当,唯一没有反面的纸就是我们的人民日报
女方因各种原因不指控刘强东,这与事情的本质并不是同一个概念,起因未必能决定结果。想证明刘强东无罪最好的办法,可以起诉女方报假警诬告罪,追诉女方的法律责任,让她公开赔礼道歉,让她坐牢。
刘强东敢不敢呢?不敢还洗什么白,只会自娱自乐,越洗越让大家看不起这种掩耳盗铃的小把戏,刘强东总喜欢把广大网友当弱智。简直又是在侮辱网友们的智商与人格! 不吸取教训,还敢作秀玩自己这点可怜的小聪明!
刘强东如果真没干这事,他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去控告女事主诬陷诽谤罪。
但我想说,他敢吗?!
这世界怎么了?刘强东的品行不端,变成为粉丝传递的正能量了?真是丑陋可恶至极!
看看他道歉声明后,一众死粉欢呼雀跃,大夸大赞,不堪入目!负能量满满!
耍流氓还反诉什么?不要脸到极致吗?已经干了没给钱,没谈妥,这点事儿还炫耀个没完没了,大学算是白念了。这点最基本的事儿摆不平,我敢说金钱面前,千分之999的女人不会告你,搞成这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被你刘流氓丢尽了脸。死去吧
刘强东被“仙人跳”那是谁的错呢?
邀请上楼与上床是同一个概念吗?何况是一个被精心灌醉的女孩。刘强东要是正人君子至少也不会趁人之危,对一个醉酒女孩实施性交!女孩在醉酒后,自己可能无法独立回屋,对一惯以“高大上”自居的成功人士充满信任也成了一种罪过?
仅从发剪接过所谓的“现场视频”这一无耻误导民众的手段足以看出刘强东人品的恶劣。真金不怕火炼,没做亏心事搞什么这种掩耳盗铃下三烂。如果真的是被算计了,刘强东也完全可以起诉那个女孩子的,乍不敢呢?
刘强东本人与助理此时难道没有预见到个人送一个醉酒女进屋后的判断?刘强东竭力夸大歪曲事实,避重就轻的这种掩耳盗铃伎俩都成笑话了。醉酒一定是要躺在担架上吗?交警对醉酒的标准还不精确?
女孩子受伤害要求赔尝就成了“被设计”的依据了?难道还要女孩子反而赔钱给刘强东吗?如果“设计仙人跳”就没必要在美国先报警,这个法律后果,女孩子要是设计了,自然是很清楚的。
刘强东自作自受,没人能毁了他,报应早晚会来的!刘粉又要瞎吹了,刘强东碰瓷威胁到美国的国家安全了?那还要军队做什么,让刘强东全世界继续碰瓷,把那些世界强国全灭了!普京第一个要请刘强东当俄罗斯国防部长,实现俄罗斯的世界称霸野心,刘强东京东碰瓷可以载入世界最"伟大”的军事成就了!
关注这件事很久了,一直以来也很喜欢东哥,就事件来说错在东哥,首先,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说的每句话,做的每件事都是会有人关注的,天下没有不透分的墙,只要做了,就有曝光的时候,这是错之一,我想这也是东哥一直就事件本身没有任何辩解的原因吧,其次,作为丈夫他对不起这个家庭,无论奶茶妹妹最终是不是选择原谅,对她的伤害是毋庸置疑的,当然希望她们能够幸福的生活下去,希望东哥能够好好的反省自己,我也相信东哥是后悔的,是有反思的,第三,无论这件事最终怎么演变都伤害到了国家的形象,可能这样说有点过,但这件事出在他国的领土上这就会伤害到国家的形象。通过这件事希望更多的男人能学到自律,因为你的行为可能伤害了很多人。这是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喜欢的点个赞吧。
◇这是怪不了别人,如果刘强东等想柳下惠一样坐怀不乱,有怎么会跳进这局里面呢?
这事件就是襄王有意、神女也有心!最后我觉得是谈条件的时候,谈崩了,导致这事件往这方面发展!
如果这事是女方做局,我觉得这是也不能,怪刘强东。毕竟现在又有多少男人能过美人关呢?
性是人类的本性,而且是人类一直追求的事情。在这种本性驱动行动的生理机制下,任何稍带桃色的信息都能引起男人注意,然后对女人产生诱惑不能抵挡。
现在的人,即使做出偷情、出轨等行为,认为所要付出的代价也不会很大。谣言只敢在背后传、新闻骂过三天就消散,吐沫星子总归是淹不死人的。然而公众人物就不同了!
桃色诈骗成功率高不在于骗局很高明,而在于人类本性中对于桃色的“渴求”。
社会上,没有一个女人会主动跟你上床,而别无所求,谁都不要觉得自己多有魅力,你的弟弟也是因为你的钱或者权或者其他而翻云覆雨,进退自如。
刘强东案到底是不是仙人跳,很多人的观点是有改变的。如果单从结果看,一定是的,包括目前女方起诉,女方亲昵视频,女方要钱的音频。这绝对是仙人跳。
什么是仙人跳?简单理解,以要钱为目的,以发生性关系为方法的敲诈勒索行为,仙人跳本质是敲诈勒索。主要表现形式为,你要是不给我钱,我就报警,我就告你。
从逻辑角度看,发生性关系,包括三种情况,1、合法或不违法,夫妻,同居等,2、强奸,犯罪,3、卖淫嫖娼,违法,4、一夜情,不违法。
那么本案属于哪个呢?应该是一夜情,表现在你情我愿。一夜情从逻辑上也分成两种情况,第一个真正你情我愿,天亮分手,不以钱财要求为动机,第二个是有动机的性关系,比如仙人跳。
仙人跳也分两种情况,大仙人跳和小仙人跳,大仙人跳就是很多人的阴谋论,贸易战,资本掠夺,清除刘强东,小仙人跳就是要钱,要工作等。
回到本案,其实,大仙人跳,我还是不认可的,包括虎嗅,钛媒体赵何娟他们,也不过是蹭热点,表现在他们是半路出家,而不是整个事件的策划者,包括很多媒体,也包括很多网民,都在关注这个热点,只不过他们容易被人联想到背后的资本,也因为他们不靠谱的言论。
这个案子,我认为就是一个小仙人跳,一个有点心机的女生希望被睡,以获得一些利益而已,没想到事件发展没能掌控,而变成现在的情形,实际现在女方是骑虎难下的,因为,强奸肯定定不上,那她这个官司肯定也不乐观。
错在刘强东!下午送走奶茶妹,晚上就来过进牛奶窝窝,一点儿自制能力都没有,不怪别人下套儿,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活该!但牛奶妹妹挺可耻的,自己让鸟进窝,然后嫌鸟服务不周到,来个民事诉讼,我勒个去,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如此不要脸的,估计和赵小姐有得一拼!
特殊环境中,即使妇女自愿发生性关系,仍涉嫌强奸罪,为什么?
你所说的“特殊环境中",我估计是“特殊条件下”或“特殊情况下"。确实,一般情况下,男女之间自愿发生的那件事,只通算作违背公序良俗的通奸,不以强奸罪论处。但是,也有例外:
如果和不满14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即使少女“自愿",也属于涉嫌强奸。为什么要加引号呢?因为法律认为,不满14周岁的少女心智发育还不成熟,她对这个行为及其后果缺乏正确的认识,必须对她们作出特别保护。还有一点很特殊,对于强奸不满14周岁少女来说,只要双方有X器官接触即构成,是否插入则在所不问。
另外,利用妇女精神病发作与之发生性关系,即使妇女有“自愿"的表示,也构成强奸。如果女性在受到威胁、恐吓时,不得不“自愿",也构成强奸,因为形式上的“自愿”不能掩盖实质上的“被自愿",仍然是通过暴力违背妇女意志的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刘强东章泽天已报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刘强东章泽天已报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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