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幼儿被关楼顶天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幼儿被关楼顶天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孩子压力很大,动不动就跳楼,是不是应该先着重心理教育?
孩子压力很大,说明可能不是一天两天,甚至有了跳楼的想法或行为,这是尤其需要引起重视的。现在孩子普遍反应学习压力很大,其中一部分来自学业的繁重、学校的要求,更主要的是家庭对孩子学业上过高的期待。在一个家庭中,孩子总是倾向于认同父母的期望的,但同时孩子又有自己独立自主的期望,这两者很多时候恰恰是矛盾的,于是会让孩子常常处于撕扯的纠结当中,消耗掉很多宝贵的能量。如果在学习上遇到挫折,孩子内心变得更加焦虑,从而对学习产生惧怕和排斥心理,也可能因此导致学习成绩越来越差、内心也越来越焦虑的恶性循环,渐渐形成一种习得性无助。
孩子由学习压力产生的不良情绪和行为,并非只是在成绩较差的学生当中,有时在一些学霸身上也会有类似的情况。特别是在老师和同学眼里特别优异的学生,因为某一次考试失利,很可能也会因此一蹶不振,甚至出现严重的抑郁反应。所以,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是必须要和孩子其他方面的发展同时进行的,如果孩子已经出现了跳楼的想法和行为,那就需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方式阻止和扭转这种情况。如果亲子关系处于比较僵化的状态,短时间可能无法调整彼此之间的关系,这时候可以求助专业人士,协助改善家庭中亲子之间的互动模式。
很多时候,家长误以为孩子的行为是闹着玩的,或者认为孩子的意志力过于薄弱。但如果我们愿意真正走进孩子的心里,倾听孩子的心身,可能我们会发现,其实孩子平时所承受的压力,丝毫不亚于我们成年人。所以作为家长,我们要学会给孩子松绑,即使他可能拖拉散漫不写作业,逃避撒谎等等,我们先来看看孩子之所以会这样,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对症下药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而孩子的某些行为方式,对一个习惯以某种方式互动的家庭来说,也许正是一个获得改变的最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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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是应该先注重心理层面的引导。但是它透露出一种信号,就是“我”需要被共情。
很多时候是因为家长没有及时的关注到孩子的感受,特别在一些细微处。
所以建议家长,先观察孩子看看在什么情况下他会特别感觉有压力,而要做出不理智的想法和行为,然后还有哪些情况孩子会这样(当然,这里可以采取聊天的方式)
平常啊,我们不仅要关注孩子的学习,还有学会关注孩子的心理需求,比如认可、安慰、理解,这些尤其记得要表达出来。
希望孩子可以调整心态,正确面对学习。
谢邀,是的要及时的对孩子心里疏导,没事让孩子干干家务活。自己的事情让他自己做,别给孩子压力,虽然是学习重要。但是有一个身心健康的身体更重要,别让孩子感觉到活着没意思啊!还给孩子一个积极向上快乐的童年。让孩子成为一个阳光灿烂的孩子吧!
“动不动就跳楼”,已经有这种想法或是行为冲动,甚至已经尝试的,就说明已经有了比较严重的心理健康问题,必须要进行心理干预。
心理健康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其他都不重要,正处于青春发育期的孩子,心里出现自身难以消解的问题,如果不进行及时干预,将会对他的人生造成非常重大的影响。
这个时候的孩子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我们的家长,我们的学校,我们的社会要特别予以关注。但是关注和处理这个问题,一定要站在心理科学的角度,运用心理科学的方法去进行良好干预,不恰当的干预方式可能会造成更糟的后果。
孩子压力很大。是几岁的孩子呢?
有没有想过孩子为什么压力大?为什么大到要去跳楼?
首先要看看孩子有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有些精神类疾病,自控力会比较差,容易出现冲动行为。
其次要看看孩子生活的环境中,是不是有引起孩子压力过大的刺激源。比如,父母管教严格,期望高。比如孩子因为和同学产生矛盾无法化解情绪。再比如,和老师的关系不好。等等这些都是可能造成孩子压力的来源。
不同年龄的孩子在不同的环境中可能面临不同的压力。
如论如何,跳楼是一个行为表现,要看看行为背后的原因和事件,才能更好地帮助孩子。
儿童高空抛物,家长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的《民事通则》第133条规定: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监护人(未成年人)对受害者的人身,财产造成侵权时,监护人(家长)要承担由被监护人造成的后果,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或进一步的处理。
对于问题描述的事件,现实中确实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事件经过
小芳是当地纺织厂的一名女工,从她住的地方出行必然会路过附近的一处小区居民楼。
这天,她和另外的一名女同事相约一起去外面游玩。女同事骑着电动车,小芳则乘坐在后面。出门以后,她们照例按照平日的路线出行。可是,谁知道灾难降临地很突然:两人骑着电动车正沿着小区楼前面的道路行驶,正要拐弯时,骑车的女同事听到后座一声闷响,小芳就倒了下去。
原来,楼上不知怎么,抛下了一块砖,不偏不倚,正好砸在小芳的头上。小芳倒了下去,就再也没有起身,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走了。
根据调查,这块砖是正在天台玩耍的两个孩子小明小亮扔下来的。两个孩子当天偷偷溜到了天台,看到堆放了一些杂物,就动起了往下扔东西的脑筋。
事后,小芳的家属,将这两名孩子和其家长,以及物业公司都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说法
关于高空抛物的责任,能找到实施人的,由实施人承担责任。上述案例中,可以确定两个孩子因玩耍而抛物,是导致小芳死亡的主要责任人。
而上述抛物的孩子尚未成年,他们的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他们的人身监护之责。由于小明小亮的父母疏于管理,放任其行为,导致两名孩子脱离监管,在玩耍中从高楼上往下扔砖石致小芳死亡,作为两名孩子监护人的父母,需要承担该侵权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双方小明父母承担50%的责任,小亮父母承担30%的责任,余下的责任,由物业公司因为管理不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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