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幼儿被关楼顶天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幼儿被关楼顶天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特勤精英救小孩是第几集?
- 儿童高空抛物,家长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 小孩在天面玩耍,发生意外坠楼,法院会怎么判?
- 家住顶楼有啥好办法不让邻居老人带小孩上楼顶玩耍,因为太吵了?
- 如何看待疑似东苑小区三个女孩在楼顶玩极限游戏事件?
特勤精英救小孩是第几集?
第一集
《特勤精英》救小孩是第一集,这一集里小男孩为了拿到挂在楼顶的气球,不知怎么爬到了楼顶上面,但却不知危险马上来临,林毅让同事张好奇扎好马步,紧接着自己飞身一跃,动作敏捷又迅速,很快就爬上了楼顶,但是这时候小男孩突然失手,眼看就要掉下去,林毅毫不犹豫直接救下了小男孩。
特勤精英救小孩是第一集,林毅不顾一切冲进火场救人。商场外围的小天台之上,一个名叫小熊的男孩不顾危险跑出去捡汽球,把他的奶奶吓得半死。
商场外因为小熊的危险引来了许多围观的群众,叶一帆正跟好友商量着,要报警救小熊,林毅忍不住说她的主意时效太长,救不了小熊。
叶一帆听到林毅的话,忍不住骂林毅只顾着围观,却什么也不做。
林毅正和好朋友围观商场外的情况,等看好了上去救小熊的路线,他才跟朋友使了一个眼色两人合作,林毅一跃而上平安救下了小熊。
小熊得救后,因为汽球一飞冲天,便假装晕倒把大家吓了一大跳,林毅看出小熊故意装晕,便在小熊耳旁告诉他,会帮他买很多的汽球,小熊这才醒了过来。
儿童高空抛物,家长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的《民事通则》第133条规定: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监护人(未成年人)对受害者的人身,财产造成侵权时,监护人(家长)要承担由被监护人造成的后果,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或进一步的处理。
对于问题描述的事件,现实中确实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事件经过
小芳是当地纺织厂的一名女工,从她住的地方出行必然会路过附近的一处小区居民楼。
这天,她和另外的一名女同事相约一起去外面游玩。女同事骑着电动车,小芳则乘坐在后面。出门以后,她们照例按照平日的路线出行。可是,谁知道灾难降临地很突然:两人骑着电动车正沿着小区楼前面的道路行驶,正要拐弯时,骑车的女同事听到后座一声闷响,小芳就倒了下去。
原来,楼上不知怎么,抛下了一块砖,不偏不倚,正好砸在小芳的头上。小芳倒了下去,就再也没有起身,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走了。
根据调查,这块砖是正在天台玩耍的两个孩子小明小亮扔下来的。两个孩子当天偷偷溜到了天台,看到堆放了一些杂物,就动起了往下扔东西的脑筋。
事后,小芳的家属,将这两名孩子和其家长,以及物业公司都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说法
关于高空抛物的责任,能找到实施人的,由实施人承担责任。上述案例中,可以确定两个孩子因玩耍而抛物,是导致小芳死亡的主要责任人。
而上述抛物的孩子尚未成年,他们的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他们的人身监护之责。由于小明小亮的父母疏于管理,放任其行为,导致两名孩子脱离监管,在玩耍中从高楼上往下扔砖石致小芳死亡,作为两名孩子监护人的父母,需要承担该侵权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双方小明父母承担50%的责任,小亮父母承担30%的责任,余下的责任,由物业公司因为管理不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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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天面玩耍,发生意外坠楼,法院会怎么判?
杜某与吴某是某小区同一幢楼的邻居,两家各有一个小朋友,平时经常在一起玩耍。有一天,杜某的儿子(事发时13岁)约吴某的儿子(事发时12岁)一起到楼顶天台玩耍。在玩耍过程中,朱某的儿子在楼顶跳跃坠落到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吴某夫妇将物业公司、该小区的开发公司以及杜某夫妇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各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65万元。
家住顶楼有啥好办法不让邻居老人带小孩上楼顶玩耍,因为太吵了?
顶层必然涉及屋面问题,隔热,渗漏,隔音等等,屋面分为两种:上人屋面和不上人屋面,简单说屋面面层为地砖、水泥等硬化做法的就是上人屋面,防水卷材外漏的就是不上人屋面,当然坡屋顶肯定也属于不上人屋面。
应在清楚了,不上人屋面是不准上人的,如有违法可以制止,甚至索赔。
上人屋面为安全,部分物业会上锁,也有不锁的,但此类屋面均会有很厚的找坡、隔热层、防水层、找平层、面层等等(厚度二三十厘米,甚至更厚),不会有明显骚扰,当然老旧房屋另当别论!
谢谢邀请
搂顶是整栋楼业主的公用地方,大家都可以上去的,比如晒晒被子之类的事,像这次疫情,我就经常带俩小朋友到上面透透气,晒晒太阳,你说的烦恼,说实话,还真没办法。
因为人家是在公用地方活动,还有她们活动的时间是也不是扰民时间点啊。
唯一想化解这矛盾的办法,可以买点水果或糖果上门和人家好好沟通下,请她们最好能在休息天的早上迟点上去玩或者最好是到楼下去玩啦,希望人家的体谅。
如何看待疑似东苑小区三个女孩在楼顶玩极限游戏事件?
如何看待?
防微杜渐!
家长难辞其咎!
天台玩耍的三个女孩,到底是被人强迫还是天真好玩!
- 首先,蓝衣女孩的举动十分可疑!
一位网友拍摄户外视频无意发现她们三人在天台,看起来十分危险,便上去劝说。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这几个疑点!
1、从视频里看,蓝衣女孩年龄最大,她自己紧紧抓着栏杆,嘴里却是唆使天台另外的俩个小妹妹:“放手、放手,试一试!”
而拍视频的网友,赶紧劝阻这个行为,让她们赶紧下来!
蓝衣女孩为什么要让俩个小女孩松手呢?不知道天台危险?这个细节让人觉得后背发凉!
2、网友随后质问蓝衣女孩,“你们是几号楼的?”蓝衣女孩第一反应是:“他可能在拍我”
你现在知道自己出名了?
另外俩个女孩的性命安危,你不顾,带着她们上天台玩,被人发现了之后,第一反应不是赶紧带大家下来,也不是道歉,反而是在意别人拍你?
怕自己被传到网上“丢面子?”
如果是这样,那我觉得,这样的面子,丢得越多越好,每撞破一次危险,把这样的“闲事”一管到底,都保护了一次生命!
3、打人,抢手机是什么操作?
被网友质问后,蓝衣女孩先是撒谎:“我不是住在这个小区的”(同行的另外俩个女孩交代是3人都住在6号楼)
然后,再次站在自己的角度质问网友:“把视频删掉!”
网友说等派出所了解清楚后再删除,遭到拒绝后,蓝衣女孩又急又怕,不顾拍摄者是比她强壮的成年男子,她整理上衣,把辫子往后一甩,直接动手抢躲手机!
为什么怕被警察看到?为什么自己知道天台危险,还劝人家放手?为什么不敢透露住址,怕找家长?
这个视频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心紧,同时也觉得这个蓝衣女孩,存在诸多疑点!我不认为是天真!
儿童极限游戏事件为什么不能避免?家长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
- 选一个好的玩伴意义重大!家长要甄别什么是孩子不能交的“不良伙伴”
古有“孟母三迁”,为的是什么?正是要甄选孩子的环境。
孩子有一个好的小伙伴,对于青春期的小孩来说,言传身教,“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相当于是除了老师、父母以外的第三方老师!
但是:
好的伙伴不是唆使让你家孩子爬上几十米高的天台,还大胆劝说“试一试,试一试”的孩子
好的伙伴更不是一个满嘴谎言的孩子。
好的伙伴更不是三句说不赢,就抢大人手机的孩子!
- 父母应该尽好监护人责任,不能每一次都靠运气
现在正是学生放暑假的时节,这个时期,学生们从学校放出来,学校不再监督和管理,这个时间段,如果任由孩子乱跑,出去游泳淹了;出去跑耍,撞了;出了事故,就问你一句,怎么办?
就像这东莞小区的俩个女孩之一的粉衣女孩,你看,父母给她脖子上挂一串钥匙,就放心的出门了!
孩子将要去哪里玩?不知道
孩子好久回来?不知道
孩子听着蓝衣大孩子指令,往天台上爬,玩极限游戏,知不知道?
不知道!
我们忙于生计,可以理解,但孩子一旦出事,在为人父母你们的心中,难道不大于天吗?
稍微上点心,多关心下小孩,留意下她们身边的朋友,或许就能避免许多悲剧!
难道每一次都靠好心人救吗?不现实!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幼儿被关楼顶天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幼儿被关楼顶天台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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