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31省份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31省份最低工资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19年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人社部10日公布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18年12月)与全国各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其中,北京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达到2120元。北京、天津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北京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达到24元。
4月4日人社部发布了3月份最新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所谓的最低工资标准其实是用人单位师傅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的最低标准工资,那么你所在的省份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下面我们了解一下2019年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一、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二、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截至2019年3月)
三、全国各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截至2019年3月)
四、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规定》明确,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转载自湖北省总工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31省份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31省份最低工资标准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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