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入户门改外开被起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入户门改外开被起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女子入室盗窃,却被男失主侵犯,两人各自涉嫌何罪?
这要看抓获美女小偷的男子是什么人才可以判定罪与非罪。如果是普通民众抓获美女小偷经不起诱惑与之发生性关系并放走小偷,可以定性“包庇罪”“共同犯罪”。若警察抓获美女小偷却禁不住诱惑与之发生性关系并放走小偷,这样性质就严重了!除了以上两个罪名外还可以加上利用职权“徇私枉法”“玩忽职守”,除此外行政上也要进行处分:开除出队。
女小偷偷窃未遂,男子因色诱发生关系。这两人都没触犯法律,也谈不上什么罪,女的偷窃未遂法律没规定入罪,而男的在被色诱情况下与女贼发生性关系,即你情我愿,无罪可论。
女子在盗窃的时候被户主侵犯,这要看是什么情况了?
如果女子实施了盗窃,与雇主侵不侵犯是两码事。如果女子实施了盗窃,那就构成了盗窃罪。
当然,这里面有一个盗窃金额的问题。如果情节较轻,盗窃的金额不多,也就是拘留几天。如果盗窃的金额过大,超过3000元的话,那就构成了刑事犯罪。
按照题主所言,女子在实施盗窃的过程中,户口对其实施了侵犯,也要看情节的轻重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如果户主和女子发生了扭打行为,没有造成任何伤害,户主属于正当防卫。
二,如果女子已经停止了盗窃行为,而户主还抓住不放,实施捆绑殴打行为的,那就犯了限制人身自由罪,也是触犯了法律,也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三,如果户主为了发泄心中的私愤,对盗窃女子实施了性侵犯,那就犯了强奸罪。
这里面有一个案例。一个女子到一个男子的家中去盗窃,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被男子户主发现。这位盗窃的女子为了不让自己的罪行败露,与男子达成了一种交易。只要男子不报警,自己做什么就可以。
这个男子也是鬼迷心窍,就把这个盗窃女子给强奸了。事后,这个盗窃的女子就把这名男子告上了法庭,说是这名男子强奸了自己。
最后,法院的判定很有意思,就是判处女子为盗窃罪,判处男子为强奸,两人的罪名均成立。实在是天底下最有意思的新闻。
您是怎么认为的呢?欢迎您的评论和交流,也期待您的关注!
一码归一码,事情一目了然。女子入室盗窃,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入室盗窃不论金额一律要追究刑责,既有作案动机,又已实施了盗窃行为,不论既遂或未遂均涉嫌盗窃罪。男失主侵犯女小偷,无论是使用暴力,又或者是以报警相威胁,都是违背妇女意志,涉嫌强奸罪。
二人分别定罪如下
女子入室盗窃,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盗窃罪。依据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即构成盗窃罪。如果盗窃因客观原因未成功,可认定为盗窃未遂,如果盗窃过程中因主观原因停止盗窃,可认定为盗窃中止。
男失主侵犯女子,根据刑法规定可能构成强奸罪和强制猥亵、侮辱罪,依据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即构成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即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具体要看男失主的侵犯是与该女子性交还是以其他方式对该女子进行满足性欲的行为。这两者是不同的。从量刑上看强奸罪显然比强制猥亵、侮辱罪更重。
这里是悟世居士,原创观点,欢迎讨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入户门改外开被起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入户门改外开被起诉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