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儿疑幼儿园被性侵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女儿疑幼儿园被性侵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孤儿院幼儿疑遭性侵,贵州省公安厅回应:正在核实, 你怎么看?
- 南阳一幼儿园负责人涉强奸女童,警方查证:该幼儿园无办学资质,系违规办学,共有3个班55名学生, 你怎么看?
- 云南昭通一名7岁女孩在学校宿舍内遭一陌生男子性侵,你怎么看?
孤儿院幼儿疑遭性侵,贵州省公安厅回应:正在核实, 你怎么看?
感谢邀请:俗话说得好无风不起浪!现在的幼儿园和小学出现很多思想品德作风败坏,道德品质低下的老师,希望公安和教育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省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核查,如发现教师入职程序不规范、入职材料缺失,思想品德不规范的,道德败坏的,作风败坏的一律清除,还学校一片净土,公安部门严查,严厉打击造瑶者,制造恐慌者,
在我国录取分数线最低的就是幼师,而且多办是自费,出现很多道德品质低下,思想作风败坏的老师,所以教育这一块应当品学兼优者首先录用,把幼儿这三年拿入十二年义务教育。
南阳一幼儿园负责人涉强奸女童,警方查证:该幼儿园无办学资质,系违规办学,共有3个班55名学生, 你怎么看?
有资质就不会出问题吗?中国人太注重那几张纸了,按照目前的情况如果没有民办幼儿园的话试问靠公办幼儿园能满足需求吗?办一个私办幼儿园想把所有证件资质都备齐全真的很难的,如果拿到资质后相关部门不加以管理也是白搭,我个人看法是放宽私办幼儿园的政策和办理相关证件的门槛,教育部门和食品安全部门加大力度对后续的管理,只有后续管理要求严格才能让家人放心也能更好保障孩子们健康和安全,如果象以前一样只有拿到证件然后相关部门都不跟进管理的话那孩子们的安全和健康问题一直都会发生的而且还不单单发生在私办园身上,公办幼儿园学校一样也有出现问题。
看待这种问题我觉得我们要从三方面去反思。
第一:就是这家幼儿园没有办园的资质,竟然这样明目张胆的开业办学招生,然而政府监管单位居然没有查封,这一点值得我们去深思。
这里是否牵扯到监管单位与幼儿园之间的利益勾结呢?或者是监管单位玩忽职守,对幼儿园的创办不闻不问,天天坐在办公室,两耳不闻窗外事呢?
第二:家长给孩子报读幼儿园的时候,是否有清楚的了解过,幼儿园有没有办学资质呢?
很多家长都没有这种法律意识,认为只要是幼儿园就可以的,其实这是法律意识淡泊的提现。
或者家长知道没有办学资质,可能因为学杂费比其他幼儿园更便宜,他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样的行为也就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第三:幼儿园负责人涉嫌强奸幼童,这是一种严重犯罪行为,为何负责人要对幼童实施如此残暴的行为?
这一点值得深思。难道幼儿园负责人不懂法律吗?
肯定不是,由此看来,一定是这个幼儿园负责人的心理变态,心理扭曲,这样的人更不能办学。
为了预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需要国家政府监管部门严格管理。各位家长们的法律意识也要大力提升。
云南昭通一名7岁女孩在学校宿舍内遭一陌生男子性侵,你怎么看?
今天看到一个头条号“好人一生平安1雨”发文讲述这个事情。看了一下,这个号认证为昭通学校宿舍内疑遭性侵女童母亲。这算是当事人的现身说法。
整个内容有点长,我将截图放在下面,大家可以点开图片看看内容。
这是一起极其恶劣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更为恶劣的是,这起事件的发生地点便是在校园里面。还有,根据家长所说,这是一起封闭制寄宿学校,外人基本没有机会进入,但却仍然发生这种犯罪事件。现在公安机关已针对这个事件立案调查,不过是以涉嫌猥亵犯罪立案。
这里面的两个医院诊断结论不同。通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结论为:外阴溃疡、阴道炎、急性外阴炎、处女膜裂伤等。医生表示孩子病情非常严重,需要住院治疗。而人民医院的诊断则是‘处女膜完整’。这个诊断结论还是相当的重要,直接影响孩子的受伤情况,也直接跟后面的定罪量刑相关。因为医院诊断结果不同,学校也存有异议,这个可能需要进一步的检查确认。
从这位家长的描述来看,学校及老师在这个事件表现的无疑异常冷漠。学校只是想着如何撇清或减轻自己的责任,没有考虑到被害人的心理感受以及治疗问题,更别说在追究真凶方面所有作为。客观说,在一所全封闭寄宿制学校内出现这种性侵女童的恶劣性犯罪,那老师和学校必然存在不尽责的问题。这个事情,其实仅仅认为是这位家长的事情。在一个封闭寄宿制学校出现这种事件,其他家长同样要予以重视。今天这位家长的孩子成为受害者,如果没有查明真相,如果没有抓到真凶,那其他孩子就有可能成为被害人,处于一个不安全的环境下。
最高院上个月才表示,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要坚决依法严惩,对性质恶劣、危害重大者,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要坚决依法判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形成不敢侵害少年儿童的法治氛围。希望我们公安机关能够早日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严惩犯罪嫌疑人。
近日,7岁女孩小羽的母亲杨女士接到了学校老师的电话,要求她尽快到学校来一趟,因为小羽病得厉害,可能需要动手术。杨女士随后意外发现女儿睡觉时不脱裤子,还一直用双手捂住自己的下体。随后,她被眼前的一幕怔住了:女儿隐私部位红肿、流液,伴有瘙痒与疼痛。在杨女士的再三追问下,小羽才怯生生的地说出了自己被性侵的事情。小羽就读于一所全封闭寄宿制民办学校。家属到学校要求查看监控视频,学校回复超过10天的视频已被覆盖。
结合相关信息,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
嫌疑人涉嫌强奸幼女,情节严重,性质极为恶劣。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强奸罪的解释: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一事件中,受害者年仅7岁,因此嫌疑人已经涉嫌强奸不满十四岁的幼女,需要从重处罚。因此,嫌疑人最终归案之后,他很可能需要需要面临十年有期徒刑的处罚。如果最终查明嫌疑人在实际上不止对一名幼女进行过侵犯行为,那么他可能需要面临更为严重的处罚。
令人感到愤怒的是,嫌疑人的魔爪竟然伸向了一名年仅7岁的幼女,他的这种行为完全可以称得上是禽兽不如,毫无人性可言。这样的嫌疑人,如果不将其及时捉拿归案,对于整个社会都是巨大的威胁,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这种人的底线究竟在哪里,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其做出如此缺乏道德缺乏人性的行为。
学校安保制度存在明显问题。
学校的安保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理论上来说,作为一所全封闭寄宿学校,非学校学生和工作人员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是不应该被允许进入学校的。
如果是校外人员作案,我们不禁要问那么他究竟是通过什么方式进入到这个全封闭管理的学校,并且在犯下如此恶行之后还能轻轻松松离校呢?学校保安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究竟是否做到了自己的责任呢?
如果是学校内部人员作案,那么问题就变成了这种禽兽是如何混入学校内部,并且在侵犯女生之后,还没有被及时发现和查处。学校的安保和学校的老师,难道一点迹象都没有发觉?
如果学校故意删除监控,可能存在包庇嫌疑。
学校声称因为事件发生在十天之前,当时的监控已经被覆盖了,这种诡异的说法又让人嗅到了一股猫腻的味道。一般来说,按照行业规定,监控视频都会保留至少一个月,对于学校这样的敏感单位,保留的时间只会长不会短。这个学校倒好,短短十天监控就被覆盖了,如果真的发生什么状况,想要进行追溯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这样的监控,对于保障学校师生的安全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场。另一方面,老师特地打电话给受害人的母亲,要她尽快到学校来一趟,语气和态度似乎都让人感觉学校对此行为多少是有些知情的。
种种迹象不得不让人怀疑是否存在有人在事发后故意删除监控已混淆视听的可能性。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关于窝藏、包庇罪的解释: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确实有人在案发后故意删除了相关的监控调查,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已经通过特殊手段帮助嫌疑人进行逃脱警方的追捕,已经涉嫌构成包庇罪,包庇者和嫌疑人原因,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对孩子必须要做好性教育。
这一事件对于很多家长来说也是一个启示和警醒。不管自己的孩子多大,对孩子做好性教育工作都是极其关键的。一旦危机来临,有相关知识的孩子更有可能逃离恶魔之爪。如果真的发生侵害事件,有相关知识的孩子一定也会在第一时间报告家长和老师,及时将不法分子捉拿归案,绳之以法,避免后续可能的进一步伤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儿疑幼儿园被性侵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儿疑幼儿园被性侵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