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儿疑幼儿园被性侵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女儿疑幼儿园被性侵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南阳一幼儿园负责人涉强奸女童,警方查证:该幼儿园无办学资质,系违规办学,共有3个班55名学生, 你怎么看?
- 南阳一幼儿园负责人涉强奸女童,警方查证:该幼儿园无办学资质,系违规办学,共有3个班55名学生,你怎么看?
- 如何看待贵州毕节孤儿院儿童疑似被性侵一事,目前调查进度如何?
南阳一幼儿园负责人涉强奸女童,警方查证:该幼儿园无办学资质,系违规办学,共有3个班55名学生, 你怎么看?
有资质就不会出问题吗?中国人太注重那几张纸了,按照目前的情况如果没有民办幼儿园的话试问靠公办幼儿园能满足需求吗?办一个私办幼儿园想把所有证件资质都备齐全真的很难的,如果拿到资质后相关部门不加以管理也是白搭,我个人看法是放宽私办幼儿园的政策和办理相关证件的门槛,教育部门和食品安全部门加大力度对后续的管理,只有后续管理要求严格才能让家人放心也能更好保障孩子们健康和安全,如果象以前一样只有拿到证件然后相关部门都不跟进管理的话那孩子们的安全和健康问题一直都会发生的而且还不单单发生在私办园身上,公办幼儿园学校一样也有出现问题。
看待这种问题我觉得我们要从三方面去反思。
第一:就是这家幼儿园没有办园的资质,竟然这样明目张胆的开业办学招生,然而政府监管单位居然没有查封,这一点值得我们去深思。
这里是否牵扯到监管单位与幼儿园之间的利益勾结呢?或者是监管单位玩忽职守,对幼儿园的创办不闻不问,天天坐在办公室,两耳不闻窗外事呢?
第二:家长给孩子报读幼儿园的时候,是否有清楚的了解过,幼儿园有没有办学资质呢?
很多家长都没有这种法律意识,认为只要是幼儿园就可以的,其实这是法律意识淡泊的提现。
或者家长知道没有办学资质,可能因为学杂费比其他幼儿园更便宜,他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样的行为也就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第三:幼儿园负责人涉嫌强奸幼童,这是一种严重犯罪行为,为何负责人要对幼童实施如此残暴的行为?
这一点值得深思。难道幼儿园负责人不懂法律吗?
肯定不是,由此看来,一定是这个幼儿园负责人的心理变态,心理扭曲,这样的人更不能办学。
为了预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需要国家政府监管部门严格管理。各位家长们的法律意识也要大力提升。
南阳一幼儿园负责人涉强奸女童,警方查证:该幼儿园无办学资质,系违规办学,共有3个班55名学生,你怎么看?
事情概述
据当地知情人士透露,经警方查证,涉嫌强奸罪的开心宝贝幼儿园负责人系违规办学,幼儿园无办学资质。该幼儿园共3名女老师,负责人孙某某为幼儿园唯一的成年男性。“幼儿园是在民房里办的,共有3个班,55名学生。”
我的疑问:
1.既然幼儿园没有办学资质,又是如何能够明目张胆的开设幼儿园并且实际招生55人?
2.孩子父母为何要将孩子放在没有办学资质而且仅仅只有3名女老师的三无幼儿园?
3.当地相关部门为何没有早点对该无证幼儿园进行勒令整改、关停?
孙某某的责任
毋庸置疑孙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而且受害人为幼童的情况下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情节!必然会加重惩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很显然该案当中孙某违法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办学,而且其利用办学条件实施侵害行为,已经属于加重情节,应当对其至少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反思:事后追责远不如事前预防
任何悲剧的发生,固然可以追究相应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但是孩子的创伤却是已经造成,难以弥补。对于这样的悲剧我想对于家长而言也应当深思,为何要将孩子放在没有办学资质的地方?当地的政府部门也该以此为戒,加强对于民办学校资质的审核以及排查才是!
这种幼儿园存在就是一个错误,没有任何的保障,连个起码的办学资质都没有,也就是违规办学。而家长也被蒙在鼓里,将自己的孩子送到这种幼儿园,估计也就是图个方便,就像一个小卖铺没有营业执照,那明显里面的物品根本就没有一个保障。
而更加让人不能接受的是一个成年男人的变态,竟然将罪恶的手伸向了才几岁的幼儿,这是多么触目惊心的事,像这种人,先不说法律,站在道德人性的角度来说,那就是禽兽不如,就该死。而在法律的角度讲,也有明确规定,对于强奸未成年的犯罪分子,从重处理。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已满16周岁的男子,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在判处无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犯罪情节严重恶劣的,处死刑或者极刑。”中国刑法已将奸淫幼女罪并入故意杀人罪。
也就是说南阳这个违规办学的负责人一旦查明确实强奸幼儿,那么他要面临的刑法自然就在无期或者死刑的刑法范围之内来界定,这是他必须要为自己的罪恶承担的处罚。
而像这种违规办学的行为,更是对幼儿的一种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像这种情况,教育局应该严格查处,并关闭这些违规的幼儿园,绝不能让这种学校再存在于社会上。
如何看待贵州毕节孤儿院儿童疑似被性侵一事,目前调查进度如何?
这件事儿刚爆出时,觉得非常“震惊”,震惊之外,甚至怀疑,这种可怕的事情真的存在吗?
后来,就有了警察的介入,以及后续报道的跟进,到目前为止,对于这件事的报道概要如下:
6月26号,有网民反映,疑似在贵州毕节、凯里等地,有幼儿在福利院和留守儿童幼儿园遭到性侵。毕节市和黔东南州两地民政部门及贵州省民政厅展开排查与核实工作。目前,排查过的20所福利机构,未发现网络所述情况。贵州各地民政部门仍在扩大范围,全面进行排查。
另外,贵州公安机关依法对在网上传播“毕节、凯里有未成年儿童被性侵”照片以及信息的发帖人赵某某,进行了讯问。初步查明,网上传播的“毕节、凯里有未成年儿童被性侵”照片,均是赵某某从网上收集,而非在贵州毕节、凯里拍摄,信息系其编造。赵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目前,相关工作仍在进行。
这件事带来了很多启示:
如果这件事是真的,人性的底线何在?法律的底线何在?
我始终相信,每个人都是有良知的。只是在成长的过程中,有一些人有了太多的伤痛,他就把自己善良的一面隐藏了,甚至,对这个社会上的人充满了恨意。如果真的有人对那些无依无靠的孩子做了如此卑劣的事!这绝对是对我们的一个警醒,我们应该让发展的步伐缓一缓,去关注一下人们的心理健康了!
如果这件事不是真的?为什么有人要造谣?
- 可能性一、造谣者想出名。
孤儿,性侵,兽欲…这么一个关键词,都是吸引人眼球的,可见,这条信息的传播者,深谙人性,他知道这样的新闻会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相信也知道这样的新闻会给他带来的可能好处。只是,他自己都没有想到,这事儿闹得这么大,政府机关也出动了,事态的发展,他已经无法控制。如果这种猜想成立,我们起码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类人为了出名,可以不择手段,急功近利,你说呢?
- 可能性二 、这个人想象力很丰富,是个愤青。
他也许真的看到了一些不公平的事情,但很多事情,实际可能没有他想的那么糟。而他又是一个愤青,有一颗侠骨柔肠,所以他对事情进行了不合理的推断,并且,像一个英雄似的把这个新闻放出来了。
他甚至会单纯的觉得,自己是正义的守护者。
如果这种推断成立,其实会让我们看到一种人,这种人总愿意把这个世界想象成地狱。他以前可能真的遭受过不公正待遇,于是,他不相信任何人是善良的。他会觉得只有自己是孤胆英雄。这种人可悲又可怜,他自己也曾是受害者,无知中,又伤害着别人,你说呢?
- 可能性三、这是一个无聊又无知的人,只是想做一件“好玩”的事儿,引起大家的唏嘘。
就像曾经会有一些无聊的人,会打电话报警,说有什么案件,等警察去了,才发现是“逗你玩儿”。这种人心智不成熟,只想找乐子,却不关心别人的生活,甚至骚扰到别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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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为大家提个醒:当一件新闻太过惊奇的时候,保持一份理性,思考一下可能性,也许我们的情绪就没那么容易被煽动。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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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儿疑幼儿园被性侵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儿疑幼儿园被性侵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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