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小偷行窃提醒遭威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小偷行窃提醒遭威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被催收公司上门催债、威胁恐吓,应该怎么办?
首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他也想还款。有时候借款人投资或者做生意亏损,也是没办法。逾期了,没钱还了,也想和出借方协商还款,他们不给机会,不还钱就爆通借款人的通讯录,挨个给亲朋好友发催收信息打电话,不停的骚扰。这时候借款人应该用法律保护自己,也可以投诉银监会,有暴力催收了,就一分不还了,他们爱咋地咋地。
先了解清楚是什么借贷公司上门催收…如果借四大银行的就一定要还!不然被抓了…钱和利息也一样要还…还会坐牢……得不偿失……如果普通催收公司一概不理会!叫他们找借钱人去…不讲理…一定要马上报警处理……还可以在房屋出入处装监控…家人不能怕事……如果和催收的人一协商……麻烦事会更多!
能让别人采取到这些措施,证明你欠钱不还拖了都得一两个月!既然选择了借贷,就得承担还款的义务!如人身遇到威胁确实也是涉及违法,建议报警处理!最后劝楼主借钱还钱天经地义!借了就得还钱
在我们国家,任何公民和组织的行为,都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如果违反了,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现在由于提倡金融创新,一些五花八门的金融平台,如雨后春笋应运而生。合法经营的、非法集资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放高利贷的等等。那么,这些互联网金融,对于借款人的欠款回收,就成了一大难题。放出去好说,资料审核和办理相关手续后,钱很快就可以到账,回收却要靠自觉。连银行放贷都有不少不良贷款,何况是民间融资!催收公司也是在这样一种大环境滋生出来。对于正常的催款,以礼相待,如果因意外损失了借款,应说明情况,请求延期。如果是高利贷或者是暴力催收,我劝你还是赶紧报案,否则不是无底洞,就会有性命之忧。
小偷入室偷窃,被主人控制并报警,而小偷心脏病发死了,小偷家属索赔80万,怎么看?
非法入室已经对主人及其家人生命构成威胁,人们不知道非法入室之人到底是谋财还是害命,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是正当防卫,这一点不应该忽视主人的合法权益而去故意保护小偷的什么合法权益。小偷家属索赔80万更是无稽之谈,需要索赔的是房主人向小偷家属索赔精神损失费和惊吓赔偿费等,才能够体现出真正的法律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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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入室偷窃,被主人控制并报警,而小偷心脏病发死亡,小偷家属索赔80万,怎么着?答者认为,在该问题中,小偷家属没有索赔80万的实体权利,其索赔不会成功。简要分析如下:
第一,主人有对入室偷窃的小偷进行正当防卫予以控制的权利。根据《刑法》第20条第1款的规定,对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任何人均有权对不法侵害人予以正当防卫,实施正当防卫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针对本问题中的小偷,无疑主人是有权对其进行正当防卫予以控制制止其不法侵害行为的。
第二、主人进行的正当防卫不过当。根据《刑法》第20条,只有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的,才属防卫过当。在本问题中,主人仅是将小偷控制并立即予以了报警,其防卫手段是适当的,故不可能成立防卫过当。至于小偷死亡的后果,也是因其自身生理疾病(心脏病)发作,且户主事前也不可能预料到小偷有心脏病其死亡,因此小偷死亡的后果也不可归责于户主的正当防卫行为。
第三、本问题中涉及到户主对小偷心脏病发作是否有救助义务?对正当防卫行为致不法侵害人受伤丧失继续侵害能力后,正当防卫人在未即时离开现场的情况下对受伤的不法侵害人是否有救助义务在刑法理论中是有争议的。若认可没有救助义务,此处小偷死亡当然就与户主没有丝毫关系,所谓“无义务即无责任”嘛。而如认为有救助义务,那么在本问题中,户主便因其先前的正当防卫行为且未离开现场而对心脏病发作的小偷有合理的救助义务。而本问题中,户主已报警,即应当是已经尽到合理救助义务,小偷在户主报警后死亡便与户主没有关系了。
综上,户主控制小偷是正当防卫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0条的规定,即便是造成了损害也不承担责任。同时,无论户主是否有救助义务,小偷死亡均与户主没有因果关系,户主没有侵害小偷的合法权益,小偷家属向户主索赔的无耻企图不会得逞!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小偷行窃提醒遭威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小偷行窃提醒遭威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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