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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即将实施,下乡买宅基地会成风潮吗?
作为一名在农村的乡镇管理过土地及宅基地审批多年的笔者,自然十分关注新的《土地管理法》和宅基地改革的方向,现特结合最新的政策和个人体会作如答复,本答复的核心观点是:
新的《土地管理法》对宅基地的使用对象依然是“农村村民”,仍不允许城镇户口人员(因不是农村村民)有资格直接使用宅基地,所以对城里人下乡购买宅基地仍然有十分明确的限制。
由于城镇化依然是不可阻挡的趋势,闲置宅基地还将大量出现,宅基地转让交易还将在较长的一个时间内是供远远大于求,部分条件较好的地方宅基地有可能会出现抢购的风潮,但大多地方的宅基地转让交易的数量不会太大,而且很多地方的宅基地会出现无人问津的情况。
下面, 就简要说说相关情况。
第一,农村宅基地的保障对象依然是“农村村民”,城镇户口人员依然不能直接购买农村的宅基地,风无从刮起。
新的《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对于宅基地的相关规定中,其保障的对象一直表述的是“农村村民”,如“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相关部委在对宅基地政策解读中也明确“根据现行政策城里人不能到农村买宅基地”,这里的城里人最主要的就是城镇户口人员,这是因为目前居住在城里,但户口仍在农村的仍然是农村村民。
既然“根据现行政策城里人不能到农村买宅基地”,那就是说没有完全放开宅基地政策,就是城里人想买也不敢买,因为不合法呀,购买后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城里人下乡购买宅基地的风就刮不起来。
第二,城镇化依然不可阻挡,闲置宅基地仍将继续是供远远大于求,即使起点风也大不了哪里去。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城镇化的步伐仍然不可阻挡,大量闲置宅基地还将继续产生,一方面是闲置的宅基地不断增多,一方面是转让交易的对象依然受限,供远远大于求的情况,即使个别地方刮了一点购买宅基地的风,影响也不会太大。而且这闲置宅基地有价值的地方不会太多,绝大部分农村的宅基地其本身的价值不会太高,无人问津的目前就是比比皆是。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谢谢你的邀请。
《土地管理法》即将实施,下乡买宅基地会成风潮吗?
可以肯定的说不会的。避开法律暂且不说,就说农村宅基地的现状,下乡购买宅基地的人也不会很多,更不可能出现风潮。这里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农村农民的宅基地绝大部分都居住在一个自然村里
,如今的农村有绝大部分已经成了空壳村,农村居住的人口少了,连个买东西的地方都没有。很多地方孩子上学都没有学校。有的村找个理发店都找不到。这样的环境,就是政策全面放开,谁也不会到这里来买宅基地。
第二,农村农民的宅基地,都是一户一宅,能住人的宅基地,农村的农民是卖不了的,卖了到哪里去居住?而不能居住的宅基地,买到手又不能翻建,就是你想翻建,政策也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外来人还是不能来。
第三,农村的一个宅基地到底能卖多少钱?好位子的宅基地没人卖,不能建房的地方又没人买,哪个人也不愿意放弃城里的生活,到一个10分偏僻的地方去买宅基地。所以说农村宅基地出现风潮的说法,是不现实的。
第四,凡是搞得好的农村
,村屯已经进行了合理规划,很多村建设的比城市还好,各项居住条件非常优越。商店、学校、诊所,民用设施一应俱全。这样村庄的农民,动员让他卖掉宅基地,他也不会卖掉。从以上这些情况看,到农村买宅基地的风潮是不会出现的。
以上说的这些情况,都是些基本情况,是普遍现象。但个别到农村买宅基地的情况,肯定还是会有的。这种情况不能叫风潮。
仅个人的一点看法,不一定正确,只是为了参加讨论。
首先说国家政策法规,绝不允许城市户口人去农村买房买地。
土地管理法和现在国家政策法规有矛盾吗?
看遍了土地管理法,没有一条,城市个人可随便购置农村土地。所以没有矛盾。
近期有提到集体土地可上市交易,但看好了是集体,个人宅基地只可有偿集体收回。
集体出售土地肯定也是大宗士地,用于住宅楼区,工业园区等,绝不会零散卖给某些个人建豪宅,如这样做对社会不公平,有钱人就可为所欲为。
任何.法规不可能相背国家大政方针。
谢悟空小秘邀请!
大家好,我是“农策分析”,出生在农村,生长在农村,工作在基层,具体参与各项三农政策在农村的落实。下面,就来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不管是以前的《土地管理法》还是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都没有允许农村宅基地自由买卖,而且,就目前情况来看,下乡买宅基地也不会成为风潮。
新修订《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的规定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宅基地方面的改变有三个方面,一是下放了宅基地的审批权,二是增加了户有所居的规定,三是鼓励宅基地有条件流转。从中不难看出,不管是哪个方面的修改,都没有明确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
下乡买宅基地为啥不会成为新风潮?
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有限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转让的,而是有严格的规定的。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城镇居民购买;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二、农村宅基地升值空间有限。农村与城镇相比,不管是上学,还是就医,又或者是其他公共设施都相对落后,这就造成了农村宅基地的升值空间不大,除了思乡情节特别浓厚的城里人以外,很少有人会去农村买宅基地,所以,农村宅基地不会像城市商品房一样那么抢手,也没有那么多的人去“炒”。
三、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有要求。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所以,并不是所有的转让人或者受让人都符合政策要求。
四、一户一宅政策不允许宅基地自由买卖。我国的宅基地政策坚持的是“一户一宅”的原则,也就是说“一户农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如果村民出租、买卖宅基地的话,再次申请宅基地的话是不会被批准的。所以,此规定也限制了大部分农村宅基地的自由买卖。
即将于2020年1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在农村宅基地方面,是鼓励有条件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而不是自由买卖,而且,有一个前提是要符合相关前提条件。所以,并不是说,从此之后,宅基地就可以自由买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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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海南动员孕妇住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海南动员孕妇住院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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