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为讹钱将娃抛向货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为讹钱将娃抛向货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你遇到过或者听到过哪些做好事反而遭埋怨或者被讹诈的事?
- 停放在马路上的小铲车,未放置安全标志物,摩托车撞上,人员受伤和摩托车损坏如何索赔?
- 救活患者家属反被索要衣物和2000元,上海一医院用监控自证清白,你怎么看?
- 朋友车停家门口,一中年妇女骑电动车撞上去把自己撞死了,朋友要赔一百多万,你怎么看?
- 你有没有遇见过大快人心的事情?
你遇到过或者听到过哪些做好事反而遭埋怨或者被讹诈的事?
我遇到过帮朋友两个人闹离婚,帮忙劝说没想到她婆家说是我挑唆的,已经五年了只要见了我们家的人就骂,不过我们都没在意,因为没必要心虚我们都是为朋友好,所以我和这朋友一直都挺好,因为要三胎我朋友说压力大没有要,她老公半个月动手打她两次,所以去年四月份离婚了,但是为了孩子朋友没走,想给他机会再和好,没想到今年八月十五他借酒又找我朋友打架,因为太伤心,没有缓和的余地,所以朋友带两个孩子走了!多好的媳妇不知道珍惜!真后悔去年把我朋友劝回来!
谢邀
本人目前没有碰见过,但是从网络上看见过路边自己摔倒,好心路人搀扶被讹钱的报道,让好人心寒,很多人说可能摔懵了,误以为是搀扶他的人撞的
还有很多类似的事件,比如救的人,不知道感谢,事后还埋怨,还有最近火灾牺牲的消防战士,竟然还有人在网络辱骂,结果警察叔叔都请去喝茶了,向我们的英雄敬礼,一路走好,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在为我们负重前行,愿天下好心人,身体健康,一生平安
听说有一位老人身患脑栓塞,糖尿病,高血压综合征。一天。他去公路游逛。突然后边来了一辆大货车。由于车速快,风速高,把老人一阵风带倒。摔得头破血流,当时昏迷过去了。此时围观的人不少,没人敢管,怕引火烧身。这时来了一位好心的司机,真的引火烧身了。
话还得从开头说起。这位司机一见伤势严重,说怎么这么多人没人来管呢,我先拉他到医院进行抢救,不然的话他会有生命危险的。于是他就义不容辞地做了决定,把老人背到车上。送往医院。这时受伤的老人家属都赶来医院。司机说你们都来了,我该回去了,老人听到了,顿时清醒过来。说不能让他走,是他撞的我,不然他怎么会送我过来呢?哪有这么好心的人呀!老人的家人接过来,异口同声的说。你把我的父亲撞成这样,还没说个明白,你想走。想的轻巧。没门儿。司机又气又急,说大家听我解释好吗?大家又齐声说道,谁听你瞎胡叨叨,该出钱就出钱吧。真是好心的人有冤无处诉,跳进黄河里都洗不清了。这不叫合伙讹诈吗?硬让司机掏了15000块钱,交了押金。不然车都不让开走。这样的行动给社会造成了多大的影响啊。谁还敢来做好事呢。
只能说这种做善事好事的人是越来越少,被讹诈的概率也就小了,这是一种自我保护行为,与道德没关系,因为做好事被讹的大多是普通人,少败数千,多则数万,甚至十几几十万的被讹,不是一般人承受得了的!谁做好事谁就有可能被讹的可能,谁还敢!打电话报警是明智的。
管闲事生闲气,𠂇概如此吧!
最近,给别人办个事,之前为此搭功夫又搭电话费的,最后因为当事人的几句话没说成!哎,最后,我管事的成了坏人,觉得我𠂇中间说什么了!
现在,好人难做。|
停放在马路上的小铲车,未放置安全标志物,摩托车撞上,人员受伤和摩托车损坏如何索赔?
遇见了这样的事情,先不说摩托车主有没有驾驶证,首先,铲车停在马路上前后没有放安全标志物,就已经是犯错了,第一马路上不是你停放作业车辆的地方,即使是你在作业,可是你没有放安全标志物啊!再说摩托车主,你就是有驾驶证,在行驶中你的注意力是不是不集中,是不是喝酒啦,如果是酒后驾驶,那么你不仅得不到赔偿,可能还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是没喝酒,也许可能得到赔偿,不管是哪种情况,小铲车都有责任。
赔钱呀,找制造铲车的单位,还有炼钢的、制铁的、种橡胶的、卖汽油的、做塑料的厂家索赔呀,今后的朝阳产业是自杀行业,一本万利,只要人死了,脸不要了,道德扔了,就可以发大财,有法官做主,只管狮子大开口,今后的律师业必有飞速发展。记住,一百万不算多,一千万也就这么着。
先报交警确定责任,若铲车有责任,找铲车所有者(或租用方、工程承包方、工程所有者)索赔。通常,工程机械也是有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会在责任范围内赔偿。若没有保险,对方又不赔,只能起诉了(起诉时要对铲车申请保全),铲车没车牌,不归交警管。
这不就典型想讹钱呗,首先摩托车有没有手续,驾驶员有没有驾驶证有没有酒驾,我身边发生过两种这样的事,都是大货车,第一个是部队当兵的,晚上骑电动车出去,回来的时候一个大卡车停在路边,他一头撞上去,电动车废了,人满头血。这个还可以哈。有一个新买的摩托车,因为农村,也是没手续没驾驶证,买摩托车高兴出去喝酒,也是停在路边的大货车,男的当场死亡,带着自己女朋友,植物人,俗话说自作孽不可活,自己开车不长眼,出了事第一件事就是想着讹别人点钱。人家车在那放着,没没什么安全危险标志需要放啊,难道以后每次停车都要在旁边放上:这东西硬,别撞!的标志么?狗都知道遇到障碍物绕着走。你非往上撞?你这比碰瓷的都不是人,人家好歹找个正在行驶的车,你这直接往停在路边的车上撞啊,你可以起诉,就算你赢了,你也是主责,人家直接说你把人家车撞坏了,你在给修吧。还有误工费。
救活患者家属反被索要衣物和2000元,上海一医院用监控自证清白,你怎么看?
这个上海的医院有监控证明医院清白,那河北武汉的中南医院,能不能拿出监控证明医院清白呢?? 不是所有的医院都是坏医院,不是所有的病人都是坏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我倒是觉得,病人想在医院坑钱,是不容易的,因为医院有监控,医院会公开监控。就算医院有错,顶多赔钱给你,但是不会公开监控!
这又是一起医院医生本着救死扶伤的医道却惹来麻烦的事件。
按照医院管理规定,患者需要先足额交纳预交金后,才可以入院治疗。但这位54岁的患者是因突发意识障碍而被送入医院的,医生考虑患者病情危重需要立即手术,于是向院方申请了“绿色通道”。而后,患者陪同人员仅预交200元就为患者办理了欠费入院,经抢救,患者转危为安。本来,事件发展到这里,该是一个皆大欢喜的事情——患者因院方抢救及时,没有造成身心的更大伤害和痛苦;医生因措施得力、技术精湛挽救了生命,弘扬了医德、医术。
然而,后续发生的事情真是叫人啼笑皆非:患者儿子到医院重症监护室门口索要抢救患者时脱下的衣物,坚称患者口袋里有其他现金约2000元及驾驶证等其他物品。让人一下子想到了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按照常情,谁要是救了自己亲人一命,家属总是由衷地感恩戴德,好些人还会送红包送锦旗要把自己的感激之情好好地回报在恩人身上。而这个患者的儿子不是这样,没有感谢不说,还在为患者的身外之物据“理”力争,似乎患者并不怎么重要,而他兜里的2000元和驾驶本等物更让这位儿子揪心。
可以想见,那位向院方申请“绿色通道”并为患者抢救的医生听到、看到这些,该是如何得无奈和酸楚?所幸院方安装了监控,假如因为没有监控录像,医院又不能自洗清白,最后还被索赔了,那可真是不仅伤了医者的心,也伤了一个民族的心。中国人讲究“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敢问这位患者的儿子:一个对你有恩的人你都不能报之感谢,那么你对周围的人该是如何的冷漠、无情!这一生,你在追求的是什么?你过得好吗?
这个事件非常恶劣。而且起因就是之前的“剪坏衣服抢救丢失500元”索赔案的后遗症。
这个案子非常不好。果然引发了更不好的行为。那就是,设计陷害。为什么说是陷害?2000元现金挺厚的,放在钱包里,包包是鼓鼓囊囊的。现在大家都用手机,随身带这么一大把钞票的人越来越少。另一个细节是:患者被送进医院的时候,患者陪同人员和家属凑钱交押金,说钱不够,仅仅凑到200元押金。这个,患者兜里当时的就放着2000元现金为啥没拿出来呢?所以很可能是构陷。
医院自证清白后,家属方面的辩护是,家属的同学把钱拿了去保管了。他为啥没有把钱转交给家属?为啥不及时告知?不符合生活逻辑。所以我更倾向于这2000元是患者家属虚构出来的,那性质就更加恶劣。
医院在你仅仅交了200元押金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你们却报以“虚构出一个2000元的财物来讹诈费尽心机抢救你父亲的人”。
这样的做法,我认为于法,涉嫌诽谤栽赃。于道德,让已经击穿的道德底线一再下降。
希望医院尽快报警,不仅是为自己,也为更多医务工作者和病人的利益。否则,急诊室将成为下一个碰瓷的热点区域。此事应该呼吁由警方查明真相,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有关部门应该认真调查此事,conger遏制这样的不良违法行为。逼迫医院不断自证清白是最终损害公共利益的。特别是急诊抢救,受到这样的干扰,对更多患者无形利益都要说是一种侵害。每个人都有可能受害。
医生拯救了患者的生命,患者的家属却反过来讹诈医生,简直荒诞。
这真的太让医护人员心寒了。
让我们想象这样两幅画面:
医护人员在全力以赴拯救病患。
而另一边,病患的家属却在谋划如何骗取医院的钱财:
患者儿子到医院ICU门口,要求返还抢救病人时脱下的衣服及其它财物。医护人员告知已全部归还,但患者儿子坚称患者口袋里有其他现金约2000元及驾驶证等其他物品。
这两幅画面相互映照,让我们看到了怎样的一副嘴脸:
见利忘义,恩将仇报,恬不知耻。
最终摄像头还原了事实真相:
北青报记者从医院公布的视频看到,一位穿着白大褂的医务人员将一件黑色的衣服归还给了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男子。该男子拿着衣服点头离开。
……
“我们让患者家属看过视频以后,家属立即向我们进行了道歉,目前,双方已经达成谅解。”
引用来源:
就这么和病患家属达成了和解,实在是便宜了这几个家伙。
但问题是,确实也很难对他们予以严厉的惩罚。
我询问了法律专业的朋友,他们的欺骗行为定性为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都比较勉强,而2000元这个数目也确实不算很大。
这就很尴尬了。
这意味着,如果还有人试图依葫芦画瓢,以丢失衣物之名义对医院予以欺骗,就成了一件无本万利的事情:
如果被拆穿,大不了道歉而已。
如果没有被拆穿,那么医院可能最终还得乖乖赔钱。
那不如骗一下好了,反正又没有什么损失!
从我的角度来看,我认为必须对这些欺骗者予以惩罚。
一旦确认了欺骗事实,惩罚跟上,以儆效尤。
否则,类似于这一类的讹诈事件就始终难以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凭什么坏人得利而好人遭殃?
而这样的恶性事件频繁发生,对于愈发紧张的医患关系来说又会有多少伤害?
而对于这一类讹诈行为的惩处,则需要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而对于医院而言,为了确保自身利益,有些医院正在采用患者黑名单制度,但是这一举措在社会上仍旧存在极大争议。
而这一事件向我们暴露了医患纠纷的一重维度:
面对道德败坏的患者家属无理取闹,医院方面又该如何面对呢?
感谢悟空问答邀请。
这个事件表面看起来和前不久武汉的事件一样,家属向医院讨要财物,只是结果不同,武汉事件中医院给予了赔偿,而这一事件,医院证明了自己返还了财物,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武汉事件是家属依法维权,医护人员确有工作上的疏忽,最终双方和解,而这一次发生在上海的事件,是家属意图诈骗,但是由于医院执行规章制度完善,没有受到损失,使意图诈骗者无功而返,家属主张的合法与非法性质,是这两起事件的根本差异。
从新闻报道中可知,事发当日该男子和其朋友一起到场,医护人员也将财物交给了他的朋友,但是其向医院讨要财物时却故意否认有人陪同这一点,从犯罪角度来看,这就是典型的隐瞒真相,虽然有一种可能,就是该男子的朋友私自侵吞了财物,但是很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家属应当首先去向朋友核实财物去向,而不是向医院坚决否认有陪同人员,从推定的角度,就可以判断其明知财物去向,试图对医院进行诈骗。
急危病人在送到医院抢救时,身边一般都有报警群众或者单位、学校等机构负责人在场,只是对于病人的随身财物,交由第三方人员保管处置容易引发纠纷,如无必要,勿增实体,所以明确了由医院来负责暂时保管并及时移交家属,另外抢救在医院进行,院方在证据的获取和保存上有天然的优势,虽然类似纠纷时有发生,需要医院负责的情况却很少见,与武汉事件相比,上海事件展示的才是医院急救部门在保管病人财物上的日常表现,也是非常负责任的表现。
但是在对问题的处置上,医院没有及时报警,而是忙于向家属解释,才出现了自证清白的问题,在查清财物去向的情况下,医院应当立刻报警,由警方对意图诈骗的病人家属进行调查和处理,其实我们看到的只是监控的一部分,医院当然非常清楚,事发当日病人家属是否有陪同人员,在明确了这一关键细节之后,就应该意识到,不应再采取医院的正常处理流程和家属对置,而是应该交给警察来接手,骗子是医院、警方和公众共同的敌人,概念清晰,才能立场坚定,必要的法律知识储备,也是每个人保护自身权益所必需。
骗子们最常见的伎俩,就是用合法的名义掩盖其非法手段,受害者也往往是因为无力区分合法与非法的界限而受骗,所以说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合法与非法万万不可混为一谈。
朋友车停家门口,一中年妇女骑电动车撞上去把自己撞死了,朋友要赔一百多万,你怎么看?
作为一个半年新手司机的感受;
没车时的心情:
司机都是傻叉,
不是装叉就是真傻,
开车不让行人没素质,
司机应该能避开路上所有的行人,
你开车你就牛了?
你敢撞我吗?
买车后:
上路一定要小心
不要错把油门当刹车
行人和电动车都不容易,毕竟自己吹着空调
大爷大妈好可怕
感觉还是离轿车近一点,离行人远一点
我都故意避开你了,你电动车贴上来是什么意思
路边非机动车道那么宽你一定要走机动车道吗
你电动车走在两条机动车道中间是什么意思
你电动车忽然跑到机动车道挡在我前面急停打电话是什么意思
我**这么提心吊胆的考虑你的安全,你自己不要命了?
好吧,你牛,我,怂……
原来开车的才是弱势群体
这个问题第一眼看,觉得是很荒诞的事情,但是认真去分析的话就会发现其实不一定荒诞,甚至是有很多道道和大家引以为鉴的。
我在媒体工作,了解这样的案例也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就是有一个车主停在自己家门口,但这个是一个公共道路的旁边,结果有一个醉汉喝醉酒了,骑个电动车一头撞上去撞死了,结果被判赔这个死者家庭一笔数目不了的数额。
赔偿却无话可说,因为法律就是这么界定的。
首先很简单,我们来分析一下自己家门口到底是什么样的界定。我们都知道现在很多的城市,尤其是一些城中村等等一些区域比较狭窄的地方,停车是很不方便的,很多人就是停在路边。
但哪怕是你的家门口的路边,但从本质上来说就是都是违规停车的,也就是说这些地方不一定都能停车,甚至包括这个小区旁边,如果不是规范的停车位停车,而造成的电动车的碰撞,车主都是有相应责任的。
所以这看起来是你家门口的说法,可能会区分不同的场景,如果是一个合规合法划定的停车位,那么这个车主是没有任何责任的,甚至还可以要求这个死者的家属赔偿车损。
但如果你是停在一个不该停的地方,哪怕是你的家门口小区的门口赔个100万,这从法理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现在很多城市里面临着停车难的问题,很多车主就是把车随意停在他觉得能停的空地,但是如果一旦发生了一些问题,这都是要承担责任的。
因此需要大家车主能够注意尽量的能够停到规范的停车场和停车位上,以避免躺着什么都没干,但却祸从天降,要承担责任。
前两年有个同事,把车停辅道上了,然后开了个电瓶车,撞了他的车,车受损很轻,撞车的妇女也摔倒了,妇女刚开始道歉,,他非要让人家赔钱,大家劝他别让人家赔钱了,人没事就让她走吧,不听,然后妇女打电话给孩子,一会孩子到了,报警,交警来了后,辅道违章停车,车拖走,给妇女看病,所以,只要是不该停车的地方停车,所有事故均是违章停车责任,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
说一下我朋友的一个经历:
他开车经过一个十字路口,
因为是红灯,他就停在十字路口等红绿灯。
这个时候有一个骑电动车的男人可能是车速太快,
又或者是根本没打算等红绿灯,
直接冲了上去。
还挺严重的,当时就进了医院。
事后,家属找朋友索赔。
幸运的是,那个时候十字路口摄像头的配备已经比较完善了,
基本上全方位没死角。
事情发生的时候,是人流高峰期,有目击证人,有交警。
最后,交警队判定朋友不负责任。电动车全责。
但电动车主受伤很严重,需要做大手术,
朋友出于道义,还是给了电动车主1000块钱的医疗费。
家属也算是明事理,也可能觉得这件事没有反转的机会了,就没有再纠缠。
如果你朋友车停的规范,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下,
是不需要付任何责任的。
所以家属要求的100多万赔偿简直是瞎扯,
千万不能给钱,给钱了家属或许就会有更进一步的要求。
这种人不能惯。
前面几个回答太简单,这种事还是法规说了算,题主叙述的很简单,具体责任划分要看当时的详细情况。
如果是违规停车,比如在禁停路段或非机动车道,停车后又没有任何警示标志,车主将担负较大比例的责任,甚至是主责。一个人死亡,在交通事故中又不是全责,赔一百多万,可能性不大。
在交通道路安全法中对停车有着明确的规定,即便是车辆因事故不得不停车,也有具体要求,在国道上,至少要在事故车后边100米设置警示标志,还要开启双闪危险报警灯。高速公路则更严格,必须是在事故车后边150米放置警示标志,如果没有,车主将在事故中担责。
假设车主完全无责,属于非机动车的电动车方面负全责,在交通事故中也有规定,机动车在无责的情况下,最多担负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这一部分赔偿从第三者责任险中由保险公司支付,如果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不足损失的10%,车主不必自掏腰包补齐,赔偿金额以第三者责任险最高赔付额为限。换句话说,如果对方全责,车主无论何时都不需要自掏腰包。
你有没有遇见过大快人心的事情?
我家这有一60多岁的腿有残疾的老头,仗着自己年龄大,而且还身有残疾,就在路上碰瓷讹钱。
我亲眼见过他好几次碰瓷,每次他都成功讹到了钱,少则几百,多则上千,他是在一个十字路口碰瓷,可能他觉得十字路口车开的慢,危险系数低一些吧。
有的司机是明明知道自己根本没撞到他,可是见他趴在机盖上不走,又着急去办事,就给他几百块钱,而有的司机是一遇到事就紧张了,不知道咋办好了,怕报警后被扣分,就让碰瓷的人得逞了。
正是这些司机的妥协,助长了这老头的不正之风,他一看碰瓷来钱容易呀,就经常去路上碰瓷,直到有一次,他遇到了不惯着他的司机了。
那天他又碰瓷,人家司机一看行车记录仪,确定没有撞到他,而且行车记录仪也能明显看出这老头是故意碰瓷,司机当场报警,交警在调看十字路口的监控录像时,发现这老头形迹可疑,再加上有围观群众也痛恨这老头的无耻行为,有好几个人跟交警举报说这老头经常在这一片碰瓷。
交警通过监控视频看到这老头确实是经常碰瓷过往车辆,又有人证,这老头当场就被带走了,好长时间都没见过他,听说是被拘留了,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碰瓷了。
这老头被拘留了,真是大快人心呀,周边住的人都恨他,不少人都被他碰过瓷,这下好了,被交警处理后,他再也不敢碰瓷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为讹钱将娃抛向货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为讹钱将娃抛向货车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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