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邻居嫌吵提刀伤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邻居嫌吵提刀伤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欧某提刀闯邻居家乱砍杀,如果欧某被邻居反杀算正当防卫吗?
《闯私宅乱砍杀反被杀,活该》
(原创回答)欧某提刀闯邻居乱砍杀过程中,被奋起反抗的邻居反杀,活该!
远亲不如近邻。一般人都懂得这个道路。左邻右舍,朝见口,晚见脸,一回生,两回熟,便形成了守望相助的邻居。欧某如此凶残,闯入邻居家中,乱砍乱杀,恐怕,双方积怨甚深,无法调解,埋下了祸根。
面对因怨成仇的欧某,已经私闯民宅,挥刀砍人致死伤,家里男人奋力反抗,夺刀反杀欧某,应该属于正当防卫。
如果,欧某持刀闯入,只是挥舞刀威胁,并未出刀伤人,家里人纷纷拿起刀棍冲上前反杀他,致其死亡,那就防卫过当了。
所以,是否防卫过当,一定要看杀人现场的勘查结果,才能还原事件的真相,并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这件事并不是简单的打架斗殴所产生的糊涂凶杀案?是行凶者被恶邻阻挠自已建房6年没有成功的情况下,造成了退无可退,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的情况下没必要所产生的悲剧!任何谁拿凶器上门去打架行凶被反击致死也是白死的,这是正当防卫保护人民生命和一切财产的法律的正义正确的使用!如果避免别人对自已被逼上梁山,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的情况下,就产生了被自已欺负的仇人和自已同归于尽的思想和行动而遭到了灭门的惨案,对于自毁长城而产生了这样自作孽不可活的事,自已又能去怪谁的了呢?有因必有果,种什么因,就有什么果!因此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才能是每一个人生活的成功之道就说得通了!
聊斋异金生色结局?
《金生色》是《聊斋》系列故事中的一篇。金生色临死前叮嘱妻子木氏要改嫁,不要守寡。木氏在戴孝期间涂脂抹粉,并在邻居老太的牵线下,与同村的董贵勾搭在一起。两人鬼混时,金生色的鬼魂出来,把赤身裸体的木氏拖到她娘家,并在娘家放了一把火,木氏的父亲在救火过程中误杀了木氏。
而狼狈逃跑的董贵跑到邻居老太的儿媳妇房里,与不知情的儿媳妇亲热。老太的儿子这时回来,提刀杀死了董贵,又在老太的唆使下杀死了妻子。
故事最后,邻居老太的儿子捉奸杀人,按律稍作责罚就释放了;邻居老太拉皮条,被乱棍打死;木氏的母亲因为教唆女儿改嫁,被杖打并罚没巨额家财。
但是在我看来,金生色才是整个悲剧的始作俑者,明明不能接受又要劝妻子改嫁,虚伪至极。
阜南六岁男童清晨敲邻居门被砍20多刀,你怎么看?
邻居只因六岁男童清晨敲了其门,便撒气怒砍儿童20多刀,这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也可以说丧心病狂,毫无人性,对于一个孩子怎么下的去手啊,即使孩子打扰了他的睡眠,撒起床气也不是如此撒法,这种人特别危险,试想想,能对一个孩子下此毒手,其家人又在该男子跟前是什么样,对于这种人坚决处理,不然这种暴力倾向不仅是伤害到他人,对自己家人也是一种极大的威胁啊!
事件描述:7月29日6时20分许,阜南警方接报警,在阜南县田集镇有一男童被砍伤。接警后,田集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侦查。经查,男童(6岁)身体、面部多处受伤,已送医院抢救。其邻居陈某(男,34岁)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控制住嫌疑人后,在其家中发现血迹。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陈某已被阜南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经诊断,乐乐全身有多处刀伤、下颌骨骨折、头部外伤,并出现休克情况。医院下发了病危通知书,现在孩子还在重症监护室,尚处于昏迷状态。
该村一干部介绍说,两家并未有矛盾,该男子前一天晚上喝了酒,而清晨六岁男童无意敲响男子门,打扰到了其休息,便下毒手怒砍孩子20多刀。
笔者认为该男子潜意识中绝对有暴力倾向,而尤其为早上起床气特别严重,故而将所有怒气撒向六岁男童,该男子行为恶劣,特别残忍,案发后该男子已经被当地警方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通过此案件告诉我们孩子的监护人一定要监护好孩子的安全,安全隐患处处存在,孩子没有预知安全隐患的能力,当孩子受到伤害再后悔就迟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邻居嫌吵提刀伤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邻居嫌吵提刀伤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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