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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意外死亡,没有留下遗嘱之类的,其银行存款如何才能取出使用?
人意外死亡,没有遗嘱,其银行存款如何支取:
1、知道密码的,到柜台凭身份证和密码支取;金额小的,可在柜员机支取。
2、不知道密码的,办理继承公证后支取。
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确认存款归属后,凭公证书结论办理。
3、如何申办公证?
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一起到公证处,提供死亡证明、存款证明(存单、存折之类的)、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户口册、结婚证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即可。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的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的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关凭此办理过户或者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议时,由人民法院判处。” 依据上述规定,您应和其他合法继承人携带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公证处或者人民法院办理继承权证明书,然后凭此证明书到储蓄机关办理过户或者支付手续。如果对存款的继承权有争议,可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然后凭法院的法律文书到储蓄机关办理过户或者支付手续。
这个简单,保留死者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到村委会或者街道办开证明,主要证明死者的信息及死亡时间极其亲属关系, 其次到辖区派出所开死亡证明。注销户口(就是在死者户口的那页信息盖个注销的章子),带全死者身份证,死亡证明,村委会证明,以及和死者有直接关系的亲属到辖区公证处进行公正(像这种情况需要两周左右的工作日),公证处开好后,直接去银行拿钱就行了,不需要密码!以及其他的财产都可以继承了! 就这么简单,主要是开证明,
人死亡后,又没有留下遗嘱,而死者还有存款,这时候应该怎么办?
首先由死者的家人,向(儿子,女儿,妻子)都可以,如果儿子去办理,就把本人身份证和死者身份证,户口簿一起带到村委会去办财产继承人的证明,和死亡证明,由负责人签字和盖上公章。
把继承人本人身份证和死者身份证,户口簿和到村委会办理的证明一起拿到当地区派出所,由派出所的负责人,把村委会的证明进合实,在将死者的户口注消掉,把所有的证明签字和盖章。
把继承人的身份证和死者身份证,所有办理的证明一起拿到银行去办理清单,(也就是死者还有多少钱在卡里面或者账户本里面)
在把银行办理的清单和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死者的身份证,以上所办理的所有证明一起带到县公证局,也就是司法局去进行财产公证,办理好以后就可以把司法局办理的有关证明一起拿到银行就可以把钱取出
四十万存银行取不出来了?
有人问:我有四十万存在银行为什么取不出来呢?
这是不会取不出来。要么你的银行卡被冻结了,取不出来,要么你的卡是定期的,也是取不出来的。如果是定期的,现需急用钱,可以于银行窗口,讲清情况,这时定期改为活期的,就可以把钱取出来。
个人在银行取现金40万有什么风险?
个人在银行取现金40万有被用心不良者惦记的风险。
现在网上银行非常发达,如果说一定要取现金40万的话,那么这样的风险是非常大的,因为中国有句古话叫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着,如果你直接从银行拿40万现金,你没有完全把这40万现金能够遮掩好,因为40万现金本身的体积也不小,一个书包都不一定能完全装得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存40万取款余额为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存40万取款余额为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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