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15岁男孩开枪杀5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15岁男孩开枪杀5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作为全世界枪支泛滥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美国警察可以随便开枪吗?
这怎么说呢。从法律层面上说,美国警察肯定是不能随便开枪的,但由于美国的枪支泛滥,美国警察每年的误击事件也不少。因为美国是个持枪自由的国家,每个人身上都有可能带着枪,所以美国警察在执行任务的时候,面临的安全风险是很高的,警察本人身心是高度紧张的。如果你遇到美国警察安检,你不按他们说的办,一旦他认定你的某些动作有可能威胁到了他的人身安全,他往往会先下手为强,把你干了。比如说,你是开车的司机大哥,美国的警察阿Sir正在查车。注意哦,美国的警察都是配有枪的,不像咱们中国,有些警察不配枪。如果你是在美国开车的司机大哥,遇上警察阿Sir查车,正确的做法就是将车靠边,停下,将车窗玻璃放下,双手放在方向盘上,不要乱动,警察叫你干嘛你再干嘛,完全配合他。但要是你自作主张,比如说将车一停好,放下车窗,然后就伸手进怀里掏驾照,那就麻烦了。有可能警察以为你在掏枪想袭击他们,所以他们往往会先下手为强,朝你呯呯呯的开几枪,将你打死或打伤。毕竟人家不知道你是想干嘛嘛,万一你掏枪出来袭警咋办?站在警察的角度来说,我宁可把你打死打伤了,我也不能让你朝我开枪啊。特别是对于经常发生枪击案和黑帮火拼的芝加哥,如果你是长着一副坏人模样的话,面对警察,你更要百分百的听警察的了。另外,如果你的肤色和美国警察的肤色不一样,特别是黑人VS白人的时候,双方的不信任感更强烈,遇上警察了,你更要事事听他的。这些年,因为黑白之间不信任,导致了很多误击事件。比如说前几年有著名的弗格森事件,一个黑人小哥在路上走着,警察让他站住他不听,反而还加速逃跑,警察就以为他是不法之徒,开枪把他毙了。这件事后来演变成弗格森骚乱和全美黑人的抗议,他们的口号是“黑人也是人”。而在前些天,一个美国黑人保安,他休假,穿着便衣,制服了一个危险分子,结果却被赶来的警察以为他是犯罪分子,把他给击毙了。
没有任何国家的警察可以“随便”开枪的,都是有规则的,具体的法律就不说了,基本上是嫌犯表现出来明显的或潜在的攻击行为,有可能危及公众或警员的安全,才可以开枪。比如你在警察对你下命令你举手并瞄准你的时候去怀里兜里掏东西,那就是潜在危险,可以击毙。如果你乖乖配合,就不会。
谢邀。美国警察开枪是一个被赋予权力又被严格控制的过程。
并不会造成咱们所想象的滥杀无辜。
这里咱们就得说两个美国的案子了:
第一个是 “田纳西州诉加纳案”,两名警察根据田纳西州法律开枪打死了一名企图逃跑的15岁偷窃少年。警察所援引的法律依据是田纳西州的一个法条——“如果在通知逮捕被告的意图后,被告逃跑或者强行抗拒,警员可以使用一切必要手段实施逮捕。”后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包括田纳西州在内的二十三个州法律违宪,美国警察不得随意使用致命武力,除非阻止嫌犯逃跑是“有必要”的,或者警察有“合理理由”相信当事人对警察或第三者造成了致命威胁。
第二个是“格雷厄姆诉康纳案”,美国最高法院确立了使用武力的“客观合理”原则。武力使用是否得当,必须要通过在现场“理性警察”这种身临其境的视角,而不是“马后炮”的抱怨来判断。
这个案子说起来就比较有意思了——“想喝一杯橙汁饮法的血案”。一个叫格雷厄姆的小伙子到一家商店,进去以后看到排队的人比较多,就在商店里转了一小圈后走出了商店小跑着离开。这一幕被一个叫做康纳的警察看到了立刻上前逮捕了格雷厄姆。进行盘查和询问。格雷厄姆声称自己就是想买一杯橙汁,以缓解自己由于糖尿病所产生的低血糖反应。但警察并不相信,中间过程使用了武力将格雷厄姆掀翻在地。后来经过一系列调查释放了格雷厄姆。在期间格雷厄姆“脚部骨折,手腕受伤,额头受伤,肩部受伤”,于是发起诉讼。但诉讼结果最高法院是这样写的判决“客观的合理性标准应适用于自由公民的主张,即执法人员在逮捕,调查停止或“扣押”其人的过程中过度使用武力。” 实质上是维持了警察在办案过程中使用武力的权力。
这两个案子告诉了美国警察两个事实:
第一、没有充分恰当的理由不得开枪;
第二、有充分恰当的理由开枪有法律罩着你。在1989年格雷厄姆-康纳案之后,已经有5000多个案件援引此判例为警察洗脱了罪名。
现在是不是明白了,美国警察会不会随便开枪了?
还不明白?那么再说一个事实:
在美国警察的训练中,对于对于武力使用是有“最小武力”使用原则的。暨“警察现身-口头命令-徒手控制-非致命方法-致命武力”的次序。当然了只是一个训练的指导方式,并不是法律规定程序。因此警察可以根据自己的“合理判断”,直接使用致命武力!
一旦使用致命武力,那么93%的警察会直接射击人体躯干部位,连续射击!直至目标失去抵抗能力。原因很简单,有过身中致命伤的嫌犯继续朝警察开枪的先例。所以说美国警察开枪后的直接目的并不是要把你打伤而是要把你打死。
直接被打死冤不冤?挺冤的,但冤枉之余请参考“格雷厄姆诉康纳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15岁男孩开枪杀5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15岁男孩开枪杀5人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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